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
读书是通往梦想的一个途径。时代在发展,网络在高速发展,依托网络基础平台的网络小说数量在超越其他小说类型。最初看的小说是四大名著、《封神演义》、《聊斋志异》,是《杨家将》、《说岳全传》、《呼家将》,是《三侠五义》、《白眉大侠》、《包公案》等。后来武侠小说一度很流行,金庸、古龙、梁羽生、温瑞安,还有黄易、陈青云、卧龙生、李凉等人的小说看过太多太多。名著演义也好,武侠小说也好,都是比较薄的小本书,突然之间就出现了一类又大又厚的书籍,这就是网络小说。
《悟空传》有“网络第一书”的美誉,因它的出版掀开了网络小说的风潮。在那几年,读了太多太多的小说,《诛仙》、《紫川》、《佣兵天下》、《鬼吹灯》、《星辰变》,还有《狂神》、《琴帝》、《飘邈之旅》、《小兵传奇》等等,简直是太多太多了。这种网络文学虽然发展特别快速,但属于是快速消费品,读完后过段时间就会被人遗忘,很少有深度的。尤其是现在,人人都能写小说,网络小说大泛滥,其中大部分小说情节千篇一律,内容枯燥乏味。读过很多网络小说,也忘了很多,印象深刻的也有几本。
印象最深刻的四本网络小说1、《鬼吹灯》
人点烛,鬼吹灯。《鬼吹灯》是倒斗小说的开山鼻祖,集倒斗、探险、悬疑等素材为一体。这本小说开创了倒斗、“粽子”、摸金符等倒斗小说名词,架构了倒斗门派框架和手段,后面同类小说大都借用了这些规矩,更奇特的是后面倒斗小说多有胖子这一人物。
最初看《鬼吹灯》是纸质书,只是这个名字就给人一种害怕的氛围。从最初的“鼠友”、“白纸人”到摸金三人组探访各地,都给人一种很深的代入感,故事仿佛真实发生过一样,非常贴近现实。
《鬼吹灯》分为上下两部,共有八册,每一部都可以算一个单独的故事,又相互串联着。反反复复看过好几遍,也听过好几遍,对这本小说可以说是印象极为深刻。胡八一和王胖子油嘴滑舌的胡侃不止是胡侃,那是一个时代的象征,很难想象没有经历过的人可以写出来。胡八一、王胖子以及后来的Shirley杨足迹几乎遍及了小半个中国,各地的风俗人情,各地的动植物、地形地貌,还有切换的方言,都不是简单地靠只读书就可以写出来的,这些都是需要切身观察体验的。简单地来说,摸金三人组在云南彩云客栈描述附近的主要树种以毛叶坡垒居多,其次是香果树和大杜鹃,也有少量银叶桂,事实上毛叶坡垒、香果树、大杜鹃、银叶桂都是云南的植物。
在书中有着包罗万象的各种知识,历史文化、地理知识、装备器械、风水葬制等等无所不包。对于旧时江湖的行话、术语、切口作者也是非常了解,编制出了一套山经,同时书中还有各种正史、野史、志怪小说、各地民间传说、探险电影等故事。我们也可以看出故事都是发生在东北、内蒙、云南、湘西、西藏、三峡这些历来多奇闻异事、民间传说的地区,这些故事与小说主线完美契合,而故事又不止是虚构,精绝古城、九层妖塔、西夏黑水城、百眼窟等都是真实存在的,真假结合让故事显得十分真实。
在《鬼吹灯》之后有很多同类小说,尤其是《盗墓笔记》又推上了一个巅峰。相比于《盗墓笔记》,《鬼吹灯》显得更加真实,更像是笔记。另一方面就是故事逻辑性更强,《鬼吹灯》的一个重要线索是凤凰胆,凤凰胆串联了魔国、扎格拉玛族、精绝古城、云南献王、西夏黑水城、搬山道人、摸金三人组等,看似串联很多,其实完全可以在书中综合起来一个完美的线索。《盗墓笔记》我也看过几遍,不是说不好,只是有些玄幻,重要的就是那些个坑,多的恐怕作者都填不了,后续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也在网上看过网友总结的脉络整理,貌似很有道理的样子,但终究是自己猜想。《鬼吹灯》就不一样了,虽然也有伏笔埋坑,但到最后所有的一切都交代了。丰富的想象力、有逻辑性的故事使得这本小说让很多人都喜欢,看过不止一遍的绝不止我一个,这样的小说再也找不到了。
2、《狼群》
《狼群》是军事幻想小说的巅峰之作,有着丰富的军事知识。匆匆已过十几年,依然觉得这本小说是军事小说的NO.1,再没有超越它的,几次重温依然十分经典。还记得当年看这本书时,买的是那种非常厚质量非常差的书籍,现在还有留在家中。
