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胶带封死的密室
一天晚上,福尔摩斯接到电话,警方说在某公寓里发生了一起密室*人案。由于找不到线索,所以请福尔摩斯到现场帮助侦破。
福尔摩斯到达这所公寓时,警察已在案发现场等待。据警察说,他们接到报警后即刻赶到,死者家的门是锁着的,他们用力把门撞开后,才进入了房间。他们看见一个男人躺在地上,其背后刺着一把匕首,男人已经没有了呼吸。而房间里的窗户和门都用胶带纸封死了,且都是在室内封起来的,所以他们认为这是一起密室*人案。
福尔摩斯看了看周围,窗户和门确实粘满了横七竖八的胶纸,由于警察进屋时将门撞坏,所以门上的胶纸已经裂开了。福尔摩斯笑了笑说:“这根本不是密室*人。”
请问,你知道福尔摩斯为什么这样说吗?
答案揭晓
福尔摩斯看到门上贴着的胶纸裂开,猜想这可能是警察破门而入时留下的,也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凶手在*人后,将整个房间密封起来,误导警方这是密室*人。然后开门出去,再锁上门逃走,当警方赶到撞门进入室内,看到门上裂开的胶纸都以为是撞门时留下的,忽略了凶手留下的可能。
爬满蚯蚓的女尸
一天中午,警方接到报案,在一片森林里发现了一具女尸。案发前恰逢一宗少女失踪案,所以警方通知福尔摩斯一起赶往案发现场。
当他们赶到时,发现尸体正躺在草堆中,身旁有一封遗书,大意是:因患了不治之症,不想再连累家人,便选择自*……警方正疑惑这是起自*事件,准备将尸体带回,等待家人确认。就在这时,福尔摩斯发现了可疑之处,女尸的裙子上有蚯蚓爬过的痕迹,这时正值午后最热的时候,空气也很干燥,按理说蚯蚓不应该这时候出来活动才对,这里面一定有问题。于是他对警察说:“这不是一起自*事件,而是他*!”
请问,福尔摩斯怎么认为死者是死于谋*呢?
答案揭晓
福尔摩斯看到在死者裙子上有蚯蚓爬过的痕迹,蚯蚓出没在潮湿的土壤里,而这处森林很干燥,而且此时正值午后炎热时期,不可能有蚯蚓存在。所以,女尸应该是从别的地方转移过来的。
加冰的果汁
福尔摩斯和乌兰达先生是很好的朋友,这天晚上乌兰达先生死在自己家中。福尔摩斯闻讯立刻赶往现场。
这时正值7月,是一年中最炎热的季节。当福尔摩斯到达乌兰达的家中时,乌兰达躺在客厅的地板上,面色发黑,口吐异物,很明显是中毒而亡。
乌兰达的家人都在外地度假,只留下一个保姆照看老人。保姆振振有词道:“今天天气很热,主人下午一直待在公园,直到晚上19点才回来。主人进屋后,就要我给他倒一杯加冰的果汁。后来我就出去买菜,回来时主人就是这个样子了,我立刻打电话报了警。”
福尔摩斯看了看时间,现在是晚上21点,又看了看墙上的温度计,温度计上显示室内温度为35℃。而乌兰达先生倒在地板上,盛放冰块的果汁还放在桌子上。
福尔摩斯走到保姆面前说道:“请你不要再撒谎了,你就是*人凶手!”
请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这样说呢?
答案揭晓
案件已经很明显了,从乌兰达回到家中到死亡,足足有两个小时,而如果按照保姆所说的,在出去买菜时给乌兰达先生倒了一杯加冰块的果汁,那么在室内35℃的温度下,两个小时过后果汁中的冰块怎么可能不融化?所以,福尔摩斯先生断定保姆是在说谎。
影星的惨叫声
这天,影星菲安妮的经纪人给福尔摩斯先生打电话,说他正同菲安妮通话时,突然听到对方的一声惨叫,随后就听到她倒地的声音,然后再怎么呼叫也听不到她的回应。他希望福尔摩斯能尽快到菲安妮的住所一看究竟,他自己也会尽快赶到。
福尔摩斯听到这里,觉得有些不妥,但人命关天,还是觉得应该去看看情形。于是他驾车赶到了菲安妮的住所,当福尔摩斯正准备敲门时,发现公寓的门没有锁,他推门一看,只见菲安妮倒在客厅的电话旁,背后*一把刀,电话筒掉在一边,时不时传出微弱的通话占线的声音。不一会儿,菲安妮的经纪人也赶到了。
福尔摩斯问经纪人:“我进入房间时没有看到其他人,菲安妮在电话里有没有向你说是谁来了?”经纪人摇了摇头。
福尔摩斯又问:“这通电话是菲安妮打给你的吗?”
经纪人:“是的,先生。我当时在家里看...
福尔摩斯再问:“在通话中,你听到一声惨叫,担心她的安全,于是马上打电话给我,对吗?”
经纪人回答道:“是的,是这样。”
福尔摩斯对经纪人说:“不要再说谎了,你编造的这一套谎言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不在场证明,而事实上,你就是凶手!”
请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这样说呢?
