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孔子将“仁”和“礼”进行了有机的结合,而墨子是在提倡“仁”的同时并反对儒家的“礼”,注意,是儒家的“礼”,墨子并不是反对所有的“礼”,所以,《墨子》一书的很多观点都是在反驳儒家观点的基础上来立论的。总结成一句话就是:儒墨的分歧,在“礼”而不在“仁”。
孔子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以商族的“仁”结合了周族的“礼”,这是开创性的,他对两种文化的吸收与祖上从宋国迁至鲁国有关,宋国的文化悠久,而鲁国又是周礼的典范,所以说,孔子的开创性的学说同他个人的人生经历有直接关系。
墨子不具备孔子的经历,其思想受礼乐制度的影响较小,他坚持的“仁”更像是一种原教旨主义,输出的是原汁原味的宋国的“仁”,准确地说是,宋人对祖先的想象,即美好的禅让,这是“兼爱”思想的源头。
因为墨家的基层是手工业者、农民等底层群众,底层群众的礼乐意识本身就很轻。而儒家的基层是士大夫阶层,或者士人阶层,所以重视礼乐,来体现自己的身份,底层百姓自然不想要有这个。
儒家的礼乐制度: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771年是中国历史上的西周时期。为了加强统治,周王朝初期的统治者实行了“封诸侯,建同姓”的政策,把周王室贵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西周的属国。周武王死后,年幼的成王继位,武王的弟弟姬旦即周公辅政。周公旦是位德才兼备并且忠心耿耿的臣子,曹操曾于《短歌行》中曾以“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来赞扬他的忠诚与认真。周公在“分邦建国”的基础上“制礼作乐”,总结、继承、完善,从而系统地建立了一整套有关“礼”“乐”的完善制度。
礼乐制度是以乐从属礼的思想制度。以“礼”来区别宗法远近等级秩序,同时又以“乐”来和同共融“礼”的等级秩序,两者相辅相成。在统治阶级内部所设定的等级具体表现为“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古代舞队的行列,八人为一行,叫一佾。按周礼,天子的舞队用八佾(即六十四人),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士二佾。这样,阶层不同从而使用舞队人数的不同,是为了给人们灌输君权至上无人能与之相抗衡的等级秩序思想。
周代的音乐领导机构“大司乐”是世界上出现最早,规模最大的音乐教育与音乐表演机构,它所培养的对象是王和诸侯的长子、公卿大夫的子弟、从民间选拔的优秀青年。主要教授学员们学习六代乐舞与小舞。大司乐教育贵族子弟学习音乐并非是让他们真去正的表演,而是让他们懂得“礼乐”是一种有效的治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