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篇(十一)当代世界君主制国家君主制的不同类型

东南亚篇(十一)当代世界君主制国家君主制的不同类型

首页角色扮演汉斯的龙王更新时间:2024-07-30

要理解当代泰国君主制的统治方式与民主的困境,我们需要对当代世界君主制国家进行分类,以便进行比较与归类,突出不同君主制的统治特征。

君主制(Monarchy)

目前全世界有43个君主制国家。君主制几乎贯穿整个人类的历史,在历史上,大部分国家都经历过君主统治时期。

传统上,君主的职位是世袭的,持续到君主死亡或退位。但还有一些国家实行选举君主制,选举君主制要求君主选举产生。

两种类型都有进一步的变化,因为存在着决定君主制的广泛分歧的传统。

因此依照君主的产生方式,可将君主制分为世袭君主制与选举君主制

世袭君主制

在一个世袭君主制中,君主的地位是根据法定或习惯的继承顺序继承的。

同样,世袭君主制也可因为不同的继承方式分为多种。绝对长子继承制度(Absolute primogeniture)是世袭君主制中最常见的制度(此处英文所说的“长子”包含中文意义上的长子与长女)。这种制度常见于当代欧洲君主制国家。

另一些国家采用男性偏好的长子继承权制度(Male primogeniture),以及男系亲属的长子继承权制度。此外,还有少数国家使用较为少见的兄终弟及制(Agnatic seniority)。

欧洲的君主制

其中比荷卢三国,北欧三国以及英国为绝对长子继承权;列支敦士登为男系亲属的长子继承权制;西班牙与摩纳哥为男性偏好的长子继承权制度。

另外,在2006年,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一世下令改革继承权并宣布其长女为王储,西班牙王国事实上已经转变为绝对长子继承制。

非洲君主制

非洲君主制国家仅有三个,北非的阿拉伯国家摩洛哥和南非的斯威士兰与莱索托,且他们的君主制各不相同。

东南亚君主制

在东南亚的所有君主制中,马来西亚为选举君主制;文莱为男系亲属长子继承权制;柬埔寨较为特殊,实行男系亲属的选举君主制;泰国为男性偏好长子继承权制度。

中东君主制

中东地区的君主制皆为阿拉伯君主专制国家。大部分国家为男系亲属男性长子继承权制度。科威特则为男系亲属的选举君主制,沙特为兄终弟及制。

但由于现任沙特老国王并未立其兄长的长子为王储,沙特的系兄终弟及制事实上被打破。

其他国家

上述分类不涉及日本(男系亲属长子继承权制)和太平洋岛国汤加和萨摩亚,以及16个英联邦国家。

英国国王同时身兼包括英国在内的16个英联邦王国的国家元首,此16国构成了一个现代版的共主邦联。现任英联邦元首由英国王储查尔斯王子担任。

选举君主制

在一个选举君主制国家中,君主是通过一些机构(委任选举团)内部选举而产生。选举制君主制没有民众投票,因为选举团体通常由少数符合条件的人组成。

施行选举君主制的国家较少。目前,世界上实行的选举君主制的国家是:

其他类型

安道尔可以被视为半选举君主制然而,由于安道尔人民对法国总统的选举没有发言权和选举权,使安道尔处于一个独特的制度,即拥有一个由另一个国家的公民民主选举产生的君主。同样,安道尔人民对西班牙乌赫尔主教也没有任命权。

斯威士兰有一种准选举君主制。在斯威士兰,国王不能任命他的继任者。相反,皇后和皇太后决定下一任王储。皇后的儿子将自动成为下一任国王。长子从未被任命为接班人。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有一位总统,但为阿布扎比埃米尔事实上所世袭。因此,尽管由最高委员会选举产生,但总统职位基本上是世袭的 - 阿布扎比的埃米尔担任这一职务。同样,阿联酋总理一般由迪拜埃米尔世袭。

