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约1715年-约1763年),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祖上原为明吏,后归顺满清,为爱新觉罗氏打下江山立下过汗马功劳,故被重用。从曾祖曹玺开始,曹氏世任江宁织造近一个甲子,家世显赫。曹家长期与皇室保持密切关系,康熙六下江南,有四次驻跸江宁织造府。但曹家在雍正五年被抄,从此一蹶不振。曹雪芹亲身经历了家族由盛转衰的过程,一生饱尝冷暖,在困厄中写出了旷世之作《红楼梦》。然而,《红楼梦》留给后人的除了令人叹为观止的艺术境界,更有数不清的谜团,以至产生了专门的学问:红学。至于曹雪芹本人的史料,更是寥寥,由此又衍生出“曹学”,成为“红学”的重要分支。
作者: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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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 城 岁 月细心敏感的小雪芹,早从叔父和祖母不安的神色和反常的举动中察觉出了异样。只是那时他还不能完全明白,这场突如其来的巨变对自己和家人的人生究竟意味着什么。
江宁织造府从此不再属于曹家了。这座由曹氏耗费几代心血修复和拓建的宅子,连同它仅余的家产一起,被赏给了新任织造绥赫德。让人奇怪的是,经核查,堪称“江宁第一豪门”的曹家并没有多少财物。后人据此推测,令雍正大为光火的“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应当确有其事。
曹雪芹跟家人们踏上了北返之路。进京不久,叔父曹頫便被投进了监狱。后绥赫德见曹雪芹的祖母已经年迈无力,不能度日,便启奏皇帝,将“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赏给曹寅孀妇度命。曹雪芹就与祖母李氏、母亲马氏,还有婶母、堂弟棠村一道,暂时生活在这里。
彼时,曹家虽然失势,但还不至于潦倒。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曹家在京师尚有亲信,且不少都在朝廷任要职。尤其是平郡王福彭,聪颖谦和,很受雍正喜爱。福彭的父亲,娶的正是曹雪芹姑母。
在表哥福彭的安排下,曹雪芹得以在咸安宫官学读书。雍正八年(1730),雪芹十六岁,按规定,此年成丁,便可成家立业了。有关曹雪芹的妻子,历来众说纷纭,或云竺香玉,或云柳蕙兰,或云梅氏,或云许芳卿,或并而有之,大抵都是依据一些民间传说或零星史料进行的推测,可信度存疑。
图 | 清 孙温《红楼梦》©
不久后,曹雪芹在平郡王府寻了份差事。一天,他到王府附近的古董铺子闲逛,发现架子上摆的宝月瓶等小玩意儿,十分眼熟,急忙问老板这是哪儿来的。果然,是绥赫德送来的。绥赫德怎么会在京城呢?原来,绥赫德顶任江宁织造后没几年,也被查出大量亏空,因被革职。后来,又因“钻营纳尔苏”一案,被发往北路军台,结局比曹頫还惨。此番境况,真真如《好了歌注》所说的那样:
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
见到这些熟悉的物件,曹雪芹不禁黯然神伤。曹家现已是戴罪之身,只能眼看着它们流落在外。而他曹雪芹,又何尝不跟这些旧物一样,“反认他乡是故乡”了呢?
