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歧视的观念是从何时开始的?

性别歧视的观念是从何时开始的?

首页角色扮演潘多拉的回音更新时间:2024-05-01

下文经出版社授权,摘编自《观念的跃升:20万年人类思想史》,费尔南多-阿梅斯托在文中梳理了平等、性别歧视和婚姻观念是如何在人类的历史中产生和演进的,原文标题为“平等、女性和婚姻:新的社会思想”。

《观念的跃升:20万年人类思想史》,作者:[英]菲利普·费尔南多-阿梅斯托,译者:赵竞欧,中信出版集团2023年1月。

法律是政治和社会之间的纽带:统治者试图通过法律来影响人们彼此相处的行为方式。各式各样的官僚机构,都将法律成文,并为国家权力提供有时令人惊恐的新辩护,我们从中可以一瞥新的社会思想。

总体而言,这些学说反映了许多早期法典的良好初衷。大多数人最关心的问题是如何调节阶级、性别和世代之间的关系。

人皆平等这一观念就是很好的例证。我们将其视为一个现代理想。仅在最近的大约200年中,人们才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认真而持续的努力,但这种观念在每个时代都曾出现。它始于何时?

人们是从什么时候关注平等的?

平等学说最早被记载在一份著名的古埃及文献中,出自阿蒙·赖神之口:这位神说,他“创造的每一个人都与其同类相仿”,吹来的风“每个人都可以和其同类一样呼吸”,他还多次提到“穷人拥有和富人一样的权利”;但恶行带来了不平等,这完全是人类自身造成的。在公元前二千纪,埃及棺材上经常出现这段文字。但它在此之前也许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一些思想家认为,它是一种早期的集体记忆,属于一个原始纯真的“黄金时代”,那个时代不像有记录的时代那样不平等,也许是卢梭想象的人类形成社会之前的时代,也许是以社群为单位共同觅食的时代。这个概念蕴含着令人印象深刻的思想。

作为优秀的基督徒和优秀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与伦比的中国科学史学家李约瑟对于公元前7世纪的中国诗歌中对地主的痛恨深有同感。一位诗人如此描写地主:“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李约瑟将这些诗视为来自“青铜时代的原始封建制度和私有财产制度之前的早期社会阶段”的回声。

从未有一个时代值得如此纪念。但可以想象这样的时代。大多数文化都会用过去美好时光的神话来谴责现在的罪恶。有古埃及谚语称时下为“诸神之后到来的时代”,“那个时代的金字塔就是智慧之书,现在还有谁像[它们]?”。在公元前二千纪的美索不达米亚,世界现存最古老的史诗《吉尔伽美什》勾勒出一个没有运河、监工、骗子、疾病和衰老的时代。《摩诃婆罗多》被誉为世界最长的史诗,将公元前4世纪或前5世纪古印度传统对同一个主题(一个贫富不分、众生平等的世界)的看法浓缩其中。随后不久,中国《庄子·外篇·马蹄》中描绘了古老的“素朴”境界,在这个境界里,天地与我并存,万物与我为一,后来,道德和自然的自由都被圣人、官员、工匠等所摧毁。奥维德的作品所代表的希腊罗马传统中,最初的人类过着轻松自在的生活,自我约束的唯一准则就是他们的心:因此等级制度毫无意义。

平等的观念起源于神话,被众人颂扬,却鲜少有人信奉。理想主义者偶尔认真对待它时,通常会激起弱势群体对既有等级秩序的暴力反抗。平等行不通;但是把富人和有权势的人*掉,提升受压迫的穷人的地位,就容易得多了。

纪录片《寻宝者:美索不达米亚》剧照。

女性地位降低到底该怪谁?

平等主义者通常只致力于减少不平等,或有选择地解决不平等。平等主义者似乎总是忽略女性这个群体。旨在解释或证明女性地位卑微的理论往往依据来自公元前三千纪至前二千纪留存下来的线索,然而与之明显矛盾的是,有证据表明(至少频繁有人声称),崇拜母神是原始社会普遍的信仰,甚至是唯一的信仰。许多女权主义者希望后者是正确的,但它到底正确与否呢?

如我们所见,旧石器时代的猎人雕刻了女性形象,我们很容易将其视为原始大地母亲的化身。但它们可能是护身符、分娩仪式的配件、求子用的祭品,或是假阴茎。另一方面,早期的农耕社会显然非常尊崇女神,在很多保留下来的证据里,对女神的描绘呈现出非常一致的特征。

安纳托利亚的加泰土丘算得上最古老的人类定居点遗址之一,此地有一尊端庄威严的女性坐像,她腹部隆起、乳房下垂、臀部丰满,坐在豹首扶手王座上,除了头上的发带或王冠,一丝不挂。她的双手搭在两个豹首扶手上,两头豹子的尾巴缠绕在她的肩上。近东各地均有类似的“动物的女主人”形象留存至今。在马耳他的塔尔欣,世界上最早的石制神庙之一中存有类似的圣母化身,此外还有更小的女性形象,考古学家将她们昵称为“睡美人”。公元前二千纪的美索不达米亚文献将一位女神誉为“母亲的子宫,男性的创造者”。早期思想家们似乎并不赞同尼采饱受争议的观点:“创造女性是上帝的第二个错误。”

单一的女神崇拜普遍存在,这从本质上说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有确凿的证据表明,那时的确是普遍理解和崇拜女性的。即使在我们并未发现互有来往的文化里,如印第安人和澳大利亚原住民的艺术中,同样的风格化的丰腴身体也会出现(对于在当今艺术界了解哥伦比亚画家费尔南多·博特罗作品的人来说,这种风格非常熟悉)。对女神的考古激发了两种影响力很大但并不可靠的理论:第一种理论是,数千年前男人开始掌控宗教时,压制了对女神的崇拜;第二种理论是,基督教挪用了幸存下来的女神传统,并将其纳入圣母崇拜。

