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了《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未成年人每天22:00-8:00禁玩网游,工作日每天不超1.5小时。同一网游企业提供的付费服务,未满16岁网游充值不得超200元/月,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50元。
从70后、80后开始接触电子游戏早期的小霸王、任天堂游戏机、游戏厅,再到90后开始接触的电脑网吧,再到如今的网络游戏、手机游戏,解决孩子沉迷新兴电子产品的问题始终是个时代难题。
网游之害猛于虎。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游早已成为共识,相关部门也曾多次出手整顿。但是,之前可谓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鉴于此,《通知》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提出了网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等6项针对性举措,并通过推动相关立法和建设统一的身份识别系统,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力争让防沉迷的要求落地见效。
防沉迷的落实,一方面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共管共治,另一方面离不开家长的有效监护和孩子的有效沟通。
问题儿童通常和家庭教育不当密切相关,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家长的行为也基本上难逃干系。没有监护人的有效监督约束和陪伴陪护,无论宏观层面发出怎样的“洪荒之力”,落实起来都会大打折扣。
令人遗憾的是,很多父母尽管很担心孩子沉迷网络游戏,但其监管和控制的手段并不高效,不少家长甚至束手无策。而家长对游戏的非理性看待进一步导致站在孩子的对立面,则是监管失效的一个核心因素。
简而言之,家长往往认为孩子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而游戏挤压了学习的时间和空间,因此孩子不能玩游戏;对于孩子而言,游戏能给他们带来其他学习和生活方式所没有的快乐,当孩子发现家长不理解自己的这种需求,甚至还要强行剥夺时,孩子和父母的对立就产生了。轻则有损亲子关系,重则导致严重冲突,乃至发生极端事件。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在今年2月发布的报告,超过半数中小学生喜欢网络游戏,大多数中小学生认可网络带来的正面影响。尽管孩子们的认识可能有偏颇之处,但既然已经成为他们的“共识”,就应该予以充分尊重,成年人必须用接纳的心态对待青少年对网络游戏的喜爱,要认识到网络游戏已经成为当代少年儿童快乐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其吃力不讨好地单纯反对孩子玩游戏,不如适当转变观念因势利导。
一言以蔽之,只有“乐孩子们所乐,忧孩子们所忧”,才能在关系和谐的基础上对孩子进行教育和引导。正是意识到家长配合的重要性,《通知》明确提出了要“积极引导家长、学校等社会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监护守护责任,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此外,企业也在积极转型,比如,腾讯的“成长守护平台”已推出了WeTeam,希望能开诚布公地引导家长和孩子共同培养时间管理。
要想让游戏的魔力“降磁”,关键是如何与孩子相处。这句话或许值得好好品味。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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