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曹雪芹二十一岁,雍正皇帝暴毙于圆明园,乾隆继位。曹家的命运有了一线转机。
新帝即位,往往会大赦天下。乾隆继位的第二个月就下旨,宽免曹頫*扰驿站一案,并将其释放。就这样,曹雪芹重新见到了叔父。
而曹雪芹也被选入宫廷内当了侍卫,长达六七年。《红楼梦》中对皇家种种礼制规矩的描写都准确而明晰,是因为都曾是他亲眼所见,亲身经历。所以脂砚斋断言:“难得他写出,是经过之人也”。
乾隆十一年(1746),曹雪芹三十一岁,从廷内侍卫卸任。还是借表兄的关系,他在宗学谋了个职位。在这里,曹雪芹新结识了一群宗室子弟,尤与敦敏、敦诚交好。两兄弟的祖上是阿济格,当年曹家先祖曹锡远降后金,即归入阿济格旗下。敦敏、敦诚分别在其诗集中,留下了关于曹雪芹的记载。从那些情真意切的诗作里,我们感受到了轻风高谊,也得以一窥曹雪芹身上的潇洒风流。
图 | 清 孙温《红楼梦》©
曹雪芹自小游历江南,水乡那温柔缱绻的万种风情,对生活在京师的旗人子弟们来说,无疑是心驰神往的。再加上雪芹生性颖慧,又受祖父万卷藏书的熏染,可谓博闻强识,无类不通。既有见识、又有学识的曹雪芹,很快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他经常被一群人拥簇着,眉飞色舞,谈天说地;史传轶闻,信手拈来,有诗为证:
接罗倒着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
——敦诚《寄怀曹雪芹》节选
“接罗倒着”、“虱手扪”都是魏晋时代文人雅士的典故。由此可见,曹雪芹不仅满腹学识,而且不拘一格,颇具魏晋风度。且看:
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
——敦诚《赠曹雪芹》节选
步兵即阮籍,善使青白眼看人,遇到自己不喜欢的礼俗之人,白眼相向;遇到自己喜欢的超凡脱俗的人,青眼有加。敦诚在诗中把曹雪芹和风流名士阮籍相提并论,足见雪芹也是率直任诞之人。
曹雪芹好饮,时常约上三俩好友,借酒阔论,时达忘我之境。用敦诚的话说,他们“出必醉,醉则纵谈”“有时豪饮,竟至叫器之声,邻人为之惊色。”有一次,曹雪芹在深秋时节拜访敦敏,暂住槐园。一天早晨,风雨淋涔,朝寒袭袂,这种天气是很容易犯酒瘾的。果然,曹雪芹“酒渴如狂”,奈何主人寝而未起。这时恰好敦诚也来找哥哥,曹雪芹见状,便约敦诚去附近一家小酒馆小酌。偏巧,二人都没带银两,怎么办呢?敦诚看了眼腰间的佩刀(刀不离身,乃满洲故俗),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不如我就用这把鸾刀拿来换酒,曹君以为如何?”
曹雪芹听罢,大笑道:“快哉!快哉!”酒兴所至,曹雪芹诗思泉涌,当场“击石作歌”,以谢好友美意。一时间,酒栈内声律琅琅,清越激荡,直上九霄。而敦诚也作歌以答:
相逢况是淳于辈,一石差可温枯肠。
身外长物亦何有?鸾刀昨夜磨秋霜。
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
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
我有古剑尚在匣,一条秋水苍波凉。
——敦诚《佩刀质酒歌》
曹雪芹嗜酒如命,据敦敏诗中记载,晚年曹雪芹生活日窘,遂出卖画,得来的钱也拿去“付酒家”了。《红楼梦》中有大量写酒笔墨,从酒器、酒俗到酒令、酒礼、酒诗,面面俱到,丰富深邃而又趣味横生,也就不奇怪了。
除了清俊通脱的风度,曹雪芹还有卓尔不群的才华。对于他的诗,敦诚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爱君诗笔有才气,直追昌谷破篱樊。可见,曹雪芹作诗从不囿于陈规,风格上则接近“诗鬼”李贺。《红楼梦》中那些博大精微而又个性鲜明的诗词对句,有不少已成传世经典: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宁府上房对联》)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太虚幻境楹联》)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聪明累》)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葬花吟》)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护官符》)
“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史黛联诗》)
在京城,曹雪芹与朋友们樽酒论文、狂歌郊市,过着洒脱倜傥的生活。据说,曹雪芹不仅善诗文绘画,还舞得一手好剑,对戏曲也颇有研究。
传说曹雪芹曾写有书稿,朋友们都想先睹为快,看完之后又急着催他赶紧写新的篇章。曹雪芹就趁机索要酒食。
“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见裕瑞《枣窗闲笔》)
好一个机智风趣,又不羁于俗礼的曹雪芹!
