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不会自动解密。秘密档案解密的程序如下:
(一)每年的10月份,机密档案管理员进行机密档案清查工作;
(二)机密档案管理员将符合解密条件的档案名录抄送有关单位复查,经有关单位确认可以解密的,书面通知秘密档案管理员;
(三)机密档案管理员在可以解密的档案封面上“秘密”、“机密”、“绝密”的印章上划双线注销其秘密等级,并在双线上加盖自己的职务用章,填写解密日期;
(四)机密档案管理员编制《机密等级变更或注销记录单》,逐级报送档案馆各级领导;
(五)经档案馆各级领导审核批示后,秘密档案管理员将原档案添加上普通档案的封面后存档;普通档案允许各大媒体阅读、拍照或者录像,但操作时必须戴上全新的薄棉手套,以免档案内件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