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智嘉:清末黑龙江流域的边境防务及失地成因——兼谈清代晚期内忧外患中的黑龙江边境社会形态

吴智嘉:清末黑龙江流域的边境防务及失地成因——兼谈清代晚期内忧外患中的黑龙江边境社会形态

首页角色扮演匪帮圣经更新时间:2024-05-09

满清定鼎中原后,辽阔的疆域如何管理成为维护统治的首要问题。清统治集团入主中原,功勋卓著者从龙入关之后,作为“龙兴故里”的东北地区,不仅成为统治者心中保持满洲旧俗的故土,也成为了距离统治中心相去遥远的边防重地。清自顺治元年即起兵远征黑龙江流域之呼尔哈部,历时5月,深入北境,“于是黑龙江全境索伦、呼尔哈诸部皆奉正朔,疆域尽东北海矣”。不仅有效的控制住了黑龙江流域的全境,而且将管辖权和军力拓展至尼布楚、雅克萨地方。自此,黑龙江防务辖区北至外兴安岭三千三百余里俄罗斯界,南至松花江五百里宁古塔界,东至额尔白克河二千二百里宁古塔界,西至喀尔喀九百余里车臣汗界,西南至盛京一千八百余里,又西南至北京三千三百余里。与此同时,黑龙江流域民族众多,社会管理是军事事务、旗人社会、民族自治、皇室衙署等诸多管理方式交汇,军事、政务、旗务、外交等事务繁多。清末黑龙江流域边境防务危机重重,且在内外交困的政治局面下,黑龙江地区的社会形态发生了重大变革,其中诸多的社会矛盾,刺激了边患问题,导致了黑龙江流域尤其是江左以北防务的崩溃和统治的瓦解。

一、清前期处理黑龙江流域边患问题的主要策略及其影响

早在清太宗时期,后金即以令之称臣纳贡的方式,实现对黑龙江流域索伦诸部的统治。顺治九年(1652年)以武力令呼尔哈部(又作“虎儿哈”)归顺之后,与罗刹兵见尼布楚、雅克萨等地,两征罗刹均失败于乌扎拉地方,不仅未能惩创罗刹,而且导致罗刹对黑龙江流域的滋扰日愈严重。此后顺治十二年(1655年)至十七年(1660年),又四征罗刹,均未能动其根本。至康熙朝,罗刹侵入精奇哩乌拉(现为俄罗斯阿穆尔省结雅河)诸处,筑城盘踞,并以雅克萨城为巢穴,于其四野耕种渔猎,侵扰索伦、赫哲、费雅喀、奇勒尔等边民,掠夺人口,边境地区陷入混乱当中。康熙帝认识到黑龙江流域边患问题的严重性,将吉林水师移驻黑龙江地方,并调集乌拉、宁古塔兵永驻瑷珲、呼玛尔两城,在黑龙江实行军屯制度,以期与罗刹形成军事对峙。此后调集科尔沁十旗、锡伯、乌拉之官屯米粮一万两千石为军队三年可用之粮,以索伦部接济牛马牲畜,以蒙古兵丁护卫米粮钱物,令吉林、巨流河地方伐木造船,调拨直隶、山东、山西、河南等地火器军工及武官拨往黑龙江,并在盛京地区实行春麦早种制度,为征讨雅克萨做准备。可以说,康熙朝两征雅克萨,是举全国之力,两次征战耗尽国力,换得中俄边境近一百年的太平。

由于历年用兵,都是征调京师和他省官兵,即便是黑龙江流域的防御,也需要调集吉林、宁古塔的官兵,同时还要为他们迁居家口,国家的财力耗费可想而知。针对这一问题,康熙创建性的将索伦部、达呼尔部、巴尔虎部纳入额丁范围,令其披甲驻防,这样既解决了调拨军队远徙的辛苦,也不必为调拨军队筹划粮草。这样一来,黑龙江驻防成为由八旗满洲、汉军为主体,索伦、巴尔虎、达呼尔、鄂伦春等土著之兵为补充的体制。但是这一举措在后期并没有得到合理的贯彻。由于统治集团狭隘的民族意识和对黑龙江流域边患问题认识不清,导致雍正、乾隆两朝,持续减持索伦、达呼尔兵。雍正十三年(1735年)二月,裁撤北路军营,命领侍卫内大臣哈达哈统领之索伦兵返回呼伦贝尔驻扎。乾隆七年(1742年)十月十九日,陆续淘汰黑龙江、呼伦贝尔等处新巴尔虎兵。原因是“与旧索伦、达呼尔兵一体当差,碍难裁减钱粮。且巴尔虎等性多狡猾,难保必无猜忌”自将索伦、巴尔虎、达呼尔裁撤之后,以边民保卫边境的方案未能得到实施,并为清朝末期中俄边境冲突纠纷埋下了隐患。

