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爱东:织女的工作安排与牛郎的户籍归属 | 文化纵横

施爱东:织女的工作安排与牛郎的户籍归属 | 文化纵横

首页角色扮演云梦仙道更新时间: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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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爱东 |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

【导读】今夜正七夕。民间,七夕被赋予了牛郎织女的传说,他们于农历七月初七在鹊桥相聚更是美好爱情的象征。然而本文作者从繁多的研究文献入手,清晰生动地解析了织女牛郎形象的流变和故事核心元素的生成线索。文章转自“田野拾遗”,删节版《“织女”的故事》曾发表于《读书》2008年第2期,仅代表作者观点,特此编发,供诸君思考。

河东美人天帝子,河西嫁与牵牛夫

1929年,茅盾在《中国神话研究ABC》中,把牛郎织女故事界定为“现所存最完整而且有趣味的星神话”,指出早期的“牵牛”和“织女”只是两个星座的名称,并没有恋爱的意思,推测牛郎织女故事的形成大约是在汉代初年。

后人在此基础上做了许多文献梳理工作,王孝廉甚至把牛郎织女正式开始恋爱的时间具体在东汉末到三国的一百多年间。因为只有当“牵牛”由“祭祀用的牛”进化成了“牵牛的男人”时,他与织女才有擦出爱情火花的可能,而这头牛迟至班固时期才算完成了这一进化。

织女就不同了,这个星座很早就获得了“天女”的身份,具备了恋爱条件,因此织女很早就成为男人们追求的对象。

当牵牛还只是一头牛的时候,谁也无法预料它是否有一天会进化成人,而且即使进化为人,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攀上织女。事态的发展也证明了这一点,云梦睡虎地秦墓《日书》竹简即记载了这一结果:“戊申、己酉,牵牛以取织女而不果,不出三岁,弃若亡。”即使牵牛最终获得了人形,也只是一个神阶很低的屌丝小神,要娶织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此,在牛郎之外,织女还曾有过另外几段婚姻也就不奇怪了。

织女在汉末文人的想象中是高贵而美丽的。后汉蔡邕《协初赋》如此描述了织女的容貌:“立若碧山亭亭竖,动若翡翠奋其羽。众色燎照,视之无主,面若明月,辉似朝日,色若莲葩,肌如凝蜜。”如此艳丽的女子,自然是男人们很好的恋爱对象。西汉焦赣《易林·中孚》就设有这么一卦:“久鳏无偶,思配织女,求其非望,自令寡处。”尚秉和《焦氏易林注》解释其意思为:“言织女为天孙,不能求也。”

蔡邕的学生阮瑀大概是受了老师咏美诗的触动,也做了一首《止欲赋》,表达他对织女的殷殷相思,甚至希望能在梦中与织女幽会一把:“悲织女之独勤,还伏枕以求寐,庶通梦而交神,神惚怳而难遇,思交错以缤纷,遂终夜而靡见。”想来织女的追“星”族定然不少,类似蔡邕、阮瑀这样的才子咏美诗比比皆是,曹丕曹植兄弟都曾以歌咏表达他们对于织女的爱慕,这里不再枚举。

焦赣思配织女无望,不代表其他自以为是的男人没这个色胆。再漂亮的天鹅,也终于要被一个或一些癞蛤蟆给吃掉。《淮南子·俶真训》即说,有一个“真人”,能够“烛十日而使风雨,臣雷公,役夸父,妾宓妃,妻织女”。宓妃是洛水女神,也算超女,既然真人以宓妃为妾而以织女为妻,可见织女在仙界的地位明显高于洛水女神。

后来,东汉王逸在《九思·守志》中模拟屈原口吻,也声称自己和织女合婚:“就傅说兮骑龙,与织女兮合婚。随真人兮翱翔,食元气兮长存。”也许王逸并不知道《淮南子》已经把织女许配给了真人,否则就不会贸然“与织女兮合婚”。既夺了真人之妻,还奢望真人开着宝马带他四处兜风。

《开元占经》说织女是“天之贵女”。可是,贵女虽然贵为皇亲,在婚姻问题上却没有一点自主权。据宝颜堂秘笈本《荆楚岁时记》:“牵牛娶织女,借天帝二万钱下礼,久不还,被驱在营室中。”许多学者认为这则记载体现了“统治阶级对穷苦人民的压迫”。此说恐怕证据不足,因为没有足够的材料说明牵牛是“没钱还”,也可能牵牛就是赖着“不肯还”呢?可怜的是织女,无论谁对谁错,她夹在中间都左右为难。

