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和平解放之初,境内匪患严重。他们结伙抢劫,破坏社会秩序,甚至图谋暴乱,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益阳县境土匪大致为三类:一类是由国民党特务掌控的武装残匪。其中“湘鄂赣边区人民反共自卫救国军第十六纵队”,匪首是由国民党湘鄂赣边区绥靖总司令霍揆章委任的中央训练团上校团长曹梦芝。这支武装残匪策划在益阳成立五个团,一个特务营,并已搜罗40多人枪。1949年8月26日,该匪一面派副官李从龙去衡阳谒见王杰、白崇禧,一面派舒奇勋(伪益阳县警察局长)、汤英才(伪团长)到兰溪秘密活动,收集解放军情报,搜罗原警察所、乡公所枪支,企图攻打刚建立的益阳县人民政府。11月,该股匪徒公开向太古乡、桃源乡每保索要稻谷一万斤,气焰十分嚣张。另一股是由国民党益阳县党部*长李仲怀、军统特务陈泽敷为首组织的“中国国民党反共解粮军九十九路军”,匪徒数十名,自称是蒋经国领导的敌后游击武装。他们多次秘密聚会,密谋武装暴动。计划于1950年3月14日,以白布为号抢夺五区政府枪支,*死区干部,然后抢劫民财和公粮,到益阳街上放火,攻打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再上雪峰山打游击。二类是地方封建势力割据一方所组织的土匪武装。桃源乡伪乡长邓秩明,组织三十多人枪,在桃源乡一带活动,抢劫公粮,敲诈群众,公开写信威胁区干部“早日交枪不*,否则*你全家”,还到处张贴拥蒋反共的反动标语。灰山港地区高虎秋(地主、保长、恶霸、国民党员)早在解放前夕,就趁时局动乱之机,伙同刘应时、杨达汉在金沙洲组织江南地下军,为地主阶级保家护产。1949年8月,高虎秋、卢希舜为首在金沙洲麻园坳高冬林家吃雄鸡血酒,正式宣布成立“保产党”并组织“地下军九路军”,高虎秋自任连长。他在会上散布:“现在世界大乱了,我们决定‘屯杆子’(组织土匪武装)干到底”。同时派人与尹立言(股匪头)、刘天阁(股匪头)联络。先后在灰山港、金沙洲、河溪水、盖头和桃江宁乡边界五次秘密集会,采取造谣、许愿等手段,笼络人心,网罗队伍。9月,高虎秋、刘应时率部12人,在宁乡盖头李四饭铺一次就抢得棉花12担、光洋12元、花布5匹,又在益阳搞到长短枪10多支。9月底,该组织被县公安局侦悉。责令为首者高虎秋解散组织。高虎秋当面表示同意,背后却变本加厉迅速发展组织,又开办酒席几十桌,网罗匪徒喝雄鸡血酒盟誓。11月至12月,他们几次密谋策划抢劫人民政府公粮、枪支,进行暴动,均因区政府警戒严密而未得逞。1950年1月,以高虎秋为首的“保产党”将其骨干分子分为4组,商定以元宵观灯为名,携带武器,趁在区政府耍灯、唱戏之际攻围六区区政府志源办事处,*害干部,夺取枪支,在灰山港地区暴动,然后上雪峰山打游击。区政府获取情报后,加强了戒备,使他们的阴谋*。三类是由圈子头、惯匪、流氓无赖以及国民党军队的散兵游勇纠合而成的土匪武装。马迹塘白乐乡宋信中手下有匪徒一百多人,枪50多条,出没于安化、益阳边界行凶抢劫。据统计,解放初期益阳县境共有反动武装51股,匪首400余名,匪徒3600多名。其中桃江境内有16股,匪首200多名,匪徒1500余名。
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保卫借征粮食和支前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949年9月到1952年上半年,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开展了清匪斗争。县委成立剿匪反特情报委员会,在兰溪、大桥塘和大栗港设三个情报站,下设11个情报小组,有情报员147人。其主要任务是收集和掌握匪情、特情。为彻底剿灭残匪,12月10日,益阳县成立以县长董早冬为指挥长,县委*张力耕为政委,公安局长高富江和县大队长田桂林为副指挥长的剿匪指挥部,各区也相应建立剿匪组织,组织和指挥剿匪。
根据上级“主力地方化”的精神,益阳军分区抽调一个连的兵力到益阳县参加剿匪。益阳县委以此为骨干成立县大队和各区中队,原湖南人民解放总队突击第十二大队编入县大队。同时,还成立了县公安大队。全县剿匪兵力约500多人,县公安局侦察、治安干部及检察署、法院干部也全力投入剿匪。
