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停车“后付费”模式遭遇不诚信?一天3元停车费,两年有1370辆车“拖着不交费”

泸州停车“后付费”模式遭遇不诚信?一天3元停车费,两年有1370辆车“拖着不交费”

首页模拟经营停车人3城市汽车游戏更新时间:2024-10-29

封面新闻记者 李华刚 摄影报道

你驾驶汽车喜欢在路边停车吗?路边停车是否应该支付停车费?如果需要付费,付多少钱合理呢?

一个迅捷、标准的侧方位停车,熄火。泸州市民张兵拿上自己的包,关上车门就离开了,“现在好了,没人拦着你现场收停车费。”9月11日下午,张兵开车前往“酒城如意”附近办事,他停车的地点是春景下路,道路两旁均划有标准的停车泊位,还立有道路停车收费的公示牌。

从2021年4月起,四川省泸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对部分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进行了智能化改造,即在停车位上加装了地磁、视频桩或中高位视频系统,自动记录停车时长信息,车主可以享受“先停后付、线上支付”的便捷停车服务。

自运行两年多以来,该智慧城市服务得到了许多市民及车主的支持和认可,“每次停车,不论你是停15分钟以上还是停一天,都只需支付3元钱,并且,晚上9点至第二天凌晨7点期间停车的,免费,相比国内其他城市,便宜多了。”而且,先离场,后付费,让很多人感受到了公共服务智能化以后的便利;然而也有人质疑路边停车收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认为有“重复收费”之嫌;同时也有市民不及时缴费,把这样的“福利”当成了理所当然。

9月8日,负责实施该项智慧城市服务的国有企业泸州市城投静态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次发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欠费补缴公告,加上8月期间已发布了两次,目前已公布了1370台欠费车辆信息。为此,该公司智慧停车项目负责人罗强表示,对于恶意不缴费的车主,他们将通过民事诉讼、纳入征信等方式进行追缴。

市民质疑: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路边停车收费合法吗?

提到停车收费,马上就会有市民质疑其“不合理、不合法”。

近日,网友“载舟之水”就在泸州网络问政平台提出了他的疑问:

1、修建公共道路的钱是由财政资金修的,也就是用纳税人缴纳的税收修路,路修好后划个停车位再次进行收费,这合法吗?

2、政府把路边停车收费承包给城投,那么城投作为一家公司,他又有什么权利利用公共资源向大众收费?

3、车主已经缴纳了车船使用税及养路费等费用,现在路边停车收取停车费是否属于重复收费?

部门回应:路边停车收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收取

针对网友的疑问,泸州市城管执法局给予了详细回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停车收费主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实行有利于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的停车收费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行差别化收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有关政策。

目前停车收费被广泛应用于我国交通发展政策中,通过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统一规范的管理规定,设立醒目的收费公告牌,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泊位供求关系,使公共资源利用更加合理,既满足了车主临时停车的需求,又有效提高了公共车位使用周转率,从而促进城市交通管理。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发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2019年,经政府公开招投标,泸州市城投静态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获得主城区公共停车场(位)特许经营权,作为授权运营主体,其运营管理泊位按照《泸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经交警、城管等主管部门现场查勘和审批后设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泸州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泸市发改价费〔2020〕18号)文件标准执行,且每个收费路段均立有收费公示牌向市民公开收费标准(泸州现行的收费标准在全国都是低的)。其收费收入均为国有资产,每年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及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和监督。

背后原因:汽车保有量激增、车位配比低成城市管理难题

“之所以要上马智慧停车项目,是随着经济和城市的发展,应运而生的。”作为泸州智慧停车项目的负责人,罗强的团队前期做了大量的市场调研,随着汽车保有量激增、车位配比低,不只是泸州,这是各大城市都面临的停车难题。“在停车设施配建严重不足、停车供给结构不合理的前提下,利用城市道路增加停车供给,是短期内解决停车难的一项有效措施。我们实行的是智能化管理 价格杠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市民出行短时间临时停车的需求,鼓励即停即走,从而实现提高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

然而,“僵尸车”、推销广告车等长时间,甚至长期占用车位的现象,还是成为了罗强他们管理的难题。“有的车主停车后欠费,可能是不知道在哪里缴费,我们发布欠费公告前,已通过泊位巡检员口头催缴、张贴‘欠费温馨提示’、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了广大车主去及时补缴。”

市民体验:先停后付,停、缴都方便 智能化程度高

“现在泸州的智慧停车很便捷,先停后付,非常方便。”市民李波经常来往于城区各处办事,在街边停车是常有的事。李波向记者讲解了智慧停车的方式:停车时系统会自动感应计时计费,车主开车离开后再抽空去酒城易泊APP或者小程序上点击支付。“以前人工收费的时候,付没付款,管理员还要在你的车轮上做标记;而且因收费时长和价格还会引发争议;尤其是要忙急事时,等着管理员来收费更是心急火燎。”

“对于有些停车位很紧张的路段,我还可以提前通过手机在app或小程序上查询空余车位信息,甚至有时候记不清车停在哪里了,还可以反向寻车,非常实用。”李波对现在的智慧停车收费系统非常满意!

据了解,泸州市智慧停车项目自2021年4月启动以来,已完成江阳区、龙马潭区、合江县共计1.5万余个道路停车泊位智能化改造,274条道路泊位、16个停车场实现“无感支付”。

律师说法:可先行多方式催缴,尽量将纠纷解决在诉前

针对路边停车收费问题,四川贤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叶敏律师表示,路边施划停车位,一方面能满足车主临时停车的需求,另一方面可有效促进公共道路资源的利用及城市交通的管理。按政府物价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适当的收费,能保证在为市民提供停车便利的前提下,规避因免费而大量出现“僵尸车”的乱象。

泸州市城投静态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经政府公开招投标获得主城区公共停车场(位)特许经营权的授权运营主体,对已享受停车服务而又未按政府物价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支付停车费用的车辆所有人(使用人),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主张权利,要求其缴纳欠付的停车费用。

另鉴于停车费的“小额型”特点,本着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累的原则,运营者应增加停车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渠道,加大停车费用缴纳方法的宣传和引导,减少因高龄车主等不会缴费导致欠费的情形。针对未付停车费用,可先行通过各种方式对责任主体进行催缴,尽量将纠纷解决在诉讼前。对于无法催收或经多次催缴无果的,可在保证诉讼时效的前提下,将欠付金额整合后一并进行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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