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这涉及到经济学范畴的问题,在中国还没有相关的立法来解释。
要解释城市*,我们可以通过经济学这样简单的探讨:1、城市资产:包括这个城市政府可用于支配的全部资产,包括可供出售资产、卖地收入、税收等财政收入;
2、城市负债:包括这个城市应支付的各种政府债务,包括该城市所发行的各种地方政府债、政府确保民生的养老、医疗等各种福利等。
3、城市*的条件:一般意义上讲,城市*多发于城市因债务无法偿还的条件下;一般*都来源于债务危机。因此,上述1、2款你可以比较,当城市负债出现或明显出现大于城市资产的时候,就会出现地方债务危机,类似于现在欧洲的欧债危机,当该市无法偿付这些负债时,就只能选择*来寻求保护。而受伤最大的将是城市的债主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