黑龙江流域的防务自《尼布楚条约》之后,长期处于稳定的状态,而在乾隆朝时期蒙古问题、西藏问题、新疆问题、西南问题又长期矛盾尖锐,导致统治者疏于黑龙江流域的管理,而乾隆帝又长期在位,以至于其对雅克萨和尼布楚城的归属状况,均已不甚明了。据收录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译编《乾隆朝满文寄信档案译编》中的满文档案记载,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乾隆命大臣谕黑龙江将军明亮,令其查明尼布楚和雅克萨两城现今的归属情况。

aliha bithei da hiya kadalara dorgi amban unenggi bodohonggo mergen baturu gung aliha bithei da hiya kadalara dorgi amban tondo faxxangga be i bithe sahaliyan ulai jiyanggiyvn de jasiha abkai wehiyehe i susuai nadaci aniya yun biyai orin jakvn de hese wasimbuhangge:onggolo elhe taifin i forgon de ,yaksa hoton,nibcu hoton be gaime ,oros i baru ududu aniya afambihe.amala ere juwe hoton baha bicibe,ne ere juwe hoton jiduji sahaliyan ulai harangga inu waka,aika sahaliyan ulai harangga inu oci,ai niyalma kadalaha,ai niyalma tehe babe harangga jiyanggiyvn sede jasifi.oros sede xamburakv obume ,getukeleme baicafi ildun de wesimbukini.algingga jubengge i baicara be baiburakv sehebe gingguleme dahafi.erei jalin jasiha.

汉文译文:大学士、领侍卫内大臣、忠襄伯字寄黑龙江将军。乾隆五十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奉上谕:康熙朝时,为攻取雅克萨、尼布楚城,与俄罗斯交战数年,收取两城矣。但今此两城是否归黑龙江所辖?则何人管理,何人驻扎该处,著寄谕该将军等,以不使俄罗斯察觉,悄然查明,乘便具奏。切勿声张。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而从黑龙江将军的回复的奏疏里“因康熙朝档案全无,尼布楚、雅克萨城源流如何确定,奴才已密寄黑龙江副都统额勒登布。暗中查得,雅克萨城距黑龙江西北一千零八十里,惟蛮荒无人之地。尼布楚城源流如何确定,彼此旧档全无,……尼布楚城仍属俄罗斯”,亦可看出,黑龙江将军乃至黑龙江城副都统额勒登布在此次调查之前均不知晓尼布楚城及雅克萨城的情况,也不知道雅克萨、尼布楚地方是否有驻防和设卡。乾隆认为雅克萨城距黑龙江尚有一千余里,多山峰河流,“俄罗斯等甚难渗入。今若我方猝然增设卡伦防范,反使俄罗斯疑心,亦难预料。将此寄信明亮等,寻常雅克萨一事,仍照旧办理,毋须另设卡伦”。尽管乾隆朝每年定例边官巡视中俄边界一次,但是无人驻守雅克萨城,也未在此地方设置卡伦。这一决策失误,直接导致此后俄罗斯复夺雅克萨城,并以此成为侵占中国疆土的据点。

咸丰朝时期,沙俄对黑龙江流域的侵蚀加剧,1854年至1857年间,穆拉维约夫多次非法航行黑龙江航路,并沿江设卡,实行军屯民屯,并着力搭建军事堡垒。为监控沙俄非法航行黑龙江,清朝于黑龙江沿岸增设卡伦,派遣官兵轮班驻守,两月一换,并每月派遣佐领一员巡视边境。1858年《瑷珲条约》签订以后,黑龙江左岸精奇里江、纽勒们河、黑龙、伊马毕喇昂阿、乌鲁苏穆丹、混同两江口汇合处这些卡伦均被沙俄侵占,清政府于黑龙江右岸增设卡伦十一处。咸丰十年(1861年),清政府又相继裁撤了黑河口至格尔钦等七处卡伦。

