今天是马刺队名宿乔治·格文67岁的生日,让我们在祝他生日快乐的同时再来回忆一下这位历史明星:
乔治·格文共征战ABA NBA14个赛季,12届全明星,其中征战NBA十个赛季,以51.1%的投篮命中率和84.4的罚球命中率场均得到26.2分外加4.6个篮板2.8次助攻,五次最佳阵容一阵,两次二阵,四届得分王(77-80赛季达成三连得分王,NBA历史上只有六人做到),单节33分,两届全明星票王,两次MVP票选第二(先后输给了比尔·沃顿和摩西·马龙),三次带队挺进分区决赛(一次东部决赛、两次西部决赛)。巅峰五季(77-82赛季)场均29.86分5个篮板2.92次助攻。NBA时期季后赛场均27分(出战59场),在出战4场以上的球员里,排在历史第七位。50大巨星,名人堂成员,并拥有篮球史上最酷的几个绰号之一——“ICEMAN(冰人)”
关于这一绰号,坊间流传的说法是出自于当年在弗吉尼亚的队友法蒂·泰勒之口,他惊异于格文可以打满全场、不停得分却一滴汗也不出。而就格文自己的说法,则是因为他来自底特律,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打球都颇有底特律风格,他的身材很瘦,因此不怎么出汗,于是法蒂就叫他“Iceberg Slim(苗条的冰山,一个皮条客曾用这个笔名写关于以前在芝加哥街道上生活的畅销自传小说)”,但是格文不喜欢被称为那个皮条客,所以法蒂就决定称他为Ice了。
(后半段内容来自于虎扑翻译团的这篇文章:https://bbs.hupu.com/452473.html)
可无论如何,不出汗都颇有夸张成分,因为通过研究比赛录像,我不止一次的看到格文在暂停期间擦拭汗水!但绰号的出处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事人是否配得上这一绰号,在这一点上,乔治·格文契合的相当完美。
在球场上,他丝毫不受防守干扰,每场都能用他不带一丝温度的跳投和招牌挑篮高效的砍下30分、40分,不会有激情的庆祝动作,更没有血脉偾张的隔人暴扣,他就是冷冰冰的、近乎“沉默”却又不可阻挡的不断得分,一种游离于其他人之外的独特比赛气质。
而在球场外,这家伙参加过不少宣传活动,也尽量的向人们展露过笑容,但由于他的眼睛比较小,面部肌肉又不够放松,你很难从他的眼睛里读到明确的情绪变化,最终就都成了些皮笑肉不笑的冷场催化剂(在此,你可以参考一下李荣浩老师......)。到了退役后,他想努力提高自己的亲和力,结果却造就出了他那一连串不带任何情感和温度的经典干笑声,听上去就好像老式光盘播放器卡碟了似的......
他太特别了,他就在人群之中,却又仿佛独自生活在一个荒无人烟的纬度里。他喜欢用第三人称来称呼自己,在79年东部决赛马刺队3:1领先子弹队,“冰人”接受《体育画报》的采访时就曾说过这么一段话:“子弹队知道他们无从阻挡‘冰人’,‘冰人’知道自己能在快节奏中干掉他们。”(老天,原来瘦高投篮王爱用第三人称其实早有先例。这段来自于三猎先生翻译的《篮史通贱》。)
但由于“冰人”打球的年代过于久远,当时的媒体行业也远没有现在发达,所以关于他所流传下来的事迹不算详细也难以考证其真伪,所以我决定还是从有限的比赛录像里去粗略的展示“冰人”当年的风采。
那,“冰人”乔治·格文当年到底是怎么打球的呢?
