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口摆摊属于违法行为。校门口100米内或禁止经营小摊点。
“学校周边环境开放,不可控制因素较多,安全责任分散,需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进行综合整治。”杨勇介绍说,《条例(草案)》从学校选址建设、划定学校安全区域和学校周边治安管理、危险设施设备物品管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作了规定。
《条例(草案)》规定,学校周边划定保障紧急疏散、禁止摊点经营、禁止车辆停放等安全区域。学校门口一百米范围内禁止小摊点经营。
原则上,学校门口及两侧 50 米范围内是禁止摆摊设点的,如果超出这个范围,在不妨碍交通管制,不影响市容,不危害学校、学生安全的前提下,许多地方通常是允许摆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