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人来说,故乡是被称为“根”或“归宿”的场域,那里有中国人的传统生活方式、价值认同、行为规范和自生秩序,这些构筑了乡村道德体系。
无论是出于对传统的守望,还是对现代化的反思,乡村道德都是值得重视的最为成熟的文化谱系。
“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桃花源般的田园生活,千百年来构建了稳定的社会秩序,也为民众提供了稳固的“生活道理”。
然而,当工业、资本、现代交通、网络等快速发展,现代化潮流席卷而来,乡村道德大厦面临严峻考验。
当下,一定程度上存在的乡村道德失范问题带来种种怪现状,如不赡养父母、赌博泛滥、村霸治村、拜金盛行、迷信充斥等,这提醒我们必须探寻乡村道德重建之路。
乡村“怪现状”:
“做小姐”“乡村混混”被羡慕
当下,对乡村秩序侵蚀最严重的是主流价值观的扭曲。金钱,成了评价的至高标准。在传统乡村的价值体系中,财富虽是重要指标,但万万不是唯一的。
传统的乡村道德是有纲领、有价值观基础、有内在灵魂的,倡导忠君国、孝父母、敬师长、睦宗族、隆孝养、和乡邻、敦理义、谋生理、勤职业、笃耕耘、课诵读、端教诲、正婚嫁、慎交游、急徭税、守本分、效忍耐、尚节俭、从宽恕、息争讼、诘盗贼、杜奸淫、戒赌博、防伪诈、重友谊、谨言行等。
综观这些道德规范,无不是从孝扩展到忠,从家扩展到国,这是一部完整的道德谱系,其中并没有把对财富的追逐与占有作为评价标准和人生目标。
随着经济发展,乡村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大量人员进城务工导致乡村结构变化,传统道德受到猛烈冲击,渐渐失去规范作用,人们越来越向“钱”看,能赚到钱就是有本事,至于赚钱的方式则不那么重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陈柏峰在其《去道德化的乡村世界》中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性工作的去道德化,一个是混混的职业化。
在一些地方,以前村民对在外面“做小姐”的妇女及其家庭都会在背后指指点点,这些妇女的家人觉得抬不起头,但现在,在外面“做小姐”挣了钱的妇女,穿着打扮上档次,出手阔绰,说话时尚,靠此发财的家庭甚至成了村民羡慕的对象。
“乡村混混”也是如此。以前谁家里出了一个流氓混混,亲戚朋友见了人都不好意思。今天不一样了,如果混混的狠劲和暴力能牟取利益,说话行事有气魄,挥金如土,走亲戚也比较慷慨,往往会受到很多人的羡慕,以至于很多小混混把做“大混混”当成人生目标。
这些“怪现状”所反映的是乡村社会价值观的扭曲,乡村道德秩序令人痛心的溃退。
有钱就是孝顺、发财就是成功、读书无用、金钱换选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甚至在一些地区还出现了“造假村”“贩毒村”“诈骗村”“乞丐村”,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一些可怕的现象。
找回渐寒的乡村道德灵魂,需要到乡村的现代化变革中寻找答案。
乡村秩序呼唤精英回归
老子曰:“治大国若烹小鲜”,对于大国来讲,秩序尤为重要。
中国传统社会治理模式并不把公权力视为唯一的力量,历史上除了少数时期,往往只把政府设到县一级,而将广阔的基层置于一种自治状态中。这种以乡村精英为主体的治理模式成为乡村社会治理的基本机制。
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农业集体化时代的终结,国家与乡村的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乡村社会逐步向村民自治秩序转化,乡村治理面临新的局面。
应对这一局面,需要新的经济基础、组织基础,也需要建立在优秀传统文化上的道德基础,而乡村道德秩序重建,离不开新乡村精英群体。
新乡村经济精英作为改革开放后率先致富的群体,其中不少人对乡村道德秩序重建特别是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但诸如贿选、假公济私、将集体资产垄断经营等问题也层出不穷,如何将经济精英塑造为德才兼备的新乡村精英是一个新课题。
新乡贤在许多地方成为乡村道德建设的精神引领。新乡贤文化的核心是文明进步,其影响力很大程度上体现在道德与法治层面。
新乡贤群体既包括土生土长的德望长者、乡村文人,也包括返乡的退休干部、老党员,还包括第一*、大学生村官这些外来的“文化人”。
河北宽城:乡村道德讲堂传递“正能量”
他们以协商民主议事会、民主恳谈会、乡贤参事会、村规民约等为载体,搭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平台,在乡村治理中融入核心价值观,促进了基层秩序和谐和道德体系构建。
未来,社会组织将成为乡村道德秩序重建的重要力量。
当下,一些社会组织在乡村经济建设、科技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生态环保、公益慈善等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有望成为新乡村价值体系的引领者、乡村道德体系重建的塑造者和乡村文明新风的推动者。
新乡土中国呼唤新治理
现代化进程给乡村带来了什么?对此,当下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
有的人以开篇所描述的那种田园牧歌式传统乡村图景作比照,对于乡村发展感到悲观,发出怀念故园的哀怨;
有的人认为,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村的暂时衰败是不可避免的,人力、物力、财力向城市流动并促成城市高度发展后,自然会得到反哺,届时将实现整体社会的现代化。
我们说,前一种观点忽视了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基本规律,“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后一种观点则把乡村看成了现代化进程的附属品。这两种论调都是不可取的,应该到实践中积极探寻乡村现代化之路。
我们放眼望去,在广袤的中国乡村已经有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与实践。诸如监委会、理事会、议事会、政经分离,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新家训家风,公共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新乡贤、大学生村官、第一*……乡村治理方面的新元素不断出现。
这些鲜活的实践,让我们看到中国的乡土社会并没有荒芜,一棵棵小苗让我们感受到一个新时代的乡土中国正在茁壮成长。
构建新乡土中国为我们提出了一个新命题。
我们需要更多地释放乡村社会自治空间,为构建新乡村道德体系提供土壤;依托中华传统文化,挖掘传统道德资源,按照现代社会发展规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重建由正确价值观支撑的乡村道德体系;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重塑新乡村社会治理主体,培育新型乡村道德共同体。
沿着这条路,我们一定可以找回那个温暖的乡村道德世界,重温那一份乡愁。(来源:《半月谈内部版》第1期,原标题《找回渐寒的乡村道德灵魂》 作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刘志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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