宗懔《荆楚岁时记》

茅盾还引了《荆楚岁时记》中的另外一则故事,可以看出织女确实值得同情:“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织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天帝怒,责令归河东,使一年一度相会。”但这条材料未见于现存诸本《荆楚岁时记》,不知茅盾是从哪里翻出来的。这一说法虽然不知始出何书,但在宋明两代影响不小,甚至今天的民间故事中还有这么讲的。宋代张耒写了一首《七夕歌》,不仅未对织女表示同情,反而冷嘲热讽了一番:“河东美人天帝子, 机杼年年劳玉指。织成云雾紫绡衣,辛苦无欢容不理。帝怜独居无与娱,河西嫁与牵牛夫。自从嫁后废织纴,绿鬓云鬟朝暮梳。贪欢不归天帝怒,谪归却踏来时路。但令一岁一相见,七月七日桥边渡。”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牛郎织女在南北朝时期已经被分隔在天河两边,只能一岁一相见,这一点是比较肯定的,因为比《荆楚岁时记》成书更早的《续齐谐记》就已经提到七月七织女渡河会牛郎的故事:“桂阳成武丁,有仙道,常在人间,忽谓其弟曰:‘七月七日,织女当渡河,诸仙悉还宫。吾向已被召,不得停,与尔别矣。’弟问曰:‘织女何事渡河?去当何还?’答曰:‘织女暂诣牵牛,吾复三年当还。’明日失武丁,至今云织女嫁牵牛。”

新喻男子取以为妇

故事发展到这一步,我们知道牛郎已经娶了织女,可是,屌丝青年如何能够迎娶天之贵女?这个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且,故事还一直悬在天上,尚未降落凡间。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我们暂且放下牛女故事,先说一说“天鹅处女型故事”。该故事最早记录在干宝的《搜神记》中:“豫章新喻县男子,见田中有六七女,皆衣毛衣,不知是鸟。匍匐往,得其一女所解毛衣,取藏之,即往就诸鸟。诸鸟各飞去,一鸟独不得去,男子取以为妇,生三女。其母后使女问父,知衣在积稻下,得之,衣而飞去。后复以迎三女,女亦得飞去。”

从故事形态的角度来看,我们只需要将故事中的非功能性要素,也即角色的名称变换一下,如将“新喻县男子”变换成牛郎,将“毛衣女”变换成织女,这就是一个非常现代的牛郎织女故事。事实上,大致成书于同一时代的郭璞的《玄中记》也记载了这个故事,其中就明确指出这种“衣毛为飞鸟,脱衣为女人”的鸟“一名天帝少女”,也即天帝的小女儿,那就是织女了。从这个角度看,这位“新喻县男子”正是凡间牛郎最早的原型。

此后,这则天鹅处女型故事迅速融入了牛郎织女传说。唐代以降,牵牛的神性已经完全被“新喻县男子”的凡俗气息给替换掉了,变身为人间牛郎,不仅趴在河边偷窥女人洗澡,还有偷盗女人衣服的不良嗜好,总之是干一些现实中男人不敢*事。不知什么时候,故事前面又嫁接了一段“两兄弟型故事”,凭空给牛郎加了一对狠心的兄嫂,好让牛郎遭人欺负,以突出他的孤苦身世,以及老牛作为神奇助手的作用。牛郎遭祸得福又遭祸,故事一波三折,这些都是大家知道的,按下不表。至于搭桥的喜鹊,大约是在南北朝时期进入牛女故事,具体原因和过程,至今仍是一个谜。王母娘娘作为划天河的“恶人”进入故事,则更是晚至明清以后。

让许多爱情至上主义者接受不了的是,织女嫁了牵牛郎,却并未从一而终,期间还曾奉命下凡执行一些特别任务。最著名的是《天仙配》那点事。据干宝《搜神记》:董永卖身葬父之后,正准备去就奴隶职,路上遇见一个妇人,表示愿意做他妻子,妇人只用十天就织了一百匹缣,帮助董永把债还清了,然后对董永说:“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说完,凌空而去,不知所在。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行孝是可以得到上天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奖励的。天帝颁发给董永的奖品是:把织女借给他做十天老婆,并且帮助他还债。