答案揭晓
福尔摩斯到达菲安妮家时,听到电话里发出的声音是连续的忙音,说明这通电话并没有拨出去。而经纪人声称自己听到了菲安妮的惨叫声,说明他在说谎,而他之所以这样说,就是想给自己制造不在场的证明,但事与愿违,他的小把戏是逃不过侦探的慧眼的。
丢失的钢笔
警察接到报警电话,说在一家地处偏僻的小旅馆里,一位妙龄女郎被人从背后用水果刀*死了。
警察立刻赶往案发地点,经调查得知,这名女子叫梅莎,上周与乔安刚举行了一场盛大的结婚典礼。他们两个人很恩爱,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小巧的新房做婚房。
“那为什么梅莎会死在这里?”警官百思不得其解,只好请来了福尔摩斯。
据梅莎的丈夫乔安说,“有可能是面包店的理查德,梅莎曾经和理查德谈过恋爱,但是不久就不欢而散了。我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可能是理查德心怀妒忌,于是*害了我的妻子。”
“我们去拜访一下理查德先生吧。”福尔摩斯说完就走出了门,他故意将自己的钢笔掉在了旅馆门口的角落里。
到达面包店,他们找到了理查德,不过理查德说他根本就没离开过面包店,更不知道梅莎被人*了。
“好吧,我把你的话记录一下。”福尔摩斯边说边找自己的钢笔,“糟糕,我一定是把我的笔掉在梅莎的房间了,虽然它不值什么钱。我一会儿还要去找法医,理查德先生,能麻烦你帮我把钢笔送回到警局吗?”
理查德看起来有些犹豫,不过最终还是同意了。但是,当他把钢笔送到警局的时候,他立即就被逮捕了。请问,这是什么原因呢?
答案揭晓
虽然理查德声称自己并没有离开过面包店,更不知道梅莎被*,但是,他却能从*人现场找回钢笔。如果他是无辜的,那么,他应该去市中心梅莎的新居去找。
秘书报案
福尔摩斯接到警察局的电话,请他到某酒店协助侦查案情。福尔摩斯赶到酒店时,警察和报案人都在现场。
警察让报案人,也就是死者的秘书再次交代一下事情的经过。秘书说:“当时我正在和总经理通电话,忽然听到敲门声,总经理就去开门。然后我就听到了一声枪响,还有凶手逃走时的脚步声。”
福尔摩斯看了看躺在门口的尸体,屋内的电话筒还摆在桌上,确实他们之前通过电话。福尔摩斯走出房间,看到走廊上都铺着地毯,然后对警察说:“我想这位报案的秘书有很大的嫌疑。”
请问,这是为什么?
答案揭晓
酒店方面考虑到走廊里的脚步声可能会影响客人休息,所以在走廊里铺上了地毯。而凶手逃走时的脚步声一定很轻,且不太可能经过房间,从电话中传到秘书的耳朵里。这就说明秘书在说谎,从而暴露他有*人嫌疑。
招惹苍蝇的画框
福尔摩斯接到电话,说美术馆的一幅毕加索的珍藏版抽象画被盗了。福尔摩斯即刻赶到现场,寻找第一手证据。然而现场没有发现其他盗窃的痕迹,基本可以判定为内部盗窃。
经过仔细检查,福尔摩斯在墙上悬挂的丢失了画作的画框下面发现了一些废弃的纸屑,他正望着它发呆时,一只苍蝇在耳边嗡嗡掠过。这时正值秋末冬初,出来觅食的苍蝇少之又少。福尔摩斯似乎想到了什么,立即招来昨晚值班的四位管理员,一一进行询问。四位管理员的证词如下:
管理员甲说:“我整理完馆内的资料后就离开了。”
管理员乙说:“昨晚做完清洁工作,我就回家了。”
管理员丙说:“昨晚可真倒霉,给客人送咖啡时不小心弄洒了咖啡,还烫伤了手。客人走了后,我就离开了美术馆。”
管理员丁说:“昨天我就没来上班,因为我请假了。我请假是因为我的妻子,她最近在住院。”
四人谁都说自己是清白的,但是其中必有人说谎。根据四人的证词,福尔摩斯快就抓到了窃贼。
请问,谁最有可能偷走了毕加索的抽象画呢?
答案揭晓
是管理员丙偷的。他在行窃过程中,将洒在手上的咖啡残渍留在了画框上,因为苍蝇喜欢在有糖分的地方逗留,而画框上刚好有咖啡残留,而咖啡中含有糖分。偷了画后,管理员丙想用卫生纸揩掉自己的指纹,但时间仓促,他匆匆忙忙擦了几遍后,将纸屑留在了画框下,成了罪证。
尸体下盛开的花朵
福尔摩斯外出郊游,当他在一处河边欣赏日落时,不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尖叫,有人大呼在草丛里发现了一具尸体。听到呼喊声后,福尔摩斯马上跟着人群来到草丛边,只见一具女尸躺在草丛里,在尸体旁边还有撒了一地的安眠药。
经过法医检查,死者是一名30岁女性,因服用了大量的安眠药而死。警方基本判定为自*。但是在搬动尸体时,福尔摩斯发现尸体下面压着一株月见花,月见花明显已经盛开,只是这朵黄色的小花已经被压得不成形了。
尸检报告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大约在24小时之前,也就是说昨天下午的这个时刻,死者已经躺在这里了。
福尔摩斯觉得事有蹊跷,他认为死者并不是死于此地,这里不是第一现场,而是有人在死者死后将尸体丢在这里的。福尔摩斯阻止了警方定案,重新调查。
那么请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这么说呢?
