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棕熊,记忆里全是憨憨模样,因为在笔者的生长环境中,除了动物园就是只能通过影视作品去感受,而无论是动物园还是影视作品(比如熊出没),管理员或是创作者似乎都习惯将它们驯化或是刻画成温顺模样,以便讨人喜欢。
然而,这被人工“干预”的棕熊,在笔者看来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森林霸主,在森林中野蛮生长的熊,它们应该是这样的:
三分憨态,七分漫不经心,昂首阔步,威武霸气,方圆数十里内全无野兽胆敢靠近。
行动灵活,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行动敏捷,攻守兼备,战斗力超群。
身宽体胖,行动却不迟缓,力量巨大的同时还拥有强大的防御力、看似憨态可掬实则深谙生存之道,唯独令笔者不解的是,这样强大的生物为何风头盖不过霸占森林王之位许久的老虎?
我们都知道,在野外动物们遵循的是弱肉强食的原则,体型大小是动物们评判对手好不好惹的一大标准,显然棕熊是在这个标准中的头部玩家,特别是在食肉目中是体型最大的哺乳动物之一,其中科迪亚克棕熊体长可达三米高,体重甚至有达到一吨,比之咱们的森林之王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然体型巨大就能称王的话,那陆地上的大象,海里的鲸鱼就能直接封王了,所以森林之王的位置徒有其表还不够,体型越大通常意味着,行动缓慢,不够灵活,但棕熊却并不迟缓,追捕猎物的时速可达60公里/小时,而老虎的时速也只有54公里/小时,关键是棕熊耐力还好,轻易跑个几公里都不是事,而善于埋伏偷袭的老虎,显然是比不过的。
在咬合力方面棕熊确实略逊老虎一筹,但也差不太多,是位列前三的狠角色,第一还是它的远房亲戚北极熊,前十中熊类占其七,可见整个熊家族都不是好惹的角色。
熊的生存信念——“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猎人中常有”宁打三虎,不伤一熊“的说法,可见熊在森林里的地位,具体原因是,熊的性格平日里遇上大型动物,为了避免重伤它是会绕道走的,秉承的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生存理念,可以一旦惹怒了它,他就会不死不休的和你拼命,舌头上的倒刺可以连肉带骨舔掉你的半张脸,扑到后,半吨的体重能将你的钢筋铁骨压得粉碎。
尤其是假如一枪没能将熊击毙,他便会立马化身为狂战士,眼珠子爆了就按回去追你,肠子被打出来了,摁回去再添把草堵住追你,腿断了拖着瘸腿照样跑的比你快,不将你撵上、扑倒、舔残、坐死,不完成这一套完整的程序,它是不算完的。
因此,熊族成了人类都要忌惮三分的森林霸主,但你不招惹它,它也不会伤害你,像是逃跑一样远离你,显得有点胆小怕事,因此和老虎这种擅于偷袭的勇士相比,见人就扑就相当显得勇猛的多,或许就是这个原因,使得熊类无法登上森林之王的宝座。
科学的方面介绍熊,它是凶猛难缠的,但在文学作品里,说一个人勇猛肯定说他打虎,比如名著《水浒传》中的武松打虎,而熊由于不爱惹是生非,被称为狗熊,多是形容胆小怕事的人,打虎成了勇猛之举,打狗熊又有了欺软怕硬之嫌。
那么最后一个问题来了,棕熊打得过老虎吗?因为在野外,两个霸主需要保证自己不受伤,所以不会轻易动手,一般情况闻到对方身上的味道就绕道走了,但美国两个好奇的专家,老虎专家和熊专家,分别按照老虎和熊的各种数据科学计算,模拟了一场熊虎大战。
在这场大战中,老虎的灵活和速度完全失去了作用,在强大的力量面前一切这些都是浮云,老虎的攻击只能伤到熊的皮毛,但熊一巴掌过去,老虎就骨折了,可见要真打起来,还是棕熊更胜一筹!
看到这里,不知道熊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有没有发生微妙的变化,欢迎留言分享评论,期待你的分享。
文|wi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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