济 世 之 心曹家刚到京城时,虽不比从前般锦衣玉食,但好歹还有“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加上福彭等亲信的接济,日子倒还过得去,甚至能算“小康之家”了。但后来,境况忽然急转直下。
乾隆八年(1743),诗人屈复怀曹寅道:“诗书家计俱冰雪,何处飘零有子孙?”(《曹荔轩织造》)可见彼时曹家光景,已十分惨淡。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
“雍正六年,頫卸任,雪芹归北京……然不知何因,是后曹氏似遭巨变,家顿落,雪芹至中年,乃至贫居西郊……”
究竟是什么“巨变”,鲁迅也不清楚。有人认为,曹家或牵涉乾隆四年(1739)的弘晳逆案而再度被抄,也有人说,是曹家后来内部矛盾进一步激化所致。具体为何,不得确信。
总之,“巨变”之后,当年曹寅常挂在嘴边的“树倒猢狲散”,彻底变为现实了。乾隆十三年(1748),平郡王福彭病死家中,享年四十一岁。曹雪芹出身汉人,又品性不拘,在宗学难免受老派旗人教师的嫉妒排挤;失去表兄这座靠山后,越发没好脸色看了。大约在乾隆十五年(1750)前后,曹雪芹离开宗学。又因身无长物,不得已搬离京城,举家迁居西郊香山旗地。前文讲到曹雪芹拜访敦敏,与顿城以刀置酒,他正是从西郊而来;进京目的,料想可能正是为生计所迫。
搬到西郊旗营的曹雪芹,日子很是清贫。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可曹雪芹不一样,即便生活落魄,也从未放下过他那颗济世之心。
一个冬天,年关将近,曹雪芹家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此人名叫于景廉,是曹雪芹的老乡,正穷困得找不到出路。
“家中不举爨者三日矣。值此严冬,告贷无门。小儿女辈,牵衣绕膝,啼饥号寒,直令人求死不得者矣!”
这番惨状,让曹雪芹哽咽了。但他也是泥菩萨过河,只好去找其他朋友,凑齐一点钱,勉强救急。晚上两人交谈,于景廉无意提到,城中有个公子爷喜欢风筝,碰见称心的,一掷数十金也在所不惜。可怜人感慨道,有钱子弟随随便便一出手,就够养活他们家好几个月的了。没想到,这话反倒启发了曹雪芹。他灵机一动,当即裁纸劈竹,给于景廉扎了几只风筝,让他去碰碰运气。
曹雪芹幼居江南时,最爱纸鸢。其花样、纹路、结构、形体、制法,无一不谙熟于心。而他又十分善于推陈出新,所做的风筝不仅工艺精湛,而且品相别致,因而备受青睐。果不其然,除夕来临时,于景廉再次踏雪登门。只见他荣光焕发,一扫悲怆之色;鸭酒鲜蔬,满载驴背,一见曹雪芹,便喜极而泣道:
“不想三五风筝,竟获重酬,所得当共享之;可以过一肥年矣!”
在曹雪芹的悉心传授下,于景廉不仅学会了基本的风筝制法,而且还有了一定名气,养家糊口不成问题。曹雪芹心下道,风筝这种东西,向来被视为微贱无用之物,没想到竟能救人于困厄。他还编写了一部书《南鹞北鸢考工志》,专讲风筝技艺,用来帮助那些残疾者或无所依靠之人谋一条活路。后来,曹雪芹又陆续编写了印刻、编织、园林、烹调、脱胎手艺、印染等册,集成《废艺斋集稿》。即便是眼盲失聪之人,亦有可学之技。正如他所设想的那样,为“废疾而无告者,谋其有以自养之道也”。
不仅如此,曹雪芹还凭自己的医学知识,行走乡里,治病救人。《废艺斋集稿》里附有一篇敦敏所写的《瓶湖懋斋记盛》,其中记道,某冬,曹雪芹去住所附近的白家疃访友,偶然路过一户人家,住着一个年轻人,一个瞎眼老妇。老妇说,自己姓白,年轻人是她外甥。丈夫死得早,儿子到了二十岁,也染疫而死。不得已,白老婆婆去大户人家当佣人,不料因过度悲伤,去年冬天哭瞎了双眼,于是被辞退。现在只能暂居外甥家,一没医药,二没生资,快要活不下去了。
曹雪芹听罢,心酸不已。当世自诩“康乾之治”,生民竟苦若此!当下便道:“老婆婆,先别急。曹某不才,却略识得些方子。婆婆不嫌弃的话,不妨让曹某一试,如何?”听到这话,白老婆婆顿时声泪俱下,连声道“活菩萨”。不久,却又面露难色:“只是……现下我一贫如洗,求诊买药,都要银子,叫我这个瞎眼婆子哪里去凑?”“这个不忙。”曹雪芹自费银两,采购药石,辨症而治。
到了春天,老妇居然“渐能视物矣”。而这白妪,不过是曹雪芹治愈的众多穷苦百姓的一个。直到现在,白家疃还流传着曹雪芹悬壶济世的佳话。据当年村民的后代说,曹大夫看病,大多是不要钱的。
曹雪芹通医理,《红楼梦》中所开的药方,都有几分道理。
虽有一毛,亦以利天下。这样的曹雪芹,不但可亲,而且可敬。书画家董邦达闻其事迹,钦佩不已:“好一片济世活人之心!世知芹圃者能有几人?”
