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史上第一混乱》真的很好看

小说《史上第一混乱》真的很好看

首页角色扮演Q英雄史上第一混乱更新时间:2024-05-09

史上第一混乱,这本书我看了不下6次。 当然,不是这书真的精彩到值得我反复去咀嚼…这么一说好恶心来着,实在是难免碰上书荒又没有勇气和时 时间去找新书得阶段。 幸运的是一些书我觉得很不错,时间长了剧情细节会忘掉很多,于是会收藏起来等书荒的时候再次拿出来看。 不幸的是三观随着年龄和见识不断刷新,能让我觉得“不错”的书越来越少的同时,剩下的书也越来越难以忘记。 比如这本,虽然这六次阅读每次都隔了不止一年,可读了六次之后真的没法再忘记什么了。 … 这是我第七次读本书,读的有些痛苦,因为对内容太熟悉已经变得没有任何期待可言。 然而即便如此,这本书在网文、荒诞、搞笑这个领域里依然是无法超越得一座高山——哪怕作者自己也没有超越过。 我之前提到过,随着三观刷新有些作品被我放弃,甚至作者本身都会被我拉入永不再看的黑名单。 比如很火的历史大神“月关”,自从我发现他小说情节推动主要靠男主角高女人开始(有兴趣的可以仔细观察一下,他的书里主角无论是遇到难题还是解决难题,基本都是靠主角搞女人来推进,女海盗、女强盗,碰到个官员是男的?可官员还有女儿啊!),这位大神就被我彻底放弃了。 这剧情逻辑…说真的,我对网文里任何所谓黄色的描写都直接跳过——找点东邻的两人电影多直接?非得从文学这种信息量少得可怜的载体找某方面的刺激? 扯远了。 史上第一混乱,哪怕我这次阅读体验极差,可是我依然把他放在我的收藏栏里——不是追书的,而是心里的。 因为这本书某些方面而言达到了极高的水准。 我为什么对这本书如此吹呢?有兴趣的看我慢慢道来。 螃蟹要会吃才好吃,小说也是如此,你得会看才会好看。作者展现的某些优点,如果没有对应的欣赏水平,你也是发现不了的。 比如拔丝系列的菜,估计不烧菜的人根本就搞不懂,不就是个裹糖浆嘛,为啥经常被人拿出来说道? 蔗糖的熔点是180℃,而转化为焦糖的温度则是190℃——220℃。 说白了,蔗糖刚化了就离变黑不远了。这种需要控制温度的烹饪技术在化学不昌明的年代,靠的只能是厨子的经验和手艺了 。 明白的一看心中喊一声牛啊,不明白的就一头雾水了。 类似的还有水晶虾仁,烹饪方法有两种,偷懒点的就水煮熟了然后锅里翻炒一下,厉害的则是生虾仁直接过油炸。 两者口感在老饕嘴里一尝就不一样,那么后者难度在哪儿呢? 油炸不难,难的是还不能把虾仁外面那层虾衣给炸破了。温度一高立马破皮起卷儿,色香味里的“色”就彻底没了。 所以吃饭不但吃的是味道,还有对厨师某些看似没有必要,实则体现其经验技术烹饪追求的欣赏。 其实和茶道都是一样的东西,逼格就在这上面了。 看书也是如此。 史上第一混乱这本书作为一本搞笑荒诞小说,本书在科学、严谨这方面就不谈了,毕竟是搞笑类的小说,不过作者也没有进行什么滑稽的总结性说教,这一点很值得称道。 某些书明明就不怎么严谨,动不动来点没有数据、文献支持的说教,诸如人类如何如何爱情如何如何,这就显得很蠢了。 扯远了,同样是搞笑,但是搞笑和搞笑也有高下之分。 本书我个人最喜欢也最值得称道的,就是作者笔下的市井气息和其中的生活细节了,这部分详细的描写结合书中荒诞的构思,产生了一种画面感和真实感非常强烈的效果。 先简单讲述一下本书的故事背景。 有个叫刘老六的老头找到了主角,告诉主角他是神仙转世,现在仙界给他人任务,完成了让他升仙。 这个任务的由来是阎王的小舅子喝醉了搞错了生死簿,历史上很多名人早死了一年,放他们回去是不行的,于是骗他们说去仙境玩一年算是弥补,然后安心投胎。 主角作为一本市井小民、仙人转世,这么个毫无逻辑的任务就交给他了。 当年看的时候截止这部分为止我还是看不上本书的,然而随着各类人等的到来,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 主角是个充满了小市民狡黠的混子,爱贪小便宜、一肚子坏水,然而本质上是个善良的缺心眼。作者从始至终都保持了这点。 故事的很多笑料用相声的术语来说,砸掛很大一部分就砸在主角身上。这么个小市民被一群历史上的名人包围了,有着仙人的身份实际上却是个低收入混子,这种充满了市井气的设计本身就能产生大量矛盾和笑料。 用个比喻来说的话,主角是有颗郭德纲的心,*却是于老爷子的活。 主角的女朋友项包子是个有着魔鬼身材和魔鬼面孔的低收入妇女,按照主角原话“除非坏人有做坏事前照被害人脸的爱好,否则我她走夜路我还是不放心的”。 当年,这么埋汰女主角的书实在是震到我了。 女主角没文化缺心眼脾气耿直,但是心地善良,是本书的笑点担当之一。 … 如果说男女主角这种称得上朴实甚至不靠谱的设计把我镇住了,那么第一个被刘老六领来的历史人物则是让我留在了这本书。 震古烁今的刺客——斜巴眼、低智商版本的荆轲。 