一头狼什么也做不了,可是一群狼可以撕裂一切。狼群是一支雇佣兵的名号,他们是佣兵界的NO.1,这个名号太符合书名了,佣兵就是狼,他们是佣兵界最强大的狼群。其实,狼群的人并不多,只有二三十号人,基本都是战斗人员,但他们都是精英中的精英,拥有佣兵界最精良的武器装备,这些人搭配起来就是最精锐的狼群。
刑天原本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因为一场旅游被屠夫拉入了世界最富盛名的狼群。经过几次惨烈的战争,刑天成为狼群一名强壮的战士,绰号“食尸鬼”,论单挑狼群中除了屠夫少有对手。在狼群这个大家庭中,所有人都是兄弟,虽然佣兵为了钱而战,都是冷血无情的,但那只是对敌人,对队友来说他们彼此是患难兄弟,可以为了彼此挡子弹。另一方面,狼群接任务都是天价,队员都是非常有钱的,他们完全可以潇洒地过后半生,但从没有人退出,就是因为这份难以割舍的兄弟情。在狼群中刑天最好的兄弟就是屠夫、狼人、刺客、恶魔、大熊、牛仔、大熊等人,而最最好的无疑是毁了他一生又教会了他一切的屠夫。除了这些人,所有人也都是兄弟,就像全能为了托尔违抗队长命令追击敌人时,刑天、刺客、快慢机毅然跟了上去,只因为他们是同生共死的兄弟。
狼群的人员不多,主要分为战斗人员和非战斗人员,一切以队长的命令为主。主人公是刑天,是狙击手快慢机的观察手,后期也是一名狙击手,一切都是他的第一视角叙说的。在狼群佣兵团中,罗杰队长是最高的长官,他有着莫大的威信,没有命令就没有行动;而在狼群这个大家庭中队长又是一个和善的家长,维护着这个大家庭的每一个成员,绝不会让兄弟们挣没命花的钱。让人印象深刻的有满脸阴笑搓着双手的屠夫、冷静的狙击手快慢机、冷血却对兄弟有情有义的刺客、爽朗憨厚的大熊等等,还有狼人、恶魔、牛仔、底火、快刀、先锋、美女、小猫等人,这些人都是战斗人员,都是和刑天关系比较好的人。其实非战斗人员主要就是天才、医生、鹰眼三人,天才是世界有名的改造能手,狼群的装备都是他改造的,鹰眼是狼群的专职机师,医生则是负责治疗的。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名字都是绰号,是队友根据特征起的,在行动中使用绰号也是为了保护家人和朋友。另一个方面,狼群中的人来自不同地方,每个人都使用自己最惯用的军刀,每一个人都有一把特属于自己的军刀,这把刀也代表着他们的名字。
佣兵是为钱而战,没有荣誉,他们唯一的荣誉就是队伍的名声。队伍的名声是佣兵最后的荣耀,即使全部战死也在所不惜。狼群最大的荣耀是一张桌子,这张桌子上插满了军刀,每一把军刀就是一个名字,代表着一个狼群队员,每一个死去的狼群队员的军刀都在这里,这张桌子承载着无数狼群兄弟用生命换来的荣誉和身家秘密。最后,为了这张桌子,狼群选择了为自己而战,为狼群而战,为尊严而战,狼群因此走向了毁灭,但他们不后悔,这是他们最大的荣耀,为了荣耀不死不休。
最终在狼群插满军刀的桌子上,有着最显眼的两把军刀。这是狼群中最彪悍的两个人的军刀,一把是屠夫的血红色带手盔的超大号异形战壕刀,一把是食尸鬼的改造56式扁刺样式刺刀,而两把刀正中是罗杰队长的phrobisiii-buckm9军刀。狼群终于消逝在风中,“狼群!!!” “hoo!——ah!——”
3、《诛仙》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当年《诛仙》与《飘邈之旅》、《小兵传奇》并称为“网络三大奇书”,被誉为“后金庸时代的武侠圣经”,火了一时。老书虫基本没有不知道这本书的,网络小说不知《诛仙》,纵称书虫也枉然。
张小凡是青云山山脚下一个普通人家的普通孩子,机缘巧合下遇见了天音寺的高僧普智。普智是张小凡的第一个师父,传授给了他天音寺的大梵般若,也毁了他的一生,让他自小家破人亡,历经半生坎坷。拜入青云山大竹峰田不易门下,是张小凡前半生生少有的安稳快乐时光,在这里他找到了一个家,遇到了他一生最好的伙伴——小灰,也得到了陪伴半生的法宝噬魂。在此期间,张小凡半生的感情也纠缠不休地展开,他暗恋师姐田灵儿,同时也认识了陆雪琪和碧瑶。平定的生活不会属于张小凡,他身怀佛道两门顶级真法、手持魔教法宝噬魂,又怎么可能安稳地走下去的。