首先,我们先从“冰人”的身材开始说起。
“冰人”身高2.01米,长臂长腿,肩宽头小,骨瘦如柴,在形象上,与其说他是“冰人”,不如说他是“火柴人”。在底特律,他曾被叫做“小树枝”,他太瘦了,瘦的就不像是个篮球运动员,但他却很爱在低位卡着防守人要位,也喜欢跑到禁区里去尝试争抢前场篮板,他职业生涯场均4.6个篮板里就有1.5个来自于前场,他骨子里蕴藏着那种瘦子所独有的“干巴劲”。
格文在球场上司职得分后卫或小前锋,从比赛风格上来讲,他既能像传统射手那样在队友的掩护下穿插跑位接球跳投,也能靠着身高优势在近底角要位单打。他的持球突破不算多,主要以接近禁区为主(比较巧的是,伦纳德的突破也很难直接接近篮筐,而是以冲入禁区后的抛投为主)。
他的球感一般,核心力量不够出色,虽然扣篮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但他的身体爆发力确实不算强,他的突破也很难直接撕裂防守,真要持球突破时,往往需要加一点儿背身才能滑的进去。他能短暂的滞空,但也并不足以让他的动作定格在人们喜爱的篮球海报里。他算不上是历史级的进攻万花筒,但他却是整个NBA历史上出了名的得分大*器,因为他有三件得分利器让他可以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这段岁月里叱咤风云:
一、无死角的投篮
“冰人”虽然身体素质一般,但身高和长臂却是实打实的,他投篮时的发力很直,起跳很快,但姿态上却非常轻松,长臂虽然向前伸得老远,但他的出手点却很高,投篮弧线也高,其人心如止水,这让他的外线投篮出手很难受到防守球员的干扰。他喜欢在蹬地后微微蜷起自己的双腿,如果防守人扑的不及时,他就快速完成投篮,同时双腿在空中自然舒展。他的投篮可以完成的非常快,只需0.7秒他就能完成整套动作。而如果遇到干扰,他就会在空中进一步的蜷起双腿,等到时机合适时,他再向下蹬出,借以二次发力提供之后出手时所需的力道和高度。
乔治·格文职业生涯的三分球虽然投的不多,但他绝对是能投三分球的,早在ABA选拔赛上,正是他在三分线外25投22中的优秀表现才让他被弗吉尼亚大地主队直接带走的。但他却并不爱投三分球,他认为三分球只有能稳定在40%的命中率才是值得出手的,而他的两分球投篮命中率高达50%,他觉得没必要非去追求当时联盟普遍命中率都不高的三分球。
NBA在79-80赛季才正式引进三分球,而在此之前,格文已经拿到了两座得分王,在之后他又拿到了另外的两座。那时候关于三分球这一新鲜玩意,联盟还处于摸索和尝试的阶段,所以你能看出,规则的发展让球员的比赛风格产生了多大的变化,篮球的理念又发生了多大的改变。那年代没有像库里和杜兰特这种大量三分出手却仍能将三分命中率保持在40%以上的超级三分手,而在现在,你也很难再看到像“冰人”这种高效的中距离投手了。
所以,我从不质疑“冰人”能投远距离,只不过那个年代的篮球规则和理念确实限制了人们的想象力。而在三分线内,“冰人”的射术绝对是无死角的,即使是在有防守情况下的负角度,他也能稳稳的将球命中。而在低位,对上防守他的小个球员时,“冰人”也有一招高不可攀的翻身滞空跳投可以完成得分。
可以说,在那个年代,凡是跟投篮有关的东西他都擅长,在三分线内的任何区域都让人胆寒的“初代瘦高投篮王”。
二、各种角度的打板投篮
提到“马刺”和“打板投篮”这两个关键词,人们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蒂姆·邓肯。但邓肯却并不是马刺队队史上最好的打板投篮手,没错,这一荣誉属于乔治·格文。
邓肯专精于45度的定点打板投篮,而“冰人”则精通于各种角度的打板投篮。