答案揭晓
福尔摩斯的推断是尸体下面盛开的月见花。这种花是一种罕见的植物,有一个特性,就是只有在晚上才开花。因此,如果死者是昨天下午在这里自*的,那么压在尸体下面的月见花就不应该是开放的。而事实却是尸体下面的月见花不仅开放着,而且有碾压过的痕迹,这就表明尸体是昨天晚上被人扔到这里的,安眠药也是凶手为了迷惑人而故意放在那里的。
安静的卢卡
福尔摩斯接到一位老妇人的求助电话,说儿媳妇死在家中。福尔摩斯挂了电话立即赶往现场,只见老妇人蹲在门口默默啜泣。
经法医鉴定,死者头部遭到剧烈撞击,因流血过多而亡,其身上也有明显的伤痕,为死前打斗所致。
这位老妇人见到福尔摩斯后,先是哭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正好从菜市场回来,刚到门口就听到有人喊‘救命’。心里‘咯噔’一下,就立即推开门,我听见屋子里窗户玻璃破碎的声音。然后进屋一看,自己的儿媳妇已经倒在血泊之中。而屋子唯一的一扇窗户打开着,玻璃碎了一地。”说着说着,老妇人忍不住又哭了起来。福尔摩斯走到窗户前,确实有玻璃的碎渣,窗户也敞开着。但是窗台上却没有逃跑者的任何痕迹。这时,福尔摩斯走到院子里,看见有一条狗在狗窝里躺着呼呼大睡,似乎没有发生任何事情。于是便问老妇人:“这是你家的狗吗?”
老妇人抹抹眼泪,回答说:“是的,它叫卢卡。养了好几年,是我们的家庭成员。”
福尔摩斯继续问:“你进门的时候,有没有听到狗叫的声音?”
老妇人回答说:“没有,我只听到了救命的喊声和玻璃破碎的声音。”
福尔摩斯默默思索了一会儿,便把老妇人带回了警局。经审问后发现,这位妇人就是*死儿媳妇的凶手。
请问,福尔摩斯是怎么断定老妇人就是凶手的呢?
答案揭晓
首先,福尔摩斯根据老妇人指控的线索寻找,但是窗户上没有任何逃离的痕迹,很明显是老妇人提供了伪证,说明她有嫌疑;其次,当有人在打斗的时候,正常狗都会惊慌乱叫,老妇人却忽略了这一点,所以福尔摩斯断定是婆婆*害了自己的儿媳妇。
老人锁门被*
一个冬天,警官罗伯特正在街上巡逻,突然听到一声枪响,然后看见不远处一个老人应声倒地。罗伯特跑过去时,发现老人背部中弹,已经死去。而现场没有高楼,基本排除远程射击的可能。于是罗伯特立马将现场仅有的两个目击证人带回了警察局。
罗伯特对这两个目击证人分别进行了审问:“刚才案发时,你们在做什么?”A说:“我什么也不知道,只听见枪响,然后就被抓来这里了。警官,你凭什么抓我,快把我放了……”B说:“警官,我听到了枪响,想去看看发生了什么,刚到现场,就被您抓来了。”罗伯特见无果,只好请来了福尔摩斯先生。
福尔摩斯将两个目击证人带到同一房间,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请说说吧,在案发时,你们都在做什么?我要听到每一个细节,越具体越好。”B说:“我刚从银行出来,听到枪声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就赶了过来。”A一边说一边比划着动作:“我看到老人刚要锁门,枪一响,他就中弹死了。”
福尔摩斯听完两个人的话后,对警官罗伯特说:“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那么,你猜到了吗?
答案揭晓
凶手是A,因为他的言行暴露了自己在观察老人,而且准确知道老人是在锁门的时候被*的。一般而言,人在开门和锁门的时候动作基本是一致的,只有经过仔细观察,才能发现到底是开门还是锁门。而B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化工师*妻
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一通电话,报案人说她的姐姐死在了家中,希望福尔摩斯过去调查清楚。福尔摩斯来到案发现场,看到现场很干净,没有打斗的现象,死者身上也没有被重物伤及的痕迹。
报案人说,死者生前没有任何疾病,不可能无缘无故就去世了,其中必有隐情。
随后,福尔摩斯询问了死者的丈夫,丈夫简森说:“她是喝水喝得过急,呛死的。”
福尔摩斯几乎相信了他的话,但是事后他进行了调查,简森先生原来是一家化工公司的技术员,后来下岗做起了小买卖。由于他们生活不富裕,感情生活也一团糟。简森的妻子也就是死者非常凶悍,夫妻俩几乎每天回家都要吵架。
最后,福尔摩斯看了看死者生前喝过的水杯,水杯里面还有半杯水。指着简森说:“你就是*死你妻子的凶手。”
你知道福尔摩斯发现的线索是什么吗?
