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不知道
每年的4月1日为"国际爱鸟日"
鸟,是人类最亲密的野生动物
因为有它们
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靓丽的光彩
咱北京可不乏爱鸟人士
提着鸟笼溜着弯
是不少人对“北京胡同大爷”的印象
今天蜀黍要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有这样一位养鸟达人
他自小就向往那种
提笼架鸟的悠闲生活
但是普通的文鸟养多了
他觉得不过瘾
竟然开始打起了国家禁止触碰的
野生保护鸟类的主意
就这样,罪恶开始滋生
他原本爱鸟的初衷
也开始变质
……
2022-2023年间
周某陆续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了
“画眉、红喉歌鸲
红嘴相思鸟、蒙古百灵”等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用于自养!
殊不知
周某的行为虽未*害野生鸟类
但实际已触犯了刑法
接到相关线索后
民警找到周某
面对民警的到来
周某表示一脸懵
不知民警为何找上门来……
等民警询问其有何日常爱好时
周某不假思索地回答喜好“花鸟鱼虫”
但当说到“鸟”时
他表情突然有了变化
周某顿时明白过味儿来了……
“我知道你们为什么找我了”
最终,周某因盲目爱鸟
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那些珍稀的鸟儿,不是私人玩具
它们是大自然的精灵
更是受法律保护的
为了自己的人生
也为了野生鸟类的未来
千万别像周某那样
只因为一己私欲
去非法购买野生动物
普法时刻:
两高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的,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地球大家庭的一员,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对维护生态平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抵制买卖、*害野生动物的行为,为维护生态平衡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有人非法购买、猎捕野生动物,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好这些美丽的生命,让大自然更加和谐美好。
来源:平安北京
责任编辑: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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