不过作者当时也没确立搞笑和愚蠢的分界线,初期的荆轲在他笔下是个穿裤子都露着老二的傻子,这在几十章后改变了——侮辱性的搞笑不再出现。 第二个角色则是同样震铄古今的秦始皇嬴政——矮胖、操着陕西方言、缺心眼的版本。 当年这脑洞实在是把我雷到了,荆轲也就罢了,秦始皇可不就是个陕西人吗?古代陕西人讲什么话我不清楚,但是如果用现代陕西方言代入一下,我能接受的同时立刻就感觉笑点出来了。 主角一开始没敢让两人见面,然而历史的车轮是那么容易阻挡的吗?两个历史上的英雄和皇帝终于见面了,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可见面的场景却没有什么史诗的气息。 秦始皇上了个大号然后按了抽水马桶冲水,跟着噔噔噔跑下楼梯想看东西冲哪儿去了,荆轲睡醒正好走进厕所,闻着一厕所臭味还埋怨得看了主角一眼。 随后秦始皇跑上了楼,两人就这么见面了。 一时间场面大乱,荆轲立刻去找鱼肠剑,秦始皇乘机冲进厕所关上了门。两人隔着门大呼小叫,荆轲一边喊着让秦始皇出来一边用鱼肠剑在木门上乱捅,一会功夫开了个三角形的小口,他一只眼凑上去看,结果被秦始皇撒了一眼珠子爽身粉。 这一段彻底让我喜欢上了本书。 无论是秦始皇和荆轲上厕所时差造成的小小惊险,还是两人预料之中但是又极为滑稽的冲突,都显示出了作者搞笑的功力。 尤其是秦始皇的那一把爽身粉,你要被人拿剑堵厕所里,对方拿眼珠子往里看你是不是也得这么干? 这就是我所说的生活细节了。 作者在整本书里极好的利用了生活中常见的场景、道具、角色增加了真实性的同时,结合历史上对各类名人的刻板印象,制造出了无数意想不到的笑料。 比如之后女主角包子回家,主角谎称两人是他逃难来的朋友,包子觉得两人都有点不正常,问怎么回事。主角如此答道:“当年搞摇滚的,没人捧精神崩溃了。” 包子问:“乐队名字叫啥?” “秦朝。” … 不单单是生活细节增加了各种搞笑的真实性,很多梗会被作者多次利用,以至于让人有种事情就是这么自然、真实发生过的错觉。 比如刘邦刚来之时还端着皇帝家族,非要坐在屋里最高的桌子上。主角说那不是人坐的地方,刘邦道:“朕本就不是人。昔,朕母见一龙盘桓于上,乃孕,遂有朕。” 随后立刻被主角揪着脖领子,拿楼上待着的秦始皇给吓唬住了。 过了十几章,两人已经混熟了,刘邦终于露出了流氓二混子的本性。某次主角要刘邦帮忙吸引一个女人的注意,两人对话如下。 “你的任务就是让她一直看着你的脸。” “我脸上又没长花。” “长花的那是妖怪,刘哥,发挥你的魅力,昔拟吗梦见一龙盘桓于上,乃有你——反正你不是人,要对自己有信心。” 当时看到笑喷了,这不是刘邦一开还端着架子给自己吹逼用的台词嘛?换个场合、使用者和主语,加上之前正儿八经那次吹逼的衬托,这笑点高了好几级。 … 我个人认为,一个包袱是否高明取决于两点。 一.作者是否是第一个使用者,或者说是创作者? 二.是否有明显更高明的笑点? 郭德纲的老相声已经没法让我笑了,但是其中大量他原创的包袱至今没人能超越。所以,即便我不笑了,可他的笑点在我看来依然很高明。 本书也是如此,固然我已经不会笑了,但是我觉得笑点依然很强——当然,前提是你能意识到作者为了这些笑点,在背景真实性上下的功夫。 … 如果仅仅是笑点,这本书也就打个三星,我之所以给出四星的原因,还因为情节。 一本荒诞、搞笑谈不上逻辑的小说凭什么说情节呢? 真心实意的说,本书的情节几乎没有借鉴任何其他小说,每一次转折都称得上是出人意料,这一点在网文而言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还记得之前提到的——这些人只能活一年。 随着故事展开越来越多历史人物涌现出来,在这一年里作者需要解决赚钱、住房、协调这些角色,还要让诸多角色良好又搞笑的互动,没有强大的想象力是无法做到的。 生活化的场景,符合角色设定的言行(这一点很重要,很多书之所以让人觉得蠢,就是因为作者把角色设定的太聪明,可自身的智商知识又不足以支撑这种设定,本书把大部分角色设定的有原则但是又憨直,所以你会觉得他们缺心眼,但是不会觉得他们蠢,因为作者从来不标榜他们聪明),有原则的故事逻辑。 对,没错,这故事有原则和逻辑! 如果无法理解,那么可以想象海贼王和银魂,缺心眼和有原则是可以共存的——该严肃的时候,绝对不会用愚蠢去替代原则。 有原则的角色组成的故事,在一定层面上必然有逻辑。 当作者用欢脱的段子塑造出那些憨直可爱缺心眼的角色后,读者怎么忍心看着他们去死呢?这也不符合本书搞笑的气氛。 所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成了我当年将本书看下去的动力之一。 如果你喜欢的话请点赞 评论 收藏 每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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