答案揭晓
其实福尔摩斯是从简森的妻子常喝的水中找到答案的。经过化验,死者生前喝过的水是化工用的重水,而重水根本不能解渴,反而会导致饮用者慢慢脱水死亡。简森先生是化学工程师,了解各种化学物质的性质,自然也知道化工水不能喝。他经常和自己的妻子吵架,感情不和,于是便起了谋*之心,每天都让妻子喝化工用的重水,因此简森的妻子就是这样被活活渴死的。
手表的主人
警官米勒在街上巡逻时忽然听到一阵争吵声传来,他扭头一看,不远的地方有一群围观的人。于是他上前查看,经过询问,原来是有两个男子正在争夺一块手表。米勒只扫了一眼,就大致看出了两个人的身份,一名男子身强体壮,穿着非常得体,看起来好像是个白领,而另外那名男子则身体消瘦,还穿着一条短裤,看模样像是一个蓝领工人。
看到警官米勒,两人连忙停止了争吵,转而向他说起事情的经过,但两人都声称手表是自己的。身体消瘦的男子先说:“我下班回家时在这里等车,突然后面有个人走过来,想强抢我的手表,还好我反应及时,没有让他抢走。”身体强壮的男子则对米勒说:“你不要相信他的鬼话。这块手表这么名贵,就凭他这个样子怎么有资格戴呢?”
米勒仔细看了看这两个男子,然后拿起手表仔细瞧了瞧。接着,他将这块手表交给了身体消瘦的男子,并掏出手铐,铐走了身体强壮的男子。
请问:米勒为什么能断定身体强壮的男子是劫匪?
答案揭晓
米勒是从两人的体态中分析出劫匪的身份的,这两个男子身材既然相差悬殊,那么手腕粗细也会有很明显的分别。于是,米勒仔细观察了一下表带上的洞孔痕迹,很快发现这块手表是不可能戴在那名身体强壮的男子手腕上的,于是,米勒断定手表是属于身体消瘦的男子的,并铐走了蓄意抢劫手表的强壮男子。
贩毒的厨师
一伙贩毒分子流入X市,警方得到情报,欲将他们抓获。但是警方不知道这伙贩毒分子在市里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一时不知道该从何处入手。
一天,一个匿名电话打到了警察局,说贩毒集团的头头就在一个高级别墅里面,于是警长立马派人盯着这幢别墅。派去的人发现别墅里只有三个人:一个老头,每天早晨都准时起床打太极拳,中午浇花,下午在书房看书,斯斯文文的,一点犯罪痕迹都没有。另外一个是厨房里的厨师,每天骑自行车去菜市场买菜,然后去买水果,最后再去买佐料。再一个是管家,管家平时也没什么事,偶尔出去买东西,也没有犯罪的行为。
正当探员们都在怀疑匿名电话的真实性时,警长突然下令逮捕了厨师。请问,警长是怎么判断厨师就是贩毒分子的呢?
答案揭晓
警长发现厨师每天去买佐料有点不对劲,因为正常情况下,佐料可以使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必要天天去买。所以警长怀疑厨师是通过买佐料来进行毒品交易的。
勒索信上的时间
4月6日晚上21点,丽莎回到家中,发现合租室友露娜死在房间里。
经法医验证,死者露娜是喝了一杯有毒的饮料而亡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在晚上19点钟。
警察询问丽莎:“案发时你在做什么?”丽莎说:“我通常晚上19点就能到家,但是今天公司刚好开会,所以很晚才回去。起先我看到露娜躺在床上,以为她已经睡了,就回到自己房里休息。但是辗转难眠,于是就想找露娜聊聊天。谁知……”说着说着,丽莎就抽泣了起来。
警察问:“露娜平时有什么仇人吗?”
丽莎抬起泪眼想了想说:“露娜平素为人很好,也没见有什么仇人。只是最近失恋啦,她前男友经常来*扰她。”
警察又传讯了露娜的前男友,他说:“露娜的死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事发时我在火车站。”他拿出一封信来,上面写着“我知道你*一些坏事,如果不想被人知道,就在4月6日下午18时,带10万元现金到城市火车站的右侧口前”。露娜的前男友继续说道:“我想知道是谁在恶作剧,所以当时就去了火车站。没想到,露娜也是在这时死的。”
警察看了看信件,就知道是谁*死了露娜。请问,你知道丽莎和露娜的前男友谁是凶手吗?
答案揭晓
凶手就是露娜的前男友。因为前男友在和露娜交往时,干了很多坏事,前男友担心分手后露娜把这些秘密说出去,所以几次三番来露娜居住的地方*扰她。谁知遭到了露娜的拒绝,于是前男友起了谋害她的心。于是这天下午,前男友带着有毒的饮料再次来到露娜的住所,哄骗她喝下毒饮料,事后做了一份假的勒索信企图掩盖自己作案的事实。就是因为前男友拿出的勒索信上写着见面时间是4月6日下午18时,刚好是被害人喝下毒饮料的时间,这就透露出自己是真凶的信息。
受伤的部位
一天,有位商人刚从银行取出一笔现金,正提着往公司走,忽然被一个从半路窜出来的人猛地从手中夺走了。说时迟那时快,商人根本没看到抢劫犯的嘴脸,只看到那人穿着一身黑色衣服。他大喊一声“抓贼”,于是有很多人朝奔跑者的方向飞奔而去。商人也顺着众人的方向追过去。追不远,就听到四五个人的叫喊声,和两个人的厮打声。
等商人走近,就听到A说:“放下赃物!你这窃贼,干点什么不好,偏要抢人家钱!”