千 古 一 梦古代科举考试,离不开四书五经,清朝又尤崇尚程朱理学。曹雪芹既在家塾、官学受业,对这些“正经书”自然不乏了解。不过,曹雪芹早年生活优越,家中插架万轴,其中便有许多“杂书”;到了京城,与一帮宗室子弟流连市井之间,更有机会接触三教九流之作。曹雪芹发现,这些被斥为“小道”的作品,反倒真实感人、逸趣横生。这种情形,在《红楼梦》中借宝钗之口说出:
“……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姊妹弟兄都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是偷背着我们看,我们却也偷背着他们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才丢开了。……”
图 | 清 孙温《红楼梦》©
若说当时流传于街巷里弄的 “俗书”,既有三国,也有水浒,而《金瓶梅》恐怕是最“难登大雅之堂”的一部。这部托名“兰陵笑笑生”所作的皇皇巨著,一出现便惊世骇俗。有人赞誉它为“第一奇书”,却又是“第一禁书”,让很多人谈之色变。
文学家刘廷玑是曹雪芹祖父曹寅的好友,其《在园杂志》写道:
“深切人情事务,无如《金瓶梅》,真称奇书。欲要止淫,以淫说法;欲要破迷,引迷入悟。而文心细如牛毛茧丝,凡写一人,始终口吻酷肖到底。结构铺张,针线缜密,一字不漏,又岂寻常笔墨可到!”
以曹雪芹的艺术天分,对此评价,自然能心领神会。尤其是“欲要止淫,以淫说法”一句,雪芹深以为然。《金瓶梅》中,纵情色声的西门庆、潘金莲、庞春梅等,皆不得善终,足见此书并非引人入淫,而是劝人戒淫。东吴弄珠客《金瓶梅序》云:
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耳!
图 | 清 孙温《红楼梦》©
曹雪芹四下找朋友们借阅这本“奇书”,一面领悟其中精义,一面揣摩其中“结构铺张,针线缜密”的手法。但他好歹也是官宦子弟,又是老织造的嫡传,家人还指望他走仕途经济的路子,有朝一日能光耀曹氏门楣。眼下,曹雪芹却尽搜罗些“不入流”的书来看,有没有像宝钗说的那样,被长辈“打骂”过不得而知,但受到非议肯定是免不了的。据乾嘉时期的著名经学家宋翔凤说,曹雪芹曾因太过“放浪”,被某位父辈锁在一间屋子里,关了三年,并写出了《红楼梦》。
这种说法颇具传奇色彩,不能全信,却能给我们一些猜想的空间。也许是觉得,自己仕途无望,但尚有别才,曹雪芹便把目光投向“小道”:他决定要写一部跟《金瓶梅》类似的作品。不过,这部作品还不叫《红楼梦》,而名《风月宝鉴》。鉴者,镜也;风月,喻指男女之事。其主旨,如书名所暗示的那样,是为了“戒妄动风月之情”。
《风月宝鉴》大约起笔于乾隆元年(1736)前后。《红楼梦》便由此书移植、修改而来。红楼诸多情节都可见到这部底稿的影子,最明显处莫过于第十二回。此回名为“王熙凤毒设相思局,贾天祥正照风月鉴”,说的是贾瑞在宁府见了王熙凤,按捺不住色心,被王熙凤几次设局捉弄;结果贾瑞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思欲更旺,竟一病不起。此时有个跛足道人携一柄“风月宝鉴”而来,据说能治冤枉之症,但只能照背面,万不可照正面。贾瑞一听,拿反面一照,只见是个骷髅,吓了一跳;又照正面,见王熙凤站在里面招他。于是贾瑞心神荡漾,不由得进了镜子,与凤姐几番云雨,终于一命呜呼。
这段故事明显切乎“戒妄动风月”之旨。再如十三回秦可卿病亡,原是“淫丧天香楼”,在第五回红楼第十三支曲〔好事终〕里有所暗示: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也出自原稿《风月宝鉴》。
图 | 清 孙温《红楼梦》©
但曹雪芹并不是在给大家讲一个简单的“红颜祸水”的故事。
一个作家,总要受制于他的时代;但一个伟大的作家,必须跳出他的时代。曹雪芹就是一个伟大的作家。
《风月宝鉴》的序,是其堂弟棠村写的。遗憾的是,写完序不久,棠村就先他而去了。曹雪芹跟棠村一起长大;棠村又把父亲的爱,分了一半给曹雪芹。两人手足情深,自是不言而喻。曹雪芹想起小时,跟棠村一起一起放纸鸢,一起听戏,过的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日子。想不到今日,竟天人两隔。
流居京城的日子,曹雪芹饱尝人间冷暖。朋友曾有一副对联相赠:“远富近贫,以礼相交天下有;疏秦慢友,因财绝义世间多”,雪芹读了,感慨万端,于是将其书于墙壁。二百多年后,这副对子在曹雪清的香山旧居被发现,依然字墨可辨。
