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年为一个世纪,其计算办法是百位数加1。
例:公元前221年,百位数2加1等于3,为公元前3世纪;60年,百位数0加1等于1,为1世纪。
(2)10年为一个年代;
一般世纪的前20年称为早期或初期,20—29年成为20年代,其余以此类推;
一个世纪的前50年称为上半期,40—60年称为中期,后50年称为下半期,80—90年称为晚期;
注意:公元前的年份是倒着算的,与公元后相反。
例:1840年为19世纪40年代,属19世纪中期;
公元前209年为公元前3世纪晚期,公元前494年为公元前5世纪早期,1919年为20世纪早期,1993年是20世纪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