B说:“你胡说,你才是抢劫犯,是你抢了人家的东西,还动手打人!”
两人相互指责和谩骂,商人有些不知所措,他实在分不清楚哪个是抢劫犯,哪个是见义勇为者,因为他们都穿着黑色的衣服。
这时恰巧一位警察路过,见许多人围观争吵,便上前问明情况。
警察笑了笑,对A说:“你怎么知道包里放的是钱?”
A狡辩:“我猜的,人们抢劫自然是抢钱喽!”
警察严厉地说道:“还敢狡辩!”说着就让两人将上衣脱掉,查看伤势。只见B鼻子流血,前衣襟洒满鲜血,胸部被打得青紫一片;A被打得后背发青,还有指甲抓伤的痕迹。
于是,警察马上就将那个后背负伤的A铐了起来,说:“请跟我走一趟吧。”
那么,这位警察是如何辨别出抢劫犯的呢?
答案揭晓
这位警察是根据两人负伤的部位辨别出抢劫犯的。见义勇为者在追赶抢劫犯时,为了尽快阻止抢劫犯的逃跑,一定是从他的背后开始捕抓。抢劫犯被见义勇为者捕抓到后,一定会起身反抗,所以会一边跑一边扭过头来打倒对方,以试图挣脱捕抓,而且拳头一定是落在见义勇为者的胸前。然后,抢劫犯在挣脱后继续逃跑,这样见义勇为者会继续从抢劫犯的后背追,抢劫犯又会反过身来打对方前胸,如此反复,直到见义勇为者追上抢劫犯并逮住他。所以,胸前伤重的是见义勇为者,背后伤重的是抢劫犯。
私人侦探作案
德尼尔探长刚走进死者卡罗的办公室,柯威泽就迎上前来:“除了那个该死的报警电话,屋内的任何东西我都没碰过,事情发生后立即给你打了电话。”柯威泽是一名私人侦探,和德尼尔探长彼此熟识。
卡罗的尸体倒在办公桌后面的地毯上,右手边是一支法国制造的手枪。
“这里刚刚发生了什么?”德尼尔向柯威泽询问道。
“一开始,我也不清楚卡罗找我干什么,他只是让我到这里来一下,”柯威泽说,“我刚到这里,他就破口大骂,说我和他的妻子关系暧昧,我告诉他一定是弄错了,可他在气头上已经变得无法自制了。突然,他歇斯底里地说‘我非*了你不可!’说着,他就拉开了办公桌上的一只抽屉,拿起手枪就向我开枪。谢天谢地,没有击中,在这万分紧急的时刻,我只好自卫,这完全是正当防卫。”
德尼尔探长将一支铅笔伸进手枪的枪管里,将手枪从卡罗的尸体边挑起来,然后拉开旁边桌上的抽屉,将手枪小心翼翼地放回原处。接着,德尼尔探长在桌子对面的墙上发现了一颗法国造手枪弹头,德尼尔推测,这就是柯威泽所说的那颗首先射向他头部的子弹。
后来经过检测,那支手枪上虽有卡罗的指纹,但由于卡罗本人并没有持枪执照,根本无法查出手枪的来历。德尼尔探长转身对柯威泽说:“别再演戏了,老实交代吧!”
请问,德尼尔为什么怀疑柯威泽呢?
答案揭晓
首先,卡罗没有持枪执照,他不可能是手枪的持有者,而柯威泽是一名私人侦探,他的手枪是经过注册备案的。所以,柯威泽有犯罪嫌疑。其次,柯威泽一开始就声称除了电话什么也没碰过,并且说卡罗冲动地拉开抽屉,拿出手枪向他射击,然而当德尼尔到达卡罗的办公室时,抽屉是关闭着的。一般情况下,处在愤怒状态的人不可能取出手枪后,关上抽屉再开枪。所以,柯威泽有作案嫌疑。
味觉失灵
一场马拉松比赛开始了,数千人在跑道上奔驰,这时正值夏季,气温很高,参赛选手一个个汗流浃背,几个年轻人很快由于体力不支而速度减缓。
其中一个年轻人汉森在坚持了约半个多小时后,实在跑不下去,他感到有些头晕恶心,估计自己是中暑了,再跑下去可能会晕倒在跑道上。于是他决定放弃比赛,躺在一棵大树下休息。
这时救护人员跑来急救:“先生,你需要帮助吗?”汉森有气无力地回答:“有藿香正气水吗?”救护人员急忙从医药箱取出一瓶藿香正气水,递给汉森。此时,汉森由于口渴难耐,先喝下了一杯冰水,然后接过藿香正气水,咕咚咕咚喝了下去。
但是,汉森很不满意地质问救护人员:“你们的药是不是过期了啊?藿香正气水不是很苦吗?为什么没有味道?”医护人员不解,看了保质期后,自己打开一瓶喝了下去,表示并没有问题。
大概一个小时后,汉森又恢复了味觉。
问题来了,你知道汉森为什么会暂时没有味觉吗?
