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挂羊头卖狗肉”,《庆余年》对《庆余纪》Say no
《庆余年》是首发于起点中文网的一部架空历史小说,该IP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原告一玄霆公司与作者晓峰(笔名:猫腻)签署了《委托创作协议》,约定玄霆公司系《庆余年》小说的全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原告二盛绩公司享有游戏产品范围内,拥有《庆余年》的游戏改编权以及“庆余年”游戏名称的独占性授权。
原告调查发现,在9k9k、第一手游网、19游戏网、易玩网、安软网、三国游戏网等平台上均有侵权游戏,侵权游戏虽然使用了“庆余年记”“庆余纪手游”“庆余纪”“庆余皇朝”等不同游戏名称,但是从不同平台登入后用户信息完全通用,且内容完全相同,说明上述平台上的游戏是同一款游戏,且收款方均为被告,但涉案侵权游戏的内容确和《庆余年》无任何关系。另外原告还发现,涉案游戏使用了“五竹”经典人物形象作为游戏图标。
法院综合考虑《庆余年》名称及“五竹”美术作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被告的侵权行为涉及著作权侵权及虚假宣传两种行为、被告侵权行为持续了一定的时间、被告在多个游戏网站发布涉案游戏、被告关联公司年报中公布的运营游戏的收益、涉案侵权行为对被告游戏运营收入的贡献度、涉案侵权行为对原告游戏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金额。最终浦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应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2166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