剿匪斗争采取政治攻势与军事清剿相结合的策略。根据省委社会保卫部提出的“侦察情报,政攻瓦解,配合军事清剿”和“打击主力,争取协从,孤立头子”,“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首恶必办,协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方针政策,县清剿指挥部充分发挥政策威力,采用发布告、开大会等方式,宣传党的政策,晓以利害,给土匪指明出路;各区召开匪属会,消除其顾虑,动员他们规劝亲人投降,争取光明前途;利用矛盾,分化瓦解,以匪剿匪;在政策上实行宽严结合,*一批顽固不化分子,释放一批协从、投降者。在此形势下,不少股匪弃暗投明,许多散匪也改邪归正。通过政攻瓦解,匪首高维山、高凡吾等80多人自动放下武器,流窜在河溪水和桃源乡、志源乡等地的股匪也纷纷被瓦解。
在军事行动中,根据上级指示和益阳实际,以仓库、交通要道、湖岸、山林等为重点部位,集中力量进行清剿。清匪第一役于1949年9月上旬打响,县大队奉命联合区中队和县公安大队,首先在杉树仑打垮了邓秩明股匪,缴获长短枪21支,活捉匪徒30人。接着又剿灭了以李仲怀为首的“国民党反共解粮军九十九路军”。1950年2月,抓获赵炳坤、贺金生、孙学文等10多人。5月,清剿湖南私立解放军一○八师财政部队,首犯文元保落网。7月2日,马迹塘匪首宋信中及武潭、大栗港等地189名匪徒全部被歼。8月,益阳大匪首夏步云被擒。地处益宁交界的雪峰山区,是匪徒出没的重匪区,其中以高虎秋为首的“保产党”最为猖獗。为了剿灭这一地区的土匪,1950年上半年,益阳军分区一个连驻扎伍家坳,县大队两个连驻扎雪峰山腹地聚马仑,六区区中队一个排驻扎响涛源,对雪峰山形成包围之势,并发动群众配合剿匪。4月5日,在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下,将匪首高虎秋、高畏迪及骨干分子卢希舜、高益云、刘天宝、丁永贞等26人全部抓获,其余参与的伪军政人员、土匪100多人全部缴械投降,协从者300余人到区政府悔过自首。至当年12月,共破获匪案132起,捕获匪首、匪徒377名,缴获山炮一门,轻重机枪9挺,步枪165支,子弹近万发。通过有重点的武力清剿,打击了土匪的嚣张气焰,安定了社会秩序,发动了人民群众,推动了征借粮工作,保卫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在剿匪斗争中,通过发动群众控诉土匪罪行,召开剿匪誓师大会,激发了群众剿匪斗志。人民群众不仅积极为部队带路、送信、提供情报,还组织起来捉匪,布下全民防匪捉匪的天罗地网。武潭石桥与常德、安化相邻的边界地区土匪抢劫财物,破坏征粮,1949年10月,马迹塘区征借粮工作组将石桥(五保)七个甲的民兵组织起来,发动贫苦农民加入民兵组织,队伍很快扩大到452人,命名为八区五保剿匪巡逻队。他们以鸟枪、梭标为武器,不分昼夜巡逻放哨,防匪捉匪,先后三次捉拿土匪5人。还配合区中队直接参与剿匪,活捉匪首“反共救国军九路军”团长杨伯槐,消除了石桥边境的匪患。1950年春,桃源区全体干部集中在区政府休整,欢度解放后第一个春节。这时,石牛江一农民报告,说附近反革命分子组织了300多人,晚上将攻打区政府。区政府立即进行分析研究和部署,及时制止了一场重大流血事件。几个民愤很大的反革命分子远逃外地,隐姓埋名。当地群众主动向政府报信,并提出捉拿办法。不久,外逃分子一个个被捕捉回乡,受到惩治。
乡村大力剿匪,匪徒无处藏身,部分逃到城镇隐匿。他们以乡村为抢掠区,以城镇为隐蔽场所,在城区又纠集地痞流氓加入到抢掠队伍中。针对这一情况,益阳地委和专署公安处配合农村剿匪,在各县城镇进行有重点、有对象的大清剿,搜捕了一批土匪和可疑分子。在户口清理中,发现嫌疑户82户,收缴了大量的反动文件、证件和来往书信。残存的漏匪为了逃避打击,有的又窜到县、区结合部或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采取分散隐蔽、昼伏夜出的形式进行活动,有的甚至混入革命队伍。朝鲜战争爆发后,斗争形势转趋紧张,潜散残余土匪与反动军官、乡保长串连起来,进行破坏活动。为此,在全面清剿股匪的同时,又开展了肃清残匪的斗争。县大队、县公安大队、各区中队分别组织工作队协助各地建立民兵组织,发动他们搜捕潜散匪首和匪徒。1951下半年,根据地委、专署、军分区《关于清匪与各级建立清匪治安委员会的通知》,县、区、乡普遍建立了清匪治安委员会,村建立治安小组,各区中队以清剿、治安工作为主要任务。1952年3月,益阳地委、益阳军分区统一部署,于13日统一采取行动,搜捕隐蔽在深山老林的土匪、逃亡地主、恶霸、反革命分子和特务。桃江县出动10万多名干部、民兵,分别以九岗山、雪峰山、天井山为重点,进行了三天大搜捕,共捕获逃亡地主、反革命分子32人,收缴了一批隐藏的武器和赃物。同时,还结合减租反霸、土改和镇反等运动,进一步发动群众找线索、查匪情、搜索逃亡漏网土匪,将隐藏的匪首从县内外一一捉拿归案。据统计,桃江在减租反霸、土改和镇反运动中,共捉拿和打击处理土匪224人,特务113人。