世界君主制国家一览

君主的继承方式与君主的权利并没有必然联系,因此并非我们所讨论的重点。

按照权力分配方式的分类

根据君主对国家权力的控制程度,君主制又可分为君主立宪制与绝对君主制。

绝对君主制

绝对君主制又称君主专制,君主拥有统治国家和公民自由的所有权力。

由于君主的权力不受约束,故当代很少有国家实行绝对君主制。绝对君主制只见于某些伊斯兰君主制国家。当代名义上的绝对君主制国家仅有5个:

  1. 沙特阿拉伯王国
  2. 阿曼苏丹国
  3. 文莱达鲁萨兰国
  4. 卡塔尔酋长国
  5. 斯威士兰王国
议会君主立宪制与二元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宪制 (Constitutional monarchy),亦即有限君主制。

在君主制国家中,宪法规定国家政府、人民议会取得大部分权力而君主仅保留少量权力统而不治时,这种制度被称为议会君主制;

当君主保留部分权力或大部分权力,议会与君主权责不够明晰,这种二元政治制度被称为二元君主制,也称“半君主制”,以此区别半总统制。

除去先前的5个绝对君主制国家后,带有较明显的二元君主制的国家是:

  1. 科威特国
  2. 巴林王国
  3.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4. 摩洛哥
  5. 约旦
  6. 泰国
  7. 列支敦士登

除去上述12个王国之后,剩下的君主制国家均为议会君主制国家。

地方君主制

世界上还有一些国家实行地方君主制。地方君主制是指一个由世袭*统治一部分领土,且受到国家政府官方承认,并从属于更高级的国家政府,无论是君主制还是共和制。

这种制度常见于非洲部落酋长制,伊斯兰国家的内部苏丹州。

关于君主立宪制二分法的弊端

事实上,对于立宪君主制的二元与议会二分法相当笼统,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在二元君主制国家中,有些国家君主实质上主导了国家政府,并禁止国家政党活动,诸如巴林与科威特;

而有些国家君主仅仅充当分歧仲裁者,本身并不参与介入国家政府管理,诸如泰国王室。

简而言之,君主立宪制的二分法存在诸多不足和界限不明。根据一党制的国家分类,君主制可以进行进一步的细分。

参考对象

在一党制的制度中,一党制可进一步分为一党领导制(single party leadership system)、一党专有制、一党威权制(One-Party Authoritarian System)、一党多元制(One-Party Pluralistic System)、实用一党制(one-party pragmatic)、一党霸权制(hegemonic party system)和一党优势制。

君主立宪制国家力类型

君主霸权制

在一些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尽管国家进行了宪法的修订,但事实上依然主导国家大权并制定国家走向,议会则沦为君主的傀儡或统治工具。

从统治结果来看,君主霸权制国家里君主总揽了国家经济、政治、军事大权,国家禁止一切政党活动,实质上与绝对君主制并无二致。议会根本无法拥有限制君主的权力,立宪约束也成为一纸空文。

巴林现任埃米尔哈马德·本·伊萨·阿勒哈利法

典型的君主霸权制国家有巴林与科威特。在该国均禁止一切政党活动,君主总揽一切国家大权。

君主领导制

君主领导制又称“国王领导制”。在该体制内,国王总体上把持国家决策,但议会在相当程度上也参与介入国家的管理。这一制度的典型国家是约旦。

身为圣裔家族的约旦王室

尽管约旦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但国王保留了相当大的行政和立法权。他是统帅约旦武装部队并任命总理和安全机构的主席。所有上议院议员,参议院议员以及宪法法院法官,都必须由约旦国王任命生效。