在与马拉维奇的那场Horse比赛中,为了增加一点儿难度和观赏性,乔治·格文把他的投篮改成了打板投篮,然后弹无虚发,曾在比赛中取得过领先,直到一次非打板远射偏出,才交出了主动权。那场比赛,“冰人”最终输掉了比赛,因为他在罚球线双手“端尿罐”投篮和篮板后界外漂移小拉杆上篮上都输给了马拉维奇,他在背后花式扔球再接球上篮的环节上也完成的毫无美感,由此你可以看出,“冰人”这个人的打球风格确实非常无聊,甚至比那场Horse比赛还无聊(当然啦,这不包括那招指尖挑篮,但关于这个我们稍后再提)。
在比赛里,“冰人”虽然很少在定点跳投的情况下采用打板投篮(因为打板投篮归根结底不能太远,而且他的常规投篮就已经准的非常离谱了,实在没必要非去打板),但他在两翼持球单打向篮筐滞空飘出时却非常喜欢擦板,他投篮时的找板能力堪称一绝,有时起跳对抗后他的技术动作看上去都已经变形了,但他还是能通过擦板的方式单手将球扔进。
他是整个NBA历史上最好的打板投篮手之一(为了尊重萨姆·琼斯和我们都爱的邓肯,我决定不把这个之一去掉),而且他还不只精通于中距离投篮时的打板,在接近篮筐时,他的找板能力也同样十分出色,他那只神奇的右手不仅有着如丝般顺滑的手感还有着惊为天人的手活,所以我们话不多说,直接进入他的最后一件利器。
三、FINGER ROLL
Finger Roll是“冰人”最享誉盛名也是流传最广的标志性绝技,在国内被翻译成指尖挑篮,简单来说就是指在上篮时,最后经由指尖轻轻发力调整,将球送出的这一技术动作。
但乔丹、麦迪、詹姆斯、库里等球星们的指尖挑篮都很优美,可为什么一提到这项技术就会首推乔治·格文呢?因为从上面的这些名字中你能发现,他们无一例外全都是突破高手,但乔治·格文却并不以突破见长,其他人更多的是先接近了篮筐然后再选择挑篮来作为终结的方式,而“冰人”则是在离篮筐尚有一段距离的时候选择用挑篮的方式来让球飞向篮筐,距离更远,对手活的要求也就越高,指尖上的拿捏也就更需要火候,最主要的还有要在球到指尖之前构建出一个恰到好处的向上的力。
“冰人”持球突破后通过迈步助跑为身体蓄力,等到蹬地起跳身体上升时,手臂随着力的方向自然递伸展,手腕根据离篮筐的距离适当发力(最神的是有时甚至不需要手腕发力),“冰人”会托着球攀升到一个很高的位置,因为手离篮筐的距离越短,手上难度的要求就越低。最后再经由指尖稍加调整,让之前施加在篮球上比较猛烈的力变得相对柔和,送球飞出,再安安稳稳的落向篮筐。
整个过程犹如炒菜,篮球是食材,蹬地发力如火候,手臂和手腕的使用如翻炒的方式,而指尖的调整就如那神奇的调味品搭配,只有处处拿捏得当,整套过程娴熟流畅,才能让这道菜色香味俱全,才能让挑篮这一招式在篮球场上信手拈来。
为了防止封盖,“冰人”的挑篮可以完成的很快,所以很多时候,只有在慢镜头下,人们才能欣赏到“冰人”挑篮时的妙处。
另外,挑篮技术最关键的一点是他的灵活运用,招式是死的,只要根据自己的身高、体重、弹跳、臂展适当调和,勤加练习,在球场上拥有一招优雅柔和的挑篮绝非难事。但如果遇到各种各样的防守,还强行按固定的套路使用同一招式就万万不行。这时你就需要通过改变行进的方向、手臂探出的方向和高度、手腕施加的角度和力度以及指尖上的调整方式来完成应对了,而这其中的搭配参数就需要更多的经验打磨和一些个人的天赋了,先是熟能生巧,然后就可以尝试应对自如,想要在某样技巧上有所突破,就必须得持有“匠人精神”。
若是直接将球挑进篮筐的角度不够好的话,尝试打板也能很好的提高得分的成功率,而打板和挑篮这两样恰好又都是“冰人”的成名绝技,这也是他的Finger Roll难以防范的关键之处。
“冰人”结合球突破的能力并不顶尖,但他在进攻上的极佳感觉却无可置疑,尤其他的手那么大,手上的感觉却罕见的好。实际上,在终结时不论是挑,是拨,还是点,无论是抛投、跳勾还是其他无法命名的终结方式,对他的神奇右手来说都是小菜一碟。
因为只要你有了这种神乎其技的手活,再知道其他技术的招式,就可以模仿别人的绝招甚至胜于原版,旁人很难加以分辨。
