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成功的游戏IP——Pokemon带给现代商业的启示录

最成功的游戏IP——Pokemon带给现代商业的启示录

首页角色扮演口袋妖怪启示录更新时间:2024-04-11

在游戏行业中,品牌厂家的号召力是市场占领份额的重要影响力之一,品牌厂家们通过打造不同的游戏IP,使得品牌的形象更加的多元,但是game freak却是其中的一个奇葩。

宝可梦作为这个公司的长久不衰的IP,现在依然是整个世界上最成功的商业案例。

同样受全世界玩家欢迎的游戏IP——[魔兽世界]是标准的“百亿级别”游戏,收益就是100亿美元,包含电影等衍生领域

作为和宝可梦公司关系斐然的任天堂,[马里奥]、[使命召唤]、[吃豆人]、同样是全世界的顶级游戏品牌,他们的总收入是260亿美元、160亿美元和141亿美元。而宝可梦的IP价值却高达600亿美元。

那是什么原因造就了这个从19905年创立至今的依然火热的IP品牌呢?

口袋妖怪的系列作品是Game Freak 的代表兼创始人田尻智提出的原案,在1995年开始宣传,并在1996年任天堂发行的Game boy平台游戏[宝可梦红 绿]

但是在当时,宝可梦并没有让人们有多重视,并且,在1989年开发的Game boy 也即将面临退休的境况,让宝可梦的第一代作品更雪上加霜。

打分机构「FAMI 通」当时甚至给本作打出了 28 分的低分,而另外一家机构「IGN」则给出了满分。以这矛盾的媒体评价作为开始,接下来发生的一连串事情,却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内容的衍生,在现在是各个新兴品牌的所热议的营销手段,尤其是DTC品牌更注重内容和产品的垂直度,但是,在当时宝可梦的发行同年,《Coro-coro》杂志开始连载漫画《精灵宝可梦 皮皮传》。这部以皮皮为主角,充斥着恶搞无厘头和成人元素的漫画,凭借着优秀的质量,让《精灵宝可梦》这个 IP 逐渐被人所知。

而真正点爆这份热度的,却是初代游戏中的一个游戏 bug般的存在——梦幻。

但是此时,Pokemon虽然在掌机游戏圈名气有所上升,但是并没有成为“爆款”,受众和名气依然十分有限。

真正让Pokemon成为现在如今的第一IP,是在1997年跨媒体开发后成就的。

97年4月开始的TV动画对于品牌的宣传作用主要在与两个点:一是大幅扩宽了宝可梦系列的受众面,二是大幅优化了游戏中的形象。

动画一经播出,就获得了空前的关注,甚至因为“3D龙事件”停播之前的收视率达到14.4%,当时的收视率力压[哆啦A梦]、[埃雷拉]等日本著名的动画。

另外一个就是大幅优化了Pokemon系列原作游戏中的形象,改变很多人对于精灵的印象,使得形象深入人心:

对于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小智、小刚、武藏、小次郎等等都是动画原创,而不是游戏中的人物,但是这些人物对于pokemon系列走入大众有着巨大的意义。TV动画展开之后,随之衍生出来的电影、卡牌、周边等,标志着Pokemon走出单纯掌机游戏玩家群体,走入千家万户。

动画之后,宝可梦通过周边产品进行了快速的变现,成为那个时候宝可梦最大的现金流。动画和相关产品的授权目前是在宝可梦和任天堂合资的宝可梦公司旗下,收入目前占据着Pokemon系列8成以上。

而这也很好的解决了宝可梦长时间周期的开发状况。对于游戏的开发,每一代产品之间都有着巨大的差异,但是间隔如此长的开发周期,不仅解决了资金流的问题,并且在这周期内,平均每一位玩家都可能为3至5款产品支付费用(大概40美元左右)

而在其中的起着起承转合的动画,不仅塑造这一个完整的世界观,在各个衍生领域的宣传上也尽了一份巧力,一方面也将他们整合在一起。

所以,G胖说Pokemon是一个不可复制的,并不当当是一个千万级的游戏,而是一个衍生领域的强大帝国。

现在不管是内容品牌,还是时尚品牌,都不同程度进行了内容营销。品牌方更注重产品和品牌更贴合用户的兴趣点。虽然pokemon 的开始是作为游戏产业但是成功的营销离不开内容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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