但同时约旦实行多党制,允许国内政党活动。

君主优势制

与君主领导制相反,在该体制内,国家议会总体上制定国家决策,但国王在相当程度上也参与国家的管理。

列支敦士登公国和摩纳哥公国是君主立宪制,其中大公依然保持君主的一些绝对权力。

列支敦士登行政区划

例如,2003年宪法公投让列支敦士登大公有权否决议会提出的任何法律,并且议会可以否决王子试图通过的任何法律。大公可以任命或解雇任何选举成员或政府雇员。

然而,他也不是一个绝对的君主,因为人们可以呼吁举行公投来结束君主的统治。

摩纳哥行政区划

在摩纳哥,摩纳哥大公拥有更简单的权力:他不能任命或解雇任何选任成员或政府雇员,但他可以提名国务大臣,政府委员会和法官。无论阿尔贝二世,摩纳哥亲王和汉斯-亚当二世,欧洲大公在理论上权力较大,但在实际操作相比,比起伊斯兰君主制,他们只有相当有限的权力。

但与此同时他们还拥有大片土地,并且是许多公司的*。

与国王领导制相比,君主优势制最大的区别是君主权力遭到极大的限制,议会可以否决君主的法令,同时人民有权利废除君主。

君主多元制

多元君主制指的是多位世袭君主共同参与对国家的治理:这一特殊的情况发生在阿联酋以及萨摩亚,表现为国内的君主联合统治整个国家。

在阿联酋,阿联酋联邦最高委员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阿联酋的七个酋长组成。国内外重大政策问题均由该委员会讨论决定,制订国家政策,审核联邦预算,批准法律与条约。

阿联酋的各个酋长国

阿联酋总统实际上为阿布扎比酋长所垄断;迪拜酋长则长期垄断国家总理一职。其他酋长则分担了副总统与副总理的位置。

在萨摩亚,国家元首必须为四位最高酋长之一;其他酋长也身居高位。

尽管安道尔与马来西亚事实上也拥有多名君主,但在该两国国民议会却拥有大部分政府权力,君主仅仅作为仪式象征存在。

君主威权制

君主威权制又称国王威权制,这一制度最为特殊。因为实行这一制度的王国,宪法赋予的国王权力与君主立宪制国家并无二致;但国王或君主却可以通过建立巨大的世俗影响力或资金扶持,进而影响国家决策,或充当意见分歧的最高仲裁者。

因此,君主的权威很大程度上来源于道德影响力和国内舆论,而非宪法。这一典型的国家有泰国。

泰国的君主威权制

事实上,我们发现泰国国王宪法赋予的权力与英国国王并无太大出入:理论上两国宪法均赋予国王国家最高军队统帅权,任命权,法律豁免权和解散议会的权力,以及宗教信仰守护者。

但在实际统治过程中,两国君主的实际权利却出现较大差距。英王不参政,不动用以上权利事实上是遵照一贯传统;而在泰国,军人借由国王旗号干政亦成为一种传统。

泰王拉玛十世

而在泰国,国王权威至高无上,任何人不得侮辱皇室,国王在某种程度上被神化并获得更多民众的拥护。借由强大的世俗影响力,国王成为国家危机的仲裁者,参与解决国家危机与政策下达。

摩洛哥与柬埔寨的君主威权制

在另一些君主威权制国家中,君主通过资助国内保皇党实现政治上的权威,并参与国家政治。

摩洛哥在经历过“阿拉伯之春”之后,国家颁布了新的宪法,君主制度开始由绝对君主制转向君主权威制。同时,摩洛哥也是伊斯兰国家里唯一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

摩洛哥现任国王穆罕默德六世

2011年,穆罕默德六世国王主动进行全面宪法改革。7月1日,摩公投通过新宪法,宪法规定首相是政府首脑,由议会选举中得票最多的政党任命,拥有提名和罢免大臣、解散议会等重要权力,议会拥有唯一立法权,国王将放弃重要权力,而首相和议会的权力将扩大。

但与此同时,王室的资金援助之下,摩洛哥国内依然存在较大保皇党——人民运动(Mouvement Populaire),其无保留地支持国王的各项政策。在众议院395个议席中占32席。