二、清中后期黑龙江边境防务空虚的原因

(一)内忧外患的形势下大量抽调黑龙江守备兵丁,黑龙江防务形同虚设。

清朝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设立黑龙江将军镇守黑龙江地方,为正一品,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改为从一品,曾辖有齐齐哈尔、墨尔根、黑龙江城、布哈特、呼兰等七个副都统,同治朝以后,黑龙江将军所辖各副都统陆续取消,被道、府、厅、州、县等地方行政单位取代,黑龙江流域以军事驻守为特征的将军衙门管理体制也逐渐解体。自康熙朝始,为了消弭地方叛乱和农民起义,黑龙江流域的守备兵丁被大量调离黑龙江,且均为黑龙江守备中的主力,黑龙江防务因此日渐羸弱,难以抵抗外晦保卫疆土。

康熙三十四年,噶尔丹叛乱,妄图收服喀尔喀蒙古。康熙命黑龙江将军萨布素侦探噶尔丹情形并整军防御。并命其统领所属兵力一千五百名,并屯三月口粮,赶赴克鲁伦地区防御。康熙三十六年初,命黑龙江兵移屯右卫,随两路大军进剿噶尔丹。康熙三十六年三月,康熙帝亲视黑龙江出征兵马启程,并亲谕领侍卫内大臣以内厩马替换黑龙江马驼之嬴瘦者,这显示了康熙对于黑龙江八旗官兵的重视。

雍正朝时期,持续对西北用兵,调拨黑龙江兵两千名,宁古塔兵一千五百名前往北路军营,并于雍正九年七月移驻塔米尔地方,预防噶尔丹策零叛乱。黑龙江兵自遥远的黑龙江流域长途跋涉,抵达新疆,深入科布多、阿尔泰、巴尔库尔、台锡里山、布尔嘎雅、达里冈爱等地方,黑龙江兵“实心办事,善于约束”,奋勇作战,黑龙江军协领科尔沙、噶赖、钦拜、塔尔马善等,均因战功被擢升副都统。

雍正十二年,噶尔丹向清朝请和罢兵,双方均因累年征战处于喘息时期。北路军营中的黑龙江官兵除因伤致残孤身无人照管者撤回之外,其余官兵应果亲王“留戍更迭”的办法,采取三年一轮转的办法,均未能撤回黑龙江而继续戍守新疆各个要卡。

乾隆十七年,为了预防准噶尔部袭扰喀尔喀部,乾隆命齐齐哈尔副都统达色速赴新任,会同将军傅尔丹筹集兵马,“今准噶尔台吉喇嘛达尔札以达瓦齐逃走。派兵驻我边外。又本年使奏请诸事,朕俱未准行,恐不无稽端生事,扰乱喀尔喀游牧,万一有事,朕欲调发黑龙江之兵两三千名,傅尔丹宜密筹预备,令五日内即可起身方妥。齐齐哈尔、黑龙江、墨尔根、呼伦贝尔等处本有额兵七千余名,可挑选两千,再打牲索伦、达呼尔等处丁壮七千余名,亦可挑选一千,所需银两、口粮,于现驻仓库支给,临期可以速发无误。”乾隆二十年(1755年)二月,清朝发兵5万兵分两路, 直捣伊犁,准备一举荡平准噶尔部。为充实西、北两路军力,调拨黑龙江兵两千名,黑龙江索伦、巴尔虎兵五千名赶赴新疆。在这次战役里,黑龙江兵多有一家三人阵亡及三人内两人阵亡者,清朝均予以加恩抚恤。

乾隆三十八年六月,金川叛乱战局危机,小金川藏族反攻清军,收复美诺,清军死三千人,主帅温福战死。时乾隆帝在热河,闻报后,决定以阿桂为定西将军,加派健锐营﹑火器营兵两千﹑黑龙江兵两千入川增援。要求黑龙江军士“务择其最精最劲者,始能得力,所有领兵之章京、营总等,亦须久经战阵,以资督帅”。七月,命黑龙江将军傅玉于八旗兵内再挑选一千名派赴金川。

嘉庆朝时期,白莲教起义,波及中原大部分地区。嘉庆二年八月,命吉林、黑龙江官兵驰赴河南、直隶、陕西、湖南等地剿匪,直至嘉庆十九年,黑龙江防务的官兵才陆续返回原驻防地。由于连年征战黑龙江防务空虚,“黑龙江兵丁现有一万二千八百余名,仅立马四千余匹,不过三分之一”。