牛郎织女

后人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大概觉得只给董永十天奖励太小气了点,于是,随着时代的推移,故事不断得到完善,织女和董永在一起滞留的时间也越拖越长,先是由十日夫妻延长到百日夫妻,再后来让织女十月怀胎,为董永生下一个男孩。我们都知道,织女曾为牛郎生育过一对儿女,但这对儿女后来被牛郎担到天上,从此湮没无闻,倒是为董永生下的这个男孩董仲,聪颖好学,后来还考上了状元,甚至有人认为就是董仲舒。当代湖北的一个著名故事家,在给采录者讲完董永故事之后,大概把董仲的名字给忘了,顺口补充了一句:“他那个孩子就叫董存瑞。”

三生三世苦夫妻

现代人总以为《聊斋志异》的一夜情故事讲得最好,其实唐代的此类故事也不差,张荐的《郭翰》就是唐代志怪小说中的名篇。太原人郭翰,一个孤独的才子,夏夜独卧庭中,有少女冉冉自空下,“明艳绝代,光彩溢目,衣玄绡之衣,曳霜罗之帔,戴翠翘凤凰之冠,蹑琼文九章之履。侍女二人皆有殊色。”那少女很优雅地对郭翰说:“吾天上织女也,久无主对,而佳期阻旷,幽态盈怀,上帝赐命游人间,仰慕清风,愿托神契。” 于是与郭翰携手共卧,天亮则辞去,自后夜夜皆来。郭翰戏问:“牛郎何在?那敢独行?”回答说:“阴阳变化,关渠何事!且河汉隔绝,无可复知,纵复知之,不足为虑。”根本不把牛郎当回事。七夕前后几天,织女去牛郎那边应付了一下,其余时间都呆在郭翰这儿。如此一年,突然有一天,织女涕泪交加,称“帝命有程,便可永诀。”然后履空而去。故事末尾强调说:“是年,太史奏:织女星无光。”那是因为织女星离开天庭到人间消遣来了。

在杜光庭的《姚氏三子》中,织女还曾和婺女、须女一道,在一位“夫人”的授意下,分别嫁给姚氏三子,并对他们进行了神奇的智能培训,计划帮助他们“长生度世,位极人臣”,条件只是“慎勿泄露,纵加楚挞,亦勿言之。”可是,姚氏三子没有很好地保守秘密,于是夫人恨铁不成钢,给姚氏三子喝了一种汤,使三子“昏顽如旧,一无所知”。接着,夫人又带着织女等人去了“河东张嘉真家”,张家后人因此“将相三代”。

自汉至唐的笔记小说中,人神恋故事极为普遍。许多女神女仙都是风流文人的恋爱对象,织女当然也不例外。也许这些文人对神灵多少还有些忌惮,不敢明目张胆地调戏女神,因而需假天帝之命以行淫。织女嫁牛郎,是“天帝许嫁”;配董永,是“天帝令”;就郭翰,是“上帝赐命”;婚姚氏三子,则是接受“夫人指使”。所以可怜的织女在《卖身记》中这样唱道:“玉皇啊,玉皇!你好坑陷*人。既教我下凡,何须要我归天?既教我归天,何须要我下凡?”

倒是台湾大学洪淑苓教授在其《牛郎织女研究》中,为织女的“不贞”找了一个好借口。她认为“董永实是天上的牵牛星,转变为地上的牛郎的一个转折关键。”按照这个思路,董永等人其实只是牛郎的一系列化身而已。千变万化,终归还是牛郎和织女,因此,织女的每一次再婚,都可视为牛郎织女的一次变相度蜜月。

洪淑苓《牛郎织女研究》

遥望室中多织妇

其实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解释这个问题。张华《博物志》:“旧说天河与海通”,于是,有人备好干粮,从海上乘浮槎而往,大约走了二十几天,茫茫忽忽,不分昼夜,来到一处,有城廓、有屋舍,“遥望室中多织妇,见一丈夫牵牛渚次饮之。”牵牛者惊问:“何由至此?”乘槎者反问“此是何处?”牵牛者没让他上岸,叫他回去问四川的严君平。乘槎者回来后找到严君平,这才得知自己划到了天河边的“牵牛宿”。

乘槎者故事中,值得注意的是“室中多织妇”的“多”字。由此理解,织女并不是一位妇女的专名,而是多个妇女的通名。如此看来,天帝确实有足够的人力资源让众多织女挨个下凡去执行一些特别任务。