柬埔寨现任国王诺罗敦·西哈莫尼

另外,摩洛哥最大的执政党——公正与发展党,亦拥护君主制。这与柬埔寨的君主威权制十分相像,柬埔寨的第二大政党——奉辛比克党,亦为保皇党,其党魁为柬埔寨诺罗敦·拉那烈亲王。

汤加与不丹的君主威权制

不丹与汤加分别于2008年与2010年进行宪法改革,由绝对君主制转变为君主立宪制,国王让渡国家行政管理大权和部分人事权,国王枢密院不再是最高行政决策部门,改为国王个人的咨询机构。

第五任不丹龙王吉格梅·凯萨尔·纳姆耶尔·旺楚克

但同时,不丹国王与汤加国王依然拥有强大的世俗影响力。鉴于其社会影响力,国王日后是否会通过世俗权威进行干政依然需要进一步观察。

结语:历史的终结?

鉴于世界上依然存在43个君主制国家,君主制实际上在世界范围内依然具有相当大的生命力。同时在二战后,世界上一些国家甚至出现了君主制复辟的情况:诸如西班牙与柬埔寨王室。

因此,我们需要问的是:君主制究竟会走向历史的终结,还是会死灰复燃,像幽灵一般永恒活跃于人类的历史之中?

在新世纪之后,世界上一些国家同样出现了君主制复辟的呼声。甚至有些国家的国家王室机构也得到官方的认可。

曾经的保加利亚末代沙皇,西蒙.波利索夫.萨克斯科堡哥特斯基,1990年东欧剧变后,重新获得保加利亚国籍的西蒙返回了母国,并于2001年组建政党西蒙二世国家运动党,并在2005年的选举中获胜成为保加利亚总理,于2009年结束任期。这真是现代民主时代的一次成功“复辟”。

保加利亚末代沙皇西蒙.波利索夫.萨克斯科堡哥特斯基,保加利亚前总理

同样,塞尔维亚王国末代国王之子,亚历山大二世在冷战结束后回到塞尔维亚,虽然口头上表示不再参与政治,但其实和多位塞尔维亚政客有深度交往。

2001年,南联邦国家议会恢复前王室后裔的公民身份,并统一归还在社会主义共和国时期被抄收的王室财产。亚历山大和其他欧洲王室后裔不同,公开表示支持在前南斯拉夫境内恢复君主制,塞尔维亚国民对恢复王国制度的呼声也很高,2015年的统计显示49.8%的国民支持恢复塞尔维亚王国。

南斯拉夫王室的后裔,现塞尔维亚政客与社会活动家,亚历山大.卡拉乔杰维奇

另外,在2006年,新独立的黑山为了建立国家历史形象,迎回末代王室尼耶古什家族后裔尼古拉二世。

和塞尔维亚一样,恢复王室的呼声在黑山的政界和民众中都很有市场,2011年起,黑山政府向王室后裔归还二战前后被没收的财产,向王室后裔支付和总统等量的国家退休金,并正式恢复所有王室后裔的封号和爵位。

黑山王室尼古拉二世

与黑山王室相似的还有埃塞俄比亚皇室,同样得到了政府的承认与扶持。

哲学上认为,世间万物不存在永恒的静止,只存在永恒的运动与相对静止。而人类思想也存在着永恒的运动,人类政治制度作为人类思想的附属品,自然存在更加多样化的变化与生长。

由此可见,枉称人类制度已发展到最高程度,以至于达到“历史之终结”的福山有多么可笑!相比于其老师的睿智,福山的理论不过是讨好西方的一坨粪土。

历史在变化,人类制度亦在向上攀登。当人类制度走过了西方化与现代化独霸之时代,各个文明在实现“现代化”的同时,不再像之前一样“西方化”而选择了“本土化”道路,政教合一制(伊朗)和君主制亦纷纷复辟。

当人类制度不再趋同时,当“西方化”不再成为政治之正确性时,人类的制度又将依照什么标准确立?人类的历史又将走向何方?

下一章将讲述泰国君主制下民主的政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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