经过清剿,桃江境内前后共剿捕土匪1403名。其中匪首205名,惯匪28名。按照“首恶必办、协从不问、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分别作出了处理。其中判处死刑87名、死缓3名,判处有期徒刑92名,管制40名,并从宽处理了一大批罪恶较轻、认罪态度较好的协从人员。长期祸害百姓的匪患得到根治,广大人民群众得以安居乐业。
二、开展反霸斗争
建国初期,在中共益阳县委领导下,桃江境内进行了两次以斗争恶霸地主为内容的反霸斗争。第一次结合减租退押进行,处决了“十殿阎王”之一苏印心和李小楼等有血债的恶霸地主43人,粉碎了恶霸地主的进攻和破坏,解决了农民春荒和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农民看到了革命的力量,阶级斗争觉悟普遍提高。第二次结合1950年11月到1951年4月的土地改革运动进行。土改是党和政府领导农民起来打倒地主阶级,废除封建土地制度,把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让贫雇农自己起来当家作主的大革命。在这场轰轰烈烈的社会变革中,县委、县政府派出土改工作队员6000多名,深入农村访贫问苦,扎根串连,领导和团结95%以上的农民向地主阶级猛烈进攻。在这场斗争中,桃江境内有156名罪大恶极的地主恶霸被判处死刑。其中灰山港区81户恶霸被赶出门,其房屋被没收后分配给了贫苦农民,民愤极大的50人被处决,85人被判刑。解放前在杉树仑一带无恶不做的“五虎一豹”,土改开始后为逃避打击,他们隐姓埋名四处逃窜。农协会派出数十人寻根追踪至桃江、益阳、长沙、沅陵、宁乡等地,先后把“五虎一豹”一一捉拿归案,在召开诉苦会、斗争会,控诉揭发“五虎一豹”罪行后,罪大恶极的“虎中虎”胡寿昌、“通天虎”胡寿绵、“镇山虎”胡寿云被处决,“两面虎”胡寿龄、“草花豹”胡寿康被判处有期徒刑,广大农民拍手称快。
三、镇压反革命
桃江境内山峦起伏,地形复杂,敌特众多。解放前夕,境内留下土匪、恶霸、军统中统特务、国民党和三青团骨干、国民党连长以上军警宪政人员及各种敌特人员共约3500多人,另外还有大批反动会道门道首、道徒。正当土地改革全面展开的时候,美国发动侵朝战争,严重威胁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安全。国内反革命分子以为时机已到,他们内外勾结,加紧了反对人民政府、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与国家利益的反革命活动。1950年10月至1952年7月,中共益阳县委根据中央《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活动的指示》和省、地委部署,采取专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另一方面通过专政机关坚决镇压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镇反”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县情报室与公安部门对土匪、恶霸和现行反革命分子进行系统摸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益阳县人民政府发出对反动党、团和特务人员进行登记、集训的通告,凡国民党、三青团、青年党、民社党等反动党团的区分部*(分队长)以上成员和国民党中统、军统人员,限期到指定地点登记集训。1950年9月至12月,先后举办3期反动党、团、特人员学习班,589人参加登记、集训,交出反动证件2840件,收缴手枪3支,子弹70发。同年11月,县、区相继成立人民法庭,始称镇反法庭。12月,全县范围内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正式开始,镇反的主要对象是土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12月13日,县委召开区委*会议,传达上级关于镇压反革命、维护社会治安的精神,部署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镇压反革命工作。