答案揭晓
人在喝下冰水后,舌头的味觉器官处于麻痹状态,所以汉森是尝不出苦药的苦味的。
市长的千金
市长的千金被绑架了,绑架地点是她所在的学校,探长凯斯接到报案后匆忙赶到学校,校长将凯斯探长领到学校后面长满牵牛花的小溪边,对他说:“有人在这里发现了市长千金的图画夹和写生用的其他用品,草地里还有她外衣掉下来的一粒纽扣。”
接下来,凯斯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的搜索和勘察,发现了汽车停过的痕迹,根据车轮的印迹,可以知道这是一部“途锐牌”越野车。凯斯又从门卫那里了解到,这天有两辆这样的越野车进出大门,一辆是上午8时出门向西驶去的,另一辆是上午10时出门向东驶去的。
到底应该向哪个方向追捕劫持犯呢?
案情还不太明朗,凯斯又询问了在校师生,得知他们最后一次看到市长千金是早晨7点钟,那么,这两辆越野车都有可能成为作案工具,必须尽快弄清罪犯作案的时间。
凯斯探长最后想到了市长千金的画夹,他看到上面只画了几朵盛开的牵牛花,未画藤和叶,就立即对身旁的警官说:“我已经知道案发时间了,你们立即向西追赶劫持犯。”
那么,你知道市长的千金是被哪辆车劫走的吗?
答案揭晓
凯斯探长的判断依据就是市长千金的画夹,根据她未画完的画稿可知,她是在画牵牛花时被劫走的,而牵牛花只有早晨才开放,上午马上就枯萎了,所以案发时间应该在8点左右。
灵验的铁壶
这天晚上,一群人围在一起打牌,正当大家的兴致都很高时,他们把所有的钱堆到自己面前的桌子上,这时候全场的灯突然灭了,当灯重新亮起来的时候,桌子上的钱已经不翼而飞了。
为了找回丢失的钱,主人拿出了一把铁壶,上面绘着美丽的图案。主人声称这是一把祖传下来的神壶,它能帮助找到偷钱的人。主人请大家排好队,然后依次让每个人触摸这把铁壶。并告诉大家,当偷钱的那个人触摸铁壶时,铁壶就会叫。可是,一直到所有人都摸完铁壶,壶都没有叫。
正在人们都将信将疑时,主人让每个人都把手张开,在看了每个人的手之后,他找到了那个偷钱的人。
那么,主人是根据什么找到那个窃贼的呢?
答案揭晓
所谓的神壶不过是把生了锈的铁壶,无论谁去触摸它,手上都会沾满锈迹,然而偷钱的那个人听了主人的话,心里有鬼,自然不敢去触摸铁壶,所以只有他的手是干净的。以此推断,手上没有锈迹的人就是偷钱的人。
岛上的椰蟹
夏日炎炎,很多人到海岛上去度假。在岛上有一种特大体形的螃蟹,名叫椰蟹。它不仅体形硕大,外壳坚硬,两只巨螯强壮有力,而且是爬树高手,尤其善于攀爬笔直的椰子树,因为它们可以用强壮的双螯剥开坚硬的椰子壳,以吃其中的椰子果肉而得名。
这天,一对夫妻从海里游泳上岸,正打算到椰子树下歇息,当他们走近一棵椰树时,看到一个青年男子躺在椰树下,用草帽盖着头部,似乎睡着了。但细心的妻子发现青年男子的头部好像有鲜血流出,掀开帽子时发现该男子已经死去,于是他们马上报了警。
警察赶到发现该男子已经死了大约两三个小时,他的头颅损伤严重。尸体旁边有一颗大椰子,椰子上还沾着血迹,椰树下的沙地上还有大椰蟹爬过的痕迹。
案件似乎很明了:当青年在睡觉时,一只大椰蟹爬上椰树,用自己的大螯剪断了椰柄,使椰子掉下来正好砸在睡觉的青年男子头上。又大又重的椰子从十五六米的高处落下来,打在了太阳穴上,人一下子就被砸死了。但聪明的警探却认为这是一起谋*案,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答案揭晓
这是伪装的现场。因为椰蟹有一种习性:白天钻进海岸的洞穴内,几乎不出来;晚上才出来活动。既然如此,青年的死亡时间是在白天午后,那么,这个时候椰蟹是绝对不会出来活动的,也就不可能是被椰蟹剪掉的椰子砸死的。
暖气片上的毒液
警方接到电话,据称一间小旅馆有人自*了,报案人是旅馆的伙计米卢,他是在清理房间时发现的。警方立刻赶往现场。
这是一家环境简陋的地下出租屋,出租屋内没有任何摆设,尸体端坐在床上,仿佛在练气功一样。
警方检查死者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大家都认为死者是因为某种信仰,然后打坐练功忘了进食而亡的。后经法医鉴定,在死者的肺部和呼吸道内发现少量有毒物质的残留,死亡时间为昨晚午夜。这就说明,死者不是练功废寝忘食而死,而可能是被人谋*的。
警长询问了报案的伙计米卢:“你是怎么发现的?”米卢回答:“我平时都是这个时间去打扫房间,今天去敲门,可是房间里一点儿动静都没有。于是我就找到前台的备用钥匙,打开门时,这个人就在那里坐着,我走近一看,他已经没有气息了,于是我就报案了。”警长检查了门锁,果真如此,也就是说这是一起密室*人案件,而凶手又是怎样作案的呢?警长百思不得其解,请来了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检査了室内的所有物品,没有发现任何有毒物质。这时,他注意到了就在床铺的对面一片还有余温的暖气片。于是,他命人采集了暖气片上的物质。果然,如福尔摩斯所料,这些物质里的确含有有毒物质,且与死者体内的有毒物质为同一类型。
福尔摩斯立即询问旅馆里的前台人员,前台人员反映,死者住在这里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平日里不怎么喜欢与人交往,而且也没有什么亲戚朋友,每天进进出出都是一个人,回到房间就把自己关在屋内练功,通常24小时都不出门,实在是饿了就去外面吃点东西,吃完就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们觉得他很反常,没有人愿意跟他说话。唯一跟他说过话的就是伙计米卢。
福尔摩斯立即逮捕了旅馆的伙计米卢,你知道米卢是怎样作案的吗?