综上,在外线“冰人”有一手冷血无情的无死角跳投,在禁区的翻身跳投能够以大欺小,在中距离和禁区他有打板的选择权,而在突破时,他更是有一招Finger roll可以随机应变。无法防范、没有死角、不会疲惫的人形得分机器。
除了得分之外,“冰人”的身高也帮他在争抢篮板时可以占据优势,而作为对方的防守重点,他出球寻找空位队友的机会也并不少见,可除此之外,就不要过分的相信数据了。
虽然抢断和盖帽上总有记录在案,但实际上,“冰人”的防守却非常非常糟糕。甚至于他可以算得上是“50大巨星”里防守最差的球星了。
他的防守主要差在他糟糕的防守习惯上,“冰人”非常喜欢下快攻,很多时候只要是他处在外线,而对方球员将球投出,他就会开始快下,如果是队友抓到防守篮板,那他就有机会接到长传,而如果是对方抢到篮板,那他也未必就赶得回来,鉴于争抢篮板和对方发起二次进攻的时候经常是5对4,这种行为对球队的危害可想而知。
而且他在防守的时候还不怎么弯腰,他在防守上压根就没怎么投入过什么精力,因为有这样的当家球星,马刺队也做出改变将球队打造成了一支崇尚快节奏的进攻大队。从结果上,他们进过两次西部决赛,干得还算不错。但“防守赢得总冠军”从来都是真理,还记得之前说过他们曾在东部决赛中3比1领先吗?但糟糕的防守最终让他们复出了惨痛的代价,最终被子弹队完成了惊天大逆转。
所以“冰人”整个生涯无冠也没什么值得可惜的。
另外,“冰人”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他的运球能力不够好,在遭遇严防的情况下他没有办法稳定的独自带球摆脱过半场,于是当他想要得分的时候,他就需要接队友的传球,而一旦贴防“冰人”的防守球员像跳动的火焰似的拼命封锁住他的接球路线,那他就非常难办了。
而且虽然乔治·格文是一台得分机器,但他并不是那种凌驾于全队之上,非要把球要到自己手里完成进攻的球员,其实他在进攻上的打法对球权的占有率并不高,风格上也属于比较团队的那种打法,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冰人”打球的方式更像是一个以投射为主的空间型四号位。
而一旦“冰”遇上“火”的时间长了就难免会化成“水”,消失于无形了。所以被贴防久了的“冰人”就会在比赛的某段时间里消失不见了(在79年东部决赛第六场防得格文只得20分的格雷韦曾解释过:“如果格文有一会儿没拿到球,他就会进入间歇期。他会不在奔跑,也不再努力了。而我一直黏在他身上。”这段也来自三猎先生翻译的《篮史通贱》,如果想了解历史球星最好的方法就是找梯子出去看他们完整的比赛录像、翻《篮史通贱》以及留意本系列的更新^_^)。
但这也是我爱他绰号的原因,因为他的绰号不仅让他的性格、身材和球风都变的形象,还揭示了他的弱点。这让他看上去更像是其绰号的完美化身!
另外,乔治·格文其实只是“冰人”的初代型号,在马刺科技下一代的产品中,他们除了加入“冰”这一性能稳定的芯片外,还牺牲了一部分进攻端的性能从而就防守端的缺陷进行了大规模的改良,而且又加入了一些诸如拍队友屁股或摸队友头的行为模式以便让产品看上去更为人性化和有趣。产品秘密登陆联盟后一直无人质疑他的真实身份,但约瑟夫·克劳福德却从其同样操蛋的笑容中发现了秘密,马刺队居然再次启用机器人!要知道,上一代产品被查出后,只使用了十年就被联盟暗中禁止了,因为这种高效、持久的“冰人”严重破坏了人类比赛的公平性!可惜马刺队早已与联盟签订了保密协议和长期使用条款,于是心怀正义的克劳福德就只能在自己执法的比赛中对其采取制裁,但心中埋藏秘密的克劳福德却也从此变得神志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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