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和好闺蜜(我自认为是)一起合伙买了一套小房子。房子所在地离“闺蜜”比较近,就付了首付,写的她的名字,贷款人也是她,合伙拿下了。
虽然不在一个地,我们联系也比较少,但是每年的生日,彼此都没有缺席过。可是在去年,她声称自己得了抑郁症,辞了工作回了老家。而房子突然间应市场环境的影响,一跌再跌。后来决定将房子出售,好不容易找到客户了,可是“闺蜜”断断续续就联系不上,因为产权人是她,她不能提供资料出面走手续的情况下,房子无法正常出售。
至今房子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曾经那么相信的一个人,甚至都可以将信用卡借她用,一用就是好几年。就是这么信任的一个人,现在让我知道信任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我心甘情愿认可房价赔钱的前提下,自己的利益都没有办法得到保障,“闺蜜”依然是无动于衷,声称自己不能控制情绪,去办理任何手续需要有家里人陪同,而家里人没有时间,什么时候有时间不确定。
希望有闺蜜,铁杆的朋友们,无论关系再怎么样,都要时刻保持清醒。合伙买房,合伙做生意的都要思考清楚,因为最后有可能因为利益问题,而让自己陷入两难之地,惹一身s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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