“多织妇”的说法可以从许多文献,甚至从当代流行的牛郎织女故事中找到旁证。下面我们先查一查织女的家庭出身,再看看织女在天庭主管哪些职能部门,这样也许会有助于我们对“多织妇”的理解。

最权威的记载当然是《史记·天官书》和《汉书·天文志》,两书均称织女为“天女孙也”。这句话可以有多种理解,可以是“天女的孙”,也可以是“天的女孙”。参照唐代司马贞《索隐》:“织女,天孙也。”唐代《开元占经》:“杜预曰:星占之织女,处女也,天孙女也。”可知织女是天帝的孙女。《荆楚岁时记》却独树一帜,把织女理解为“天帝外孙”。

与司马贞同时的张守节《正义》却说:“织女三星,在河北天纪东,天女也,主果蓏丝帛珍宝。”宋代裴骃引《荆州占》:“织女,一名天女,天子女也。”《后汉书》:“织女,天之真女,流星出之,女主忧。”《晋书》:“织女三星,在天纪东端,天女也,主瓜蓏丝帛珍宝。”如此说来,织女是天帝的女儿,主要分管瓜蓏丝帛珍宝等后勤工作。

关于织女在天庭的工作安排,还有其他几种说法。如《开元占经》“郗萌曰:织女一名东桥。”联系到牵牛的职务“天关”就是天上某一关口的守关小将,我们知道“东桥”就是天桥东边的一名管理人员。至于具体负责收过桥费呢,还是桥梁维修呢,或者别的什么呢,今天已经很难考证了。如果天桥就是指鹊桥的话,那么织女就是管理喜鹊搭桥的,这样,牛郎织女七月七的鹊桥会,就有以权谋私的嫌疑了。该书又称“巫咸曰:织女,天水官也。”范宁认为这句话点明了织女是“汉滨女神”,也有人直接把她称为“天河水神”,也即管理天河河道的水利官员。

《荆楚岁时记》是最早提到织女芳名的:“《佐助期》云:织女,神名收阴。”收阴是不是与东桥一样,也是个职务名称,犹如“处长”“科长”,不得而知,但从“牵牛不与织女星直者,天下阴阳不和”一句看来,收阴很可能具有协调阴阳的功能,因而也不像本名。

在近现代搜集的民间文学中,织女的身世一样让人眼花缭乱。清末的湖南挽歌说织女姓张,叫“张七姐”,上海董永宝卷更是明确点出了织女名叫“芝云仙姑”,现在的西安市斗门镇还有人说织女“名叫玫芝”。2006年,山东大学叶涛教授带着几位研究生,对山东沂源县牛郎官庄做了一次地毯式的故事调查,发现光在这一个村庄,就有5种以上的说法:“a王母娘娘的外甥女或孙女;b王母娘娘的三女儿;c王母娘娘的七女儿;d王母娘娘的九女儿;e王母娘娘的小女儿(小女儿可能是七女儿,也可能是九女儿)。”比较流行的说法是:“《天仙配》讲的是七仙女和董永,《天河配》讲的是老九和牛郎。”

更有趣的是,许多地方都传说牛郎名叫孙守义,牛郎官庄许多老人坚定地认为牛郎就是自己祖先,名字就叫孙守义,本村人。如果我们联系到张振犁在河南鲁山县的调查,就会发现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鲁山有一种说法,“牛郎叫孙如意,就是当地孙庄人,这一带还有牛郎洞和九女潭(九仙女洗澡的地方)等遗迹。”

如果我们原意采纳《博物志》“多织妇”的说法,这个问题就很好理解了:在织女集团中,有些是天帝的女儿,有些是天帝的孙女,有些是天帝的外孙,还有些是王母娘娘的外甥女。如果天帝与王母娘娘是一家的话,那么他们光女儿就有七到九个不等;如果他们不是一家的话,两家女儿合起来可以凑齐十八女罗汉。总之,天帝家族对天庭的纺织、珍宝行业实行了垄断经营。

牛郎也好,织女也好,本来就是由人虚构出来的,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本来面目”,你可以这样理解,他可以那样理解。前人的理解叫做“记录”,后人的理解叫做“考证”。古人是人,今人也是人,古人编出了这么些故事,今人当然可以接着编。今晚你就可以试试“伏枕以求寐,通梦而交神”,明早把它记录下来,留给后人去考证。

本文转自“田野拾遗”,删节版《“织女”的故事》曾发表于《读书》2008年第2期。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敬请联系删除。欢迎个人分享,媒体转载请联系版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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