道光六年,回疆叛乱,命黑龙江将军禄成挑选精兵遴选官员,陆续驰赴陕甘地区进剿。此次共调派黑龙江官兵一千五百名。黑龙江兵长途跋涉,作战勇猛,道光八年平定回疆叛乱,黑龙江协领阿勒金图、巴图鲁全凌阿、佐领苏尔、巴图鲁占布、佐领扎萨克图、巴图鲁阿勒基诺等,均恩赏绘像紫光阁,以彰劳勋。道光二十年,英吉利以海军侵犯海疆,黑龙江官兵又被拨往直隶地区参与防务,后撤至盛京、锦州待命。

咸丰朝时期,清朝内忧外患,社会动荡。太平天国起义席卷大半个中国,各地捻军及匪患横行。连年的征调用兵,黑龙江兵力力不从心,虽应咸丰帝之命,依旧调拨兵力出省,但开始出现兵不敷出难以足额的情况。兵力不足的部分,以西丹、馀丁充任,并将黑龙江索伦、达呼尔等猎户充军,甚至巴尔虎等旗十五六岁的男子,均抽拨调离。而大量防务兵及生丁被调离边境,中俄边境防务形同虚设,虽然明令黑龙江流域各卡“仍着严巡防,毋稍疏懈”,但却是“彼有虚名,而无其实”。

同治朝时期,清军对于太平天国在军事上处于压制,而此时由于政局动荡,甘肃回匪、新疆回乱问题日愈严重,清朝国力耗尽无余,蒙古地区已无马可以抽调,被抽调之黑龙江兵无粮可食,黑龙江派出西丹伤亡大半。由于社会陷入动荡,东北地区马贼横行,清统治者面对沙俄的蚕食和东北的混乱局面,依旧持续征调黑龙江兵,并在黑龙江采取招募壮丁的办法,将营、站、屯丁抽调出省,其实是采取了放任沙俄侵占,牺牲黑龙江江左以保全国的策略,最终导致黑龙江江左至外兴安岭的广大地区被沙俄侵占。

同治八年,黑龙江将军德英上奏,“查黑龙江六城额兵一万零三百,除派赴各路军营、并驻京操练官兵四千二百余名,又甘省现调官兵二百五十名及神机营奏调换班官兵五百名外,各城仅存兵五千三百余名,内忧出征补甲伤兵、撤回疲弱者大半。本省地面辽阔,系属极边重地,西南与蒙古、吉林连界,东北与俄国接壤,防范巡查,均关系紧要”。而此时的清朝已经无力东顾,倾黑龙江全省军力以保西北,甘省、回疆、陕甘、绥远、古北口等地大量抽调黑龙江兵力,黑龙江“兵力无不贫乏,兼之伤病迷失,兵数亦属不齐,存营者为数无多”。

连年的抽调兵力,需要大量的财力,而此时中央、地方的财务均已亏空,已经无力调拨粮饷酬军。清廷采取了地方先行筹款垫付的办法。此时黑省已无力抽拨银两,调拨军队所需费用均系“向商铺借垫”,此时黑省官兵已陷入“日支口粮,仅足糊口,朔风冰雪,单夹而行”的境地。光绪十年黑龙江将军文绪奏报:“黑龙江接壤俄邻,练兵固境,势尤不可稍缓。呼兰密迩深山,贼盗又时形肆逞,剿缉设防,在在均需兵力;所有额兵,除出征未经撤回外,所剩不过万余名,倘遇缓急,漫漫长江,实属不敷分布……”。此后,由于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且农民起义被剿灭,而防俄的局势日趋紧张,黑省兵士已无军力出调,黑龙江守备调拨出省之事终止。