答案揭晓
死者生前与米卢发生口角,米卢心生不悦,就产生*害之心。他知道死者没有亲朋好友,又爱好打坐。于是在案发前,他以出入房间打扫为名,将毒涂在暖气上。等死者回来练功时,打开暖气,毒开始蒸发,死者吸入体内因毒发身亡。而米卢第二天又谎称自己在打扫时发现死者,其实他已经知道人死了,只是想确认一下而已。
挂在半空的管理员
这天清晨,在市中心一家博物馆的顶楼上传来一名管理员的呼叫声,人们快速到达楼顶,发现管理员的腰部被人绑了绳子,整个人被吊在了5米多高的顶梁上。
这名管理员见有人走了过来,马上对他们说:“我是博物馆的管理员,快把我放下来,然后去报警,就说我们被抢了。”警察很快赶到,管理员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了一番,然后说道:“昨晚博物馆停止营业后,两个强盗破门而入,他们把很多价值不菲的古董全部抢走了,然后将我带到顶楼,用绳子把我吊在了这里。”
警察对管理员的话深信不疑,因为顶楼空无一人,晚上只有管理员自己在值班,他无法将自己吊到这么高的顶梁上。而且,放在门外的那部梯子也正是这伙盗贼的作案工具。
警察向探长杰生汇报完所有的信息后,就派人去调查强盗了,而杰生经过一番思索,却认定管理员监守自盗,这是怎么回事呢?
答案揭晓
管理员自己导演了这场盗窃案。在将古董转移后,他先准备一根足够长的绳子,将绳子的一端束在腰部,再借助梯子将绳子的另一端打上一个结,绑在顶梁上,然后爬下梯子,将梯子移到门外,然后自己沿着绳子往上爬到顶梁,用绳子在顶梁上绑第二个结,接着松开第一个结,用事先准备的剪刀将第二个结之前的绳子剪掉并丢到窗外,自己则垂降下来,这样他就可以将自己吊在半空中了。
关押嫌犯的钢结构监狱
最近伦敦的一所监狱里逃出了一名嫌疑犯。据说这名嫌疑犯因偷窃未遂而被捕入狱,然而就在这名犯人被捕后的几个小时内却逃脱了。
这一案件惊动了整个警察局,爱德华奉命前来查案。他来到关押嫌疑犯的监狱。这是一间钢结构的房子,除了一个坚固的门外,再也没有别的出口,并且当门关上时,整个房间会非常严密,丝毫看不出门的位置。
爱德华命人将自己锁在这间监狱里,反复实验,可是仍不能逃脱。就在爱德华最后一次让看守监狱的人把自己关起来离开时,他突然想到嫌疑犯是如何成功逃脱的了。
请问,你知道爱德华想到了什么吗?
答案揭晓
嫌疑犯是惯犯,他会各种开门技巧,当看守监狱的人用钥匙把门锁上时,嫌疑犯看到了钥匙的形状。于是在监狱里自制了一把钥匙,然后开锁越狱了。
间谍的求救信号
X国间谍史密斯在执行任务时不慎被发现,他被关在一间暗室里面,没有自由。史密斯心想不能就此困住,一定要发出求救信号,寻求同伴的帮助。
这天,他谎称自己吃了看守人送来的食物而引发腹痛,要求进行身体检查。看守人员怕间谍真的死了,就同意了他的请求。
当史密斯住进条件较好的医院时,他向医护人员索要了一只手电筒。这天晚上,聪明的史密斯利用手电筒成功发出了求救信号,通知同伴前来救援,最后他成功逃脱了。
请问,史密斯是怎样发出求信号的?
答案揭晓
这天夜里,当所有人都睡了之后。史密斯打开手电筒,在窗户前面,将光源照射出去,然后再关闭光源。反复几次,形成类似于电报一样的数字频率。而在附近的同伴接到信号,知道了史密斯被关押的地方,于是在第二天成功解救了史密斯。
嚣张的凶手
警方接到报案称,私人侦探死在自己家中,不仅如此,凶手还明目张胆地写下一封告示,警告如果有人胆敢调查真相,就会采取报复措施。
警长皮特赶到现场的时候,这封告示仍赫然钉在墙上。皮特本来想一气之下掀下告示,但为了保证证物的完整性,还是忍了下来。
当皮特走近墙壁上的告示时,他发现告示上的字迹歪歪扭扭,像是小学生写的一样,并且字迹墨水有明显擦过的痕迹,这引起了皮特的注意。
一个月后,警方掌握了足够的证据,他们根据当时的线索抓到了四名嫌疑人,分别是小学学历的A、初中学历写字很难看的B、高中学历的左撇子C和大学学历的D。但是这四名嫌疑人中,哪个才是真正的凶手呢?他们还无法确定。你知道凶手到底是谁吗?