一切原本或许可以改变,一切都随着道玄的诛仙一剑而改变。碧瑶用痴情咒挡下诛仙剑,没有了那个可能的或许。一个漫长的十年后,没有了老实厚道的张小凡,只有魔教冷漠嗜血的“血公子”鬼厉,不管天下苍生如何,他只为了救活碧瑶而活着。
千山暮雪只影独行,纵身红尘,历经无数磨难。纵然张小凡一人身怀佛道魔三家最顶级的功法,身负绝世的天书,但他从不曾看破,又何尝有过几分快乐。最后,张小凡终于看破了一切,手持诛仙剑拯救了天下苍生。最后的最后,在草庙村张小凡新建了一座木屋,有小灰和大黄。那一日,陆雪琪来到木屋前,见到了张小凡,两人相视一笑,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
一个人,一根烧火棍,面对整个世界。在《诛仙》的故事中,没有仗剑走天涯的快意江湖,只有一个历经坎坷备受磨难的张小凡。张小凡是迷茫的,他毕生心愿原来只是想好好平凡过一辈子,不要学道,不要修仙,也不要长生不老,但半生坎坷,却多不由他。他不知道自己活在这世上,究竟是为了什么,他的一生都是为别人而活着。这样的一生,是怎样的一生,但他说不后悔,后悔又有什么用呢,总是要活下去的。这何尝又不是人生呢!
4、《雪中悍刀行》
雪是北凉雪,刀是北凉刀,行是北凉行。雪中之后无江湖,虽然有点夸张,但自这本书后确实很不看长篇网络小说了。
雪中的故事有江湖、有庙堂、有战场,有着数不尽的风流人物。
这是一个波澜壮阔的江湖,是一个“人”的江湖。江湖中有李淳罡、徐凤年、曹长卿、邓太阿这样的大风流人物,但江湖从不只属于他们,还有重情重义的温华,甚至那个只出过一次面的小人物贺铸都会让人记住。
在庙堂之上,文有首辅张巨鹿,武有北凉王徐骁。这两人一骑绝尘,徐骁是武将仰望的顶端,张巨鹿是文臣领袖。徐骁的故事在战火纷飞的春秋战争中,出场已是大柱国北凉王,更是一个驼背微瘸的老人。就是这个貌似不起眼的老人,让北凉和离阳、北莽三足鼎力,他不死,北莽不敢南下,西楚不敢复国,燕剌王不敢北上,顾剑棠只能待在两辽,但他终究是死了,天下也开始大乱。张巨鹿就是庙堂的李淳罡,李淳罡有两愿,一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二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张巨鹿则是为天下谋,为天下读书人开龙门。为了这个滔天宏愿,张巨鹿付出了满门抄斩的代价,他让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成为现实,让寒门无贵子成为过去,他最后不过是向天下要了一壶酒,离阳终失其鹿。先失去徐骁,再失去张巨鹿,两大支柱倒下,离阳也走向了没落。
战场上有北凉三十万铁骑。北凉铁骑甲天下,凉莽大战中北凉铁骑唯有死战,天下悍旅不止北凉铁骑,北莽士卒也是奋不顾身。最终,北凉铁骑笑到了最后,但三十多万北凉边军的名字全部刻在了清凉山后山的。
雪中的故事不像其他小说,只有主角,在这里所有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在雪中也没有反派,每个人都有自己坚持的一面。还有那太多的感动片段,拒北城外十八宗师死战北莽百万大军,温华的一句“不练剑了”,徐凤年的一句“我找到你了,小地瓜”……太多太多印象深刻的片段。
时光匆匆而过,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十多年。不知是现在网络小说的过,还是生活的错,再也看不下去现在的长篇小说了,回想以前看书可是从不分什么类型的,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现在也就偶尔翻翻这些《鬼吹灯》这几本书,还是很有印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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