(二)边境防务长期“以望代守”,忽视边境的管理和建设。清代对于边境地区,实行卡伦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哨所,不具备武力防护的能力。对于清代卡伦来说,巡边只是其设立的原因之一,其主要的功能是征收赋税、防止内地流民窜入“龙兴之地”、防止满、汉人私挖人参、征收贡貂、看护耕地林地以及稽查行人和传递公文等,不具备反击外部侵略的能力。以黑龙江副都统所在瑷珲城辖境沿江设卡为例,洛古河卡设立的原因为“有金矿于此”;讷钦哈达卡伦、乌苏里卡伦、安罗卡伦、安幹卡伦、望哈达等设立原因为“有平原可耕地”;漠河卡伦、巴尔嘎力卡伦、倭西门卡伦设置的原因为“草木畅茂平原可垦地”;察哈彦卡伦设置的原因为“有木厂留住护养森林”。可见其卡伦设置的地点和目的,并非抵御入侵,而主要是对可使用土地和人民的管理。雍正朝时期,每卡设驻防官员一名,兵各三十名,至咸丰朝时期,减少至每卡伦卡官一名,卡兵五名。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以后,黑龙江流域边境卡伦被俄方焚毁,官兵逃散,黑龙江卡伦体系解体。后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由前副都统苏那穆策麟重设十处卡伦,由于满洲兵丁不足,均以蒙古人充任,后由农民充当。清朝在黑龙江流域设立的卡伦制度,自康熙朝两征雅克萨之后,终大清覆灭,从未对沙俄采取过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军事行动,自然不可能起到防止外敌入侵的作用。

沙俄对于清朝边境的蚕食,以修筑据点和军屯民屯为主,并潜心经营边境地区,以军事据点为依托,以武力为保障进行大规模移民实边,且形成了农垦、贸易、外交、交通为特点的边境城镇建设,这使得沙俄在中俄边境冲突中,处于优势地位。

咸丰朝初期,中俄边境的冲突和纠纷主要集中在“越境*人抢劫”、“盗窃马驼”、“焚毁俄贸易圈”以及在黑龙江水域“任意往来”等情形。清统治者面对这种情况,期待与俄勘界立碑来达到规劝俄国的目的但收效甚微。咸丰五年(1855年)之后,由于内部太平天国起义风起云涌,而外部英、法、美军抵直隶地方,俄国认识到清廷无力护卫北疆,因此其对清朝边境侵蚀的方针,由过去的袭扰和偷盗,转变为有组织有计划的移民和军屯,这一措施的实施正中要害,最终导致清朝对黑龙江江左以北失去了控制。

据咸丰五年(1855年)“奕格等奏黑龙江封冻前历次俄船往返入侵汇总情形折”所载,本年四、五、六三月,俄罗斯船只先后由黑龙江经过下驶船只,大小共一百二十六只,夷人男妇大小两千名,持军械牛马口粮等……,七、八、九月,又有陆续由黑龙江下驶者,载有器械口粮等物,十月,有俄罗斯夷人一百零二名,步行背鸟枪一百零二杆,腰刀八十二根,火药、铅丸、背负口粮等物。此后,俄罗斯借口冬季寒冷,与其他国家外交路途中需接济口粮,申请自松花江口至俄罗斯境内设五处接济口粮地点,并以此为基础堆积树木建造房屋,在此屯田并囤积枪炮军械留兵驻扎。由于清朝采取所谓的“防抚兼施”、“阳抚阴防”,其实是听之任之,节节退让。俄罗斯继雅克萨城之后,又完成了黑龙江江左军事据点的建设,库塔玛达、胡玛尔、精奇里河口、下兴安岭、松花江五处被俄罗斯作为据点盘踞。而此后,阔托玛勒、博伦岱、薛尔古、海兰泡等地,陆续沦为俄罗斯移民的据点。俄罗斯在这些地方的经营不仅仅是屯粮堆薪和搭设火炮,而且将妇孺子女、牛马牲畜均迁居到此屯垦。在交通上,俄方不仅有清“追之不及”的火轮船,而且有民用的大小船只“不计其数,上下回行”。在边境开发方面,俄方搭设电线,开发金矿,搭建木器厂,设置水磨用于民生,这些边境的建设绝非清方可比。“筑乌苏里铁路复线,岁迁民至十数万,布满沿边,修筑兵屯,修通道路,大有日进无疆之势。”而黑龙江一代却“自呼伦贝尔西境起,越瑷珲而达兴东处处与俄接壤,彼则村民栉比,屯堡相望,我则野甸荒凉,人烟绝迹”。直至1900年发生“庚子俄难”全部肃清江左中国居民,俄方在黑龙江江左经营五十年余,不仅在军事上处于压倒性优势,而且广泛采取移民措施,俄方民众的数量,也远多于清,逐渐形成了一个亦军亦民的社会组织,并有一定秩序的社会管理制度,清朝其实已经失去了对这个地区社会的管控能力。

