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宰上诉是指一个人或组织对法院的判决或裁决不满意,通过提出上诉申请,请求上级法院重新审理案件并作出新的判决。
上诉通常是为了寻求更公正的判决,纠正原判的错误或不公平之处。
上诉程序允许当事人在法律程序中寻求二次审查,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适用的正确性。上诉可以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种类型的案件。
“真宰上诉天应泣”,是化用仓颉作字、天雨粟、鬼夜哭的典故;“元气淋漓障犹湿”一句,形容笔墨之饱满酣畅.
扬雄《上林赋》:“大者含元气,纤者入无伦.”《楚辞》:“剑淋漓而纵横.”
《老子》:“有真宰以制万物.”《五行志》:中和三年,浙西天鸣,声如转磨,是谓天泣.赵曰:钱希白《洞微志》:无云而雨谓之天泣.昔仓颉作字,天雨粟,鬼夜哭.此暗用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