无论这些理论有多么难以置信,男性很可能应为女性低人一等的观念负责。乍一看似乎有些不合常理。任何男性可以做到的事,女性都同样可以做到。除了在个别情况中有男性从身体上比任何女性都强壮,平均而言,女性样样都能做,也做得同样出色。而从女性繁衍后代的角色来看,大多数男性都是完全多余的存在。

女性确实更珍贵,因为一个社会没有大部分男性也仍然可以延续:这就是为什么男性更常被用作战争的牺牲品。女性的身体与天上的节奏如此呼应,人们很容易将女性视为或者说误会为神圣的。在最早根据性别进行的经济分工中,男性往往会被指派进行狩猎,女性则从事采集,就单位能量消耗的热值来看,女性的工作显然具有更高的生产率。然而,我们现在称之为性别歧视的观念,其极端形式是认为女性天生就低人一等,仅仅因为她们是女性,这种观点在某些人的思想里根深蒂固。这一观念是如何开始的?

有三条线索似乎指明了方向:从母系向父系继承制度的转变(继承父亲而不是母亲的地位);出生率的迅速上升,这可能导致女性被养育子女所束缚,因此无法再竞争其他角色;以及将女性表现为奴隶形象的艺术品。公元前二千纪印度河流域嘟着小嘴、没精打采的舞女青铜像,属于已知最早的这类艺术品。

关于女性的从属地位,似乎众口一词的是,男性应对此承担责任。埃及《指导书》中说,妻子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别跟她争辩,也别让她手里有权”。夏娃和潘多拉的威胁更大,她们在各自的文化里都是万恶之源:夏娃受魔鬼蛊惑闯下大祸,潘多拉则心如蛇蝎满口谎言。性别歧视是一回事,厌女是另一回事;但后者可能源于前者,或至少两者可能有共同的起源。

纪录片《埃及失落宝藏》剧照。

婚姻是一种观念吗?

将婚姻视为一种国家参与或执行的契约,这种观念最早的证据也出现在公元前二千纪:《汉谟拉比法典》对显然早已存在的婚姻传统进行了极其详尽的概括。婚姻被定义为一种通过书面契约仪式化的关系,在不育、遗弃以及如今我们称之为不可挽回的感情破裂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婚姻关系。法典规定:“如果一个女人恨她的丈夫,说‘你不能碰我’,市议会应进行调查……如果她没有过错……她可以带着嫁妆回到父亲的家。”任何一方如若通奸都会被处以死刑。当然,这并不代表此前没有人将性伴侣关系正式化。

从某种角度来看,婚姻不是一个观念,而是一种进化的机制:像我们这样的物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信息,必须花大量的时间来培育和指导后代。与大多数其他灵长类动物不同,女性往往要同时养育一个以上的婴儿。因此,我们需要父母双方长期联盟,共同繁衍后代并将积累的知识传给下一代。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点,养育后代的职能呈现为各种各样的方式;但“核心家庭”,即共同抚养孩子长大成人的伴侣,早在直立人的时代就已经存在。性生活不需要夫妻双方以外的任何人参与,再严肃的态度也不能保证夫妻关系不会破裂。然而,编写现存最早法典的专业人员似乎已经提出一个新观念:婚姻并非只是一种个人间的约定,缔约的个体还要强制兑现承诺,并在某种意义上得到社会的同意。这也许是国家观念的副产品,也可能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回应农业社会中男女角色的互补性。现在的法律解决了无法强制执行的契约可能会留下的问题:例如当性伴侣不认可其恋爱关系或共同义务,拒绝对子女负责,或者当第三者或新伴侣造成已有的关系终止或改变时,应该怎样做。

婚姻制度强大到令人惊讶的地步。在大多数社会中,人们会拼命争夺控制婚姻的权力,在现代西方,教堂和国家之间的此类竞争尤其激烈。但是其中的原因实在令人费解,除了那些有宗教信仰的人——他们只要愿意,就可以按照自己的信仰仪式化彼此的结合,根本无须考虑世俗世界。很难理解为什么国家要给予某种两性的结合以特权。在现代社会,国家对婚姻的介入更多是由于传统的惯性,而不是为了任何持久的效用。

一些女权主义者认为,女性的从属地位是支配其他思想的一种元原则,这一主要思想继而形成了大多数人生活于其中的父权制度。但是在很多时间和地点,女性对自己的从属地位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萧伯纳的女权主义杰作《巴巴拉少校》中的女反派那样,通过男人来行使非正式权力。围裙带可以操纵男木偶。

《巴巴拉少校》海报。

在儿童属于重要资源的社会,以性别来分工是合适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里,需要女性作为专门的劳动力来抚养和教育孩子。如今,儿童的经济价值微乎其微——比如,他们作为劳动力不合法,身体和智力还极不成熟以致效率太低,抑或像当今西方大部分地区那样,他们让父母付出了巨大的照顾、养育和教育费用——女性并不被要求大量生产后代。与无生命的商品一样,供求规律开始生效;儿童的供给随需求的减少而减少。因此,男性可以将女性转移到其他生产工作中。

女性“解放”后,开始在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中从事原本属于男性的工作,这实际上似乎对男性更合适,女性反倒承担了比以前更多的责任。随着女性工作越来越多,越来越努力,男性对家务和家庭的相对贡献下降了,他们的闲暇和自我中心倾向反而增加了。

女权主义仍在寻找对女性公平,而且能真正发挥其才能的方法。

原文作者/菲利普·费尔南多-阿梅斯托

整理/李永博

导语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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