三、动乱变局中的黑龙江流域的社会环境

(一)教乱问题

清初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且由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影响根深蒂固,社会又较为稳定,因此西方传教士在东北的影响力比较微弱。但这一时期,西方传教士在传教准备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最主要的成就在于宗教书籍的翻译和地理及风土人情知识的掌握。继《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天津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签订以后,传教士以条约为护符,深入边境,在黑龙江地区传教,最远到达吉林三姓地区(今黑龙江省依兰县以北)。传教士以马车拉载《圣经》等传教书籍沿途出售或赠与,并在黑龙江各地以租赁、赎买等方式建立教堂,散播“福音”,至光绪年间,宗教在地方事务的影响力不容小觑,而且由于传教士多依仗该国在军事外交上的优势,清廷对其以礼相待,因此传教士开始干涉地方司法事务,并在自己传教的辖区变相争夺管理权,造成了一系列的教案,对当时岌岌可危的黑龙江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教堂的建立和教会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首先,教堂设有学堂,男女均可就读且不收学费,而且专设女学堂,这对于长期在封建桎楛下的普通群众尤其是女性具有积极的意义。《呼兰府志》载该地呼兰府天主教堂“男学生冬季四十五人,夏季十余人,教习闻姓;女学生冬季五六十人,夏季六七人,教习刘姓”,“兰西县天主教堂东为男学堂,并排五间,西为女学堂,并排五间,教民男六百二十名,女二百六十名”。其次,教堂在中国的传教采取适应中国国情的办法,以治病救济为手段宣传宗教,这种做法适应了当时社会的需要,提升了教会及教职人员在当地的社会地位,并使影响力得以扩大。

但由于不平等条约的庇护,教堂在当时的清朝有如下几项特权。第一,不缴纳税契、警费、牲畜税等。据《黑龙江将军衙门档》光绪元年八月十七日“署呼兰理事同知托蒙阿为办理教民、教堂租、课事咨将军衙门”一文中载,“该国各省传教凡有修理堂、屋,公所应用之地,大小官租,概不应纳,由来久矣。”在此之后,逐渐发展到教堂田产及教众田产均不予纳税,这不仅对经济造成了损失,也损害了官方的权威,导致入教人数激增。第二,司法优先权。对于教民,教堂司铎有教导权,而民人与教民争讼,司铎每每出面庇护,教民又依仗教堂势力,造成了司法不公,直至教堂司铎竟然可以责难地方官改变讼案是非曲直的程度。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当地民众和教堂势力的冲突。“黑龙江将军衙门为天主堂干预地方事饬覆那斯珲文”一折中载:“天主堂近年来,凡遇地方事件,勿论事之大小,频向干预;更兼奸民犯事,即规求入教,觊觎袒护。”由于清政府已签订不平等条约,对于教士干政只能“随事开导劝阻,以息争端,是以为要”使得教众屡屡对抗官府。《呼兰府志》载,光绪九年呼兰府领催来仓因教堂土地问题与天主教士贡罗斯会面,贡教士握枪出见将来仓击毙。该案辩论数十次,磋商数月,最终呼兰府领催富森布枷号六十日,其余甲兵人等九人笞四十鞭发落。贡教士仅交付该国办理。第三,民事权利。由于宗教影响世俗生活,从而跟中国传统礼教形成了尖锐冲突,而在这一冲突中,外国教会因不平等条约在民事冲突中处于优势。以民间婚娶为例,天主教规定奉教之女决不能聘于外教之家,而未入教前已有婚约并收取聘礼者因此又悔婚的案件很多。这种情况地方官员即便是判悔婚者有罪,教民亦不遵从,而教会亦会从中干涉,最终不得已改变判决。这些不平等的特权,加大了地方民众同教会的冲突,也对地方的管理带来了混乱,而当地匪患及农民起义亦多以铲除洋教为口号,加剧了地区混乱。