20日,县公安局发出“公治字第004号通告”,要求“各区立即组织力量对各类反革命分子进行调查,落实材料、名册,于1951年元月底全面完成,报县公安局审批”。各区接此通告后,由区委*挂帅,层层贯彻,组织力量,落实材料,作好了搜捕反革命分子的各项准备工作。4月中旬和6月下旬,县委组织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在全县进行了两次大搜捕,共捕获887人。由于捕获的人犯多,清案工作十分紧迫,县里成立县委*张力耕任主任、公安局长高富江任副主任的清理委员会,抽调干部52人,分成管教、调查、审判、宣判4组开展工作。至7月15日,共清理积案374件。在清理积案过程中又缴获一批枪支弹药、军需用品、金银首饰和粮食,扩大了镇反成果。为了进一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县委组织两个宣传组在全县范围内展开声势浩大的镇反成果宣传。据统计,当时桃江境内有2080人次参加了干部会和代表会,有12万余人参加了群众大会。镇反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革命的警觉性和责任感,进而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沾溪乡治保积极分子龚梅秀先后往返于湘、鄂、粤、赣、豫等省40多次,协助公安机关查获70多名罪行严重的反革命分子。第一阶段的镇反运动,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紧密结合,声势大,行动快,成绩显著,有230多人慑于运动的威力,向政府坦白自首。
镇反第二阶段是在新成立的桃江县委的领导下进行的,1951年8月开始至1952年7月结束。8月31日,县公安局长高富江在全县区委*联系会上,传达地区公安处关于继续镇压反革命的会议精神,并布置立即收集四种人的材料:一是在土改中外逃的恶霸地主;二是在第一阶段镇反中漏网的反革命分子;三是不服管制、群众痛恨的劳改释放犯;四是进行反攻倒算、有现行破坏活动的不法地主。接着,县里召开公安干部会议,进行第二阶段镇反工作的部署。11月1日,县成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后,107个乡也普遍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村设治安小组。同时,每区抽两名干部与公安助理组成区人民法庭。各级各单位召开会议动员,利用黑板报、大字报、墙报进行宣传,并将第一阶段镇反中的典型匪特案件绘制成13幅大型连环画,印制7种宣传资料在全县11个区和各乡巡回展览。11月初,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办公,抽出64名干部,分成四个大组,开展统一行动。11月15日以后,各组深入区乡调查研究,在各地党委领导下,分片包干,依靠群众,设关堵卡,跟踪追击,前后共搜捕1007人,追捕逃亡反革命分子45人,还破获了“中华佛国护国军”、“中华卫国军”等7个反革命组织。从1952年4月初开始,按照全国第四次公安会议精神,全县组织19名公安干部,分三批对搜捕人犯进行清理审判,有175人被判处死刑;
84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强制劳动改造;老弱妇女犯大多交乡管制。
两个阶段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狠狠打击了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保障了抗美援朝和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进行,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保卫了人民的胜利果实。实践证明,解放初期的镇反运动是完全必要的。
(二审:谢佳良 监审:刘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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