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
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解决货运配送车辆进城难问题,更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及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五大队决定在全区进一步推行便利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以及皮卡车在城区道路不限行。
二、其它中型、重型货车因货运配送、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在播州区禁限行时段、路段、区域通行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提前申领货车通行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三、本通告所指车辆不包括危化品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需按规定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许可手续。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五大队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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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周丕松 审核:王兴黔
校对:何溪源、余昌艳 编辑:彭 芹、母宗冯
来源:秩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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