(二)鸦片问题

罂粟于前明时期传入中国,原本作为镇痛的药材,后熬作烟膏,取名为鸦片。在清代道光年间开始渐渐有人开始吸食鸦片,至同治朝时期,遍及中原。种植罂粟之风也由四川、甘肃、陕西等地逐渐波及至山西、东南等省,以至于沃土良田尽种罂粟。收买烟土耗费民财,而且萎靡精神,甚至因吸烟昏聩伤人性命的事件也屡有发生,成为当时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之一。黑龙江省在清代为封禁的旗地,风俗朴实,本无吸烟之民,亦无种花之家。自同治朝由外来谋生流民暗自携带罂粟并在该地耕种,后来规模逐渐壮大。尤其是巴彦苏苏、呼兰河一代,“沃野千里,今则妖花一片”。种植鸦片不仅损害人的健康和精神,也破坏了粮食生产。且由于黑龙江地区为养兵旗地,边防重任之下,却由于“种罂粟花及吸烟罪名,较之他省尤重”而令统治者担忧。光绪元年二月十五日,光绪皇帝亲自颁发谕旨,命黑龙江将军及各地将军都统“尔军民务各激发天良、痛加愧悔,即寻觅戒烟良方。瘾大者,限以半年;瘾小者限以三月,倘逾限不改,则不知自爱,无足爱惜,唯有执法从事,决不姑宽,务谓言之不早也!切切特谕。”

由于吸食鸦片成瘾,导致鸦片价格上升,种植收益高于种植粮食,因此虽官方三令五申,但是烟农隐匿欺瞒,继续扩大种植,至光绪四年,买卖烟土不仅导致国家财政亏空,粮产锐减,而且国家财政赖以盈利的“洋药”销售锐减,奉天、吉省、黑省三省的“洋药”销售锐减三分之二,这同时触动了西方列强和清政府双方的利益,因此,自光绪朝五年以后,黑龙江地区严控罂粟种植,并打击偷开烟馆的行为,将偷开烟馆者枷号掌责,押配原籍充徒。

由于帝国列强的掠夺,白银大量外流,清政府在内忧外患之际,为增加税收,对于打击鸦片的态度比较暧昧,政策也时宽时紧,黑龙江地区的鸦片种植至清朝灭亡也未能禁绝。

(三)匪患问题

同治朝时期以后,由于中原地区农民起义声势高涨,西北、西南又陷入连年战火,自黑龙江守备被大量抽调出省之后,黑龙江地区的匪患横行,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由于黑龙江流域周边的密林深山便于藏匿,又无军力彻剿,自同治元年(1862年)至宣统元年(1909年)四十余年当中,黑龙江流域的呼兰、少陵、木兰诸流域无日不患匪盗,民人、蒙古、兵士、流民、俄人俱可为盗,贼匪每每声势浩大聚众攻城,肆意劫掠,整个黑龙江省的社会陷入混乱当中。

清末黑龙江地区匪患名称繁多,成分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挖金人”。同治年间,孔广才等人挖金于当时吉林将军管辖的桦皮、太平各沟,后因吉林官兵采取武力驱散的办法,遂成强匪。以乌斯浑山为根据地袭扰松花江、巴彦苏苏、呼兰等地。第二,抗俄为名的“义胜军”等。“义胜军”、“义效军”、“天灭洋”、“占中华”等贼寇名为抗俄,实为掳掠。主要头目为刘振棠、“打五省”等。以赵胡窝堡为据点,袭扰呼兰等地。第三,乡匪。主要盘踞在白杨木河、大青山、蒙古尔山等地,多聚众数百人袭扰劫掠。主要头目为“东洋乐”、“东霸天”、“两响”等。第四,“蒙匪”。主要以蒙古族为主,善骑马,来去无踪。主要头目为陶斯陶、巴宝扎布、色卜精额等,主要盘踞在索伦山,袭扰兰西、肇州,后逃入外蒙车臣汗部。第五,叛变兵丁。主要有驻兴东道兵与右军驻汤原县兵、驻瑷珲城营兵、漠河中军右营兵等。

匪患问题使得黑龙江流域与清朝民人共同生活的俄人也组成匪帮,借机抢掠财物。“俄人亦习以为匪,时与土匪合队出掠。土匪志在得财,而不恒伤人;俄匪则先戕其人,而后取其财。”而俄国得以借剿匪为名,插手地方事务并调拨军力。尤其是对于“蒙匪”,俄方采取剿抚并用的手法,树立亲信,打击异己,甚至“改装助之”,培养反清的地方割据势力。最终在内忧外患之下,1912年呼伦蒙旗宣告独立。

