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如今的社会,盗窃案件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多样,简直防不胜防!听说过以各种理由进行盗窃的,也听过以招聘名义诈骗应聘者,但你听过以应聘名义而实施盗窃的吗?
下面请跟着呼小检一起去看几个案例吧
应聘作幌,盗走手机
王女士经营一家手机店,一日,一名男子进店应聘临时工,经王女士同意后,便安排该男子坐在手机柜台旁工作。当日9时许,王女士有事走开了,至10时许回来,发现放在柜台上的蓝色VIVO手机不见了,那名男子也不知所踪,王女士随后报了警。
民警结合王女士反映的案发过程及嫌疑人衣着外貌特征,迅速调取视频监控倒查追踪,发现嫌疑人作案后辗转往东南方向逃跑。为准确摸清嫌疑人逃跑轨迹,侦查员立即开展走访排查,经过9天的走访追踪,成功掌握了嫌疑人落脚点。侦查员根据摸排到的线索,在当地一出租房内将嫌疑人凡某安(男,33岁)成功抓获,后带至派出所审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凡某安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述已将手机出售,经核查,凡某安曾于2005年11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目前,犯罪嫌疑人凡某安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应聘不成改盗窃
某派出所接到辖区的企业主康女士报警称:自己公司多次遭到盗窃,损失多件铜制原材料。警方立即介入了调查,并调取了康女士公司的监控视频。
“咦?他怎么又来了?”在和民警一起查看5月27日的视频时,一名身着红格子衬衣男子的出现让康女士不禁发出了疑问。随后民警向康女士了解到,视频中出现的男子曾于5月23日来过公司应聘,而且当时面试没有通过!巧合的是,康女士公司第一次被盗,正是该男子来应聘的那一天。而且在视频中看到,可能是腰间藏着某些东西让身体不舒服,男子不时地拉扯自己的衣服。民警随后调查发现,男子面试提供的资料竟然是假的,这无疑又加大了男子作案的嫌疑。
虽然没有直接掌握嫌疑人的讯息,但无疑给案件侦破提供了方向。经过一周的侦查,最终于6月6日下午在某社区网吧内将涉嫌盗窃的嫌疑男子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朱某(40岁)对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朱某交代:5月23日应聘面试后正准备离开,发现该公司的生产车间无人看管。“不能白来一趟”,朱某心里告诉自己。在将铜制原材料塞进腰间后,朱某很顺利地离开了该公司。虽然应聘不成,但找到了“发家致富”的新途径,朱某也是十分欣喜,随后26、27日两次,又以同样的方法盗走了该公司的铜制原材料。而被朱某盗走的价值共6000余元的原材料,被朱某以300元的低价当废铜贱卖。
通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朱某有着“辉煌历史”,曾于2016年6月和2018年4月两次因为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此次也是假应聘、真盗窃!目前,嫌疑人朱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法条链接
以上两起案例均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网一搜,“假应聘、真盗窃”的案件不在少数,在招聘员工时,一定要细致核实其身份信息并留存好其简历,不要引狼入室,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个人财产一定要注意保管,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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