答案揭晓
凶手是高中学历的左撇子C。右手写字时因为字在左,手在右,因此少有字迹擦拭痕迹。左撇子写字则不然,因此C嫌疑最大。
死在酒店的女明星
一天,警长路易斯接到报警,说在一家星级酒店里有人饮毒酒自*了,警长路易斯火速赶往现场。
住在这所酒店里的人,要么是知名人士,要么是富甲一方的大富豪,消费都十分阔绰。所以酒店非常重视这些尊贵客人的安全问题,更不可能购买劣质的酒水,让自己的客人中毒致死,损坏酒店声誉。
经确认,死者是一名过气的女明星,她因为过气没有人追捧,所以成天躲在这里独居。而现场除了放在桌子上的半瓶红酒,一个倒在地上的高脚酒杯,和死者的一些遗物外,再无其他证物。
根据服务生回忆,这位明星上一次离开酒店是在一个星期前,之后便再没有外出过,饮食起居都由酒店负责。而事发前一晚,她要了一瓶上好的红酒和两只高脚杯。
警长路易斯根据服务员的证词——案发现场应该有两只高脚杯,但是发现只有一只印有女人红色唇印的酒杯。这显然是有人进入过女明星的房间。
据此,路易斯查看了酒店的来客登记,发现在案发当天,一名导演就住在被害女明星的隔壁。于是,路易斯抓获了这名导演。
请问,路易斯是凭什么判断该导演就是*害女明星的凶手的呢?
答案揭晓
路易斯发现另一只高脚杯就放在被害女明星的隔壁。这名导演和女明星商量出演角色的事情,然而商谈并不是很愉快,本来是女明星打算下毒害死导演,不巧自己喝了有毒的酒。当导演发现不对劲时,怕留下对自己的不利证据,于是就带走了自己用过的高脚杯。他以为别人不会发现这个细节,但还是露出了马脚,虽然他没有直接谋害女明星,但是有间接谋害的嫌疑,所以路易斯将他抓回警察局问话。
嘴角的荞麦皮
从前有一对农夫兄弟拉索和吉米,他们非常要好,吃住都在一起。这天,他俩在麦田里干农活,远处走来一位貌美的姑娘,两兄弟同时喜欢上了这位姑娘。
黄昏时,一天的辛苦劳作终于结束。哥俩坐在一起聊天,当吉米聊到白天见到的姑娘时,说他对这个姑娘一见倾心,这引发了拉索的嫉妒。
于是第二天一早,吉米就死在了麦田里。
警长罗宾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大家都指认是拉索*害了吉米,因为他们成天形影不离。拉索自然否认是他*,还大声嚷道:“我为什么要*害我的兄弟?*死他对我有什么好处?”
警长无奈,只好再次检查吉米的尸体,希望能发现其他证据。这时,工作人员在吉米的嘴角发现陈年的荞麦皮。这引起了警长的注意。要知道,这个时节荞麦还没有成熟,而死者吉米的嘴角为什么会有陈年的荞麦皮呢?
警长罗宾跟随拉索来到他们的住处,翻看了几件他们住所的物件,就断定拉索就是*害吉米的凶手。
请问,你知道罗宾是由什么物件判断的吗?
答案揭晓
警长罗宾发现他们睡觉枕的枕头就是用荞麦皮做的,而事发当天,拉索有了*害之心,等他们回到住所,吉米睡熟后,拉索就用自己的枕头将吉米活活捂死,然后扔到了麦田里。
被*的情人与情妇
一天凌晨,警察局接到了一名妇女的报案。当警员赶到案发现场时,公寓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这时,一名中年女子表情痛苦地走出房间说道:“你们可算来了,我老公被那个狐狸精*死了,估计是那个狐狸精害怕法律制裁,然后自己开枪自*了。”说罢,准备走回自己的房间。
警长博尔迟疑了一下:“请您等一下,那么您是何时发现的呢?”
“我前几天出差,今天凌晨刚到家,就发现他们死在这里了。这对无耻之徒!”女子愤愤地说道。
“你进来之后有没有动过房间的任何东西?”警长博尔问道。
“我进来后吓坏了,先是报警,然后就躲在自己房间。哦,对了,我看到电脑被人动过。可能是那个狐狸精写的遗书。”
当博尔打开电脑看了遗书后说道:“女士,你在撒谎。”紧接着,警长博尔马上派人逮捕了她。你知道这名中年女子是怎么露出马脚的吗?
答案揭晓
在整个案件中,中年女子一直声称是情妇*死了她的丈夫,还知道电脑里有人写了遗书。但如果她是凌晨到的家,害怕极了报警之后就躲起来的话,怎么有心情观察死者是怎么死的呢?又怎么会知道电脑里面有遗书呢?这些都不符合逻辑,所以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中年女子在前一天晚上提前回到家中,发现自己的丈夫在与情妇偷情,就先开枪打死了丈夫,接着打死情妇,伪造成情妇自*的样子。事后打开电脑写下遗书,然后等到凌晨才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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