昨日何日,今夕何夕。贫居西郊的曹雪芹,对着墙上的联句,回望自己的前半生,感觉像是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他决定,要把这场梦写下来。
这是文学史上熠熠生辉的一刻。我们很难确定,究竟是什么时候,曹雪芹产生了这样的念头。但从他决定将《风月宝鉴》拓编成《红楼梦》这一刻开始,一切都变得不同了。
图 | 清 孙温《红楼梦》©
当时,《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十分流行。前者写帝王将相,后者写草莽英雄。曹雪芹想,这两类人物,被罗贯中和施耐庵写到极致了,因而不必再写。几经斟酌,他想起了自己从小到大所见的闺中女子。
若说以女子为题材,古今文章倒也不少,但多为短篇,且类型比较固定。要么写神姬仙女,花妖狐鬼;要么把女子写成荡妇,譬如《金瓶梅》;还有一种最常见的“才子佳人”套路。有关这种类型,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借贾母之口予以批评道:
“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
曹雪芹显然看不上这种罔顾事实、凭空捏造的写法,更不会把女子写成“鬼不成鬼”“贼不成贼”的模样。他想,自己所遇女子,若一一考究下来,“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然而古来作者,既有极写“绿林好汉”的,却无人去写“红粉佳人”,岂不憾哉!于是写道:
“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
图 | 清 孙温《红楼梦》©
约在乾隆八年(1743),《红楼梦》开笔了。此时,曹雪芹已年近三十,他思想和年少时已经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如果说《风月宝鉴》旨在“戒妄动风月之情”,到了《红楼梦》,作者则说得很明白,其目的在于“使闺阁昭传”。既要“昭传”,就不能囿于陈见,而要把女性当人来看待,不单要写她们的*,更要写出她们的意志。因而,在《红楼梦》中,我们很难把秦可卿完全视为“荡妇”,反更像是这个败絮其中的家族的牺牲品;而王熙凤固有可恨之处,然其经营管理之才,其蓬勃的生命力,更叫人过目难忘。
迁居西郊后,曹雪芹穷困到了“举家食粥”的地步;敦诚去拜访他,一路上长满蓬蒿。《红楼梦》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创作的,用作者自己的话说:茅椽蓬牖,瓦灶绳床。据诗论家潘德舆《金壶浪墨》记载,曹雪芹每晚挑灯写作,苦于无纸,就把日历撕下来,写在背面。
在这些发黄的残片上,一座红楼拔地而起。那些人:为官的,富贵的,有恩的,无情的;那些事:繁华的,颓败的,热闹的,冷寂的,全系附于这群女子,在偌大而空虚的贾府中轮番上演。而他自己,则借贾宝玉的眼睛,见证了这座大厦的衰老、腐烂,最后轰然倒塌,覆上一层厚厚的雪。
他把自己的一生重新过了一遍。
乾隆十八年(1753),十年过去,曹雪芹年近不惑,《红楼梦》尚未完成,发妻却在这一年去世。这位甚至没有确切姓名的女子,给曹雪芹留下了一个儿子。妻子的死仿佛一个预兆:桃红柳绿的大观园,注定要迎来“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的结局。
一年后,“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红楼梦》前八十回,终于写定。经历丧弟、丧兄、丧妻之痛的曹雪芹,在物质条件极为匮乏的情况下,凭借惊人的毅力,写就了这部鸿篇巨制。个中滋味,难为外人道: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或为他自己所说:“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图 | 清 孙温《红楼梦》©
他本想继续写下去,不幸的是,乾隆二十八年(1763),曹雪芹唯一的儿子因病去世。那一年,曹雪芹四十九岁。因子病亡,雪芹感伤成疾,再也拿不起笔来。他的“荒唐言”没有写完,辛酸泪便流尽了。就在除夕,这位已经惊艳了几个世纪的文学天才,在门外辞旧迎新的爆竹声与欢笑声中,在贫病交加中,永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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