(四)流民问题

清代自顺治朝始实行“移民垦边”的政策,虽中间因政策原因有弛有禁,但终有清一代,关内汉民迁居东北垦荒是清代的一个长期的社会现象。概括来说,清代早期的顺治、康熙、雍正朝,迁入内地汉民的目的是为了开发和充实辽东地区,主要为奉天省;乾嘉时期,中原地区人口激增,且山东、山西、河北等地连年水患,灾民生计难以解决,遂涌入关外,此时奉天地区人口已经饱和,吉林省便成为了这一时期流民的主要目的地。流民迁徙虽屡遭禁止,但是收效甚微。至嘉庆后期,流民私垦深入吉林地方,最远到达伊通河和伯都讷地区。

黑龙江省的移民垦边问题不同于辽省和吉林省,黑龙江的移民流民现象,既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也与当时的时局和边境状况有着直接的关系。有别于辽吉二省,清末黑龙江省流民问题有以下特点:第一,黑龙江省的流民问题出现的年代较晚。黑龙江地处边疆,是防务重地,清建国初期仅有官屯,主要是为了防务人员和边民的生计。当时黑龙江省对于旗地和流民的管理,较之辽、吉严格,并未大规模放垦。黑龙江省自咸丰、同治朝之后才陆续放垦。这与当时严峻的边境形势密不可分。自《瑷珲条约》、《北京条约》签订以后,黑龙江江左1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被割让出去,俄方实行了大规模的移民行动,而黑龙江江右地区,同样受到俄国的觊觎和蚕食。清廷为了移民实边,抵制俄国的移民政策,允许汉民涌入放垦。此后,光绪三十年(1901年)日俄战争爆发,日俄密约将各自势力范围以南满、北满的方式进行划分,东北地区的危局进一步加深。此时清廷决定全面放垦,其实质是对这一地区失去了行政控制权,移民遂变流民,而且这种流民方式,是不具备国家军力保护之下的盲目流动,这一现象一直延续到光绪朝末年。第二,黑龙江的移民至清末仍处于流动状态。据光绪元年十二月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署理呼兰副都统印务成庆为详查濠河旗屯、民界、官荒、私垦各屯陈、新数事呈将军衙门文”一文中载:“未经入奏新户九百五十三户,并无一定旗界,所有旗屯、民界、官荒、私垦各村屯,均有杂居。此项旗户,惟查陈户旗丁内,有二百余户,向无房产,至有锄青租种人家地亩,在此住一年,在彼处住一年者;亦有佣做散工,这屯住一月,那屯住一月者。再,又因无屯田栖止,携眷返回双城堡等处者。职虽经派员勘查,因该丁等并无一定住所,又无亲族邻佑代报,一时未能查清。如不即时清厘户口,将来牵混日久,更难清厘矣”。光绪三十年(1904年),黑龙江省全面放垦,流民只需缴纳少许地税即可领垦,一时间流民蜂拥而入,此后的十年间,流民大量在通肯段、克音段、柞树冈段、巴拜段、甘井子段等地流动。由于流民现象的大量存在,给当时的社会管理造成了极大的负担。流民在林深路远处落户,客观上为当时贼患窜行创造了条件,导致黑龙江匪患问题长期存在。而流民本身也有亦盗亦民的性质,当官府羸弱时,流民往往贼民不分,啸聚山林掳掠财物,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第三,“挖金人”现象长期困扰黑龙江省。“挖金人”是清代一个特殊的流民群体,是指长期流窜在三姓界札东山及卓齐河、洛古河、漠河山等地以挖金淘金为目的的流民,主要以汉民和俄人为主。札东山地区,以汉民为主,漠河山地区,以俄人为主,兼有俄人雇租汉人的情况。“挖金人”群体发展至光绪十年时期,数量激增,人口庞大,往往持械拒捕,官府亦奈何不得。而由俄人组织的“挖金人”,清廷往往好言抚慰,劝其离开以便肃清华民,但收效甚微。

结语

清代末期黑龙江江左地区失地原因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和国际环境因素,有高层对于新疆、蒙古和东北的战略选择问题,也有官僚腐败问题,不一而足。本文仅从黑龙江防务及社会形态入手进行论述,阐释了社会环境和管理体制的崩溃对于边境问题的影响,这也是一个有资于政道的当代命题,即边境边疆的发展建设研究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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