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上信号工不属于特殊工种:井上信号工不属于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所以不属于特殊工种。相对应的是:井下信号工属于特殊工种。井上信号工岗位职责:
1、听清井下发出的各种信号,准确无误地指挥绞车提升。
2、发送信号必须得到把钩人员的允许。
3、在钩头运行时,要高度集中精力,手不离信号,防止碰撞。
4、吊桶下放时必须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拒绝发信号,提升中发生异常现象,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5、准确记录人员上下次数,材料数量及矸石提升桶数(分类记录)。
6、爱护信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熟记信号牌上的各种信号。
8、负责与井下看盘工与绞车房的联系。
9、按时交接班,下班信号人员未到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10、向井下运送火药、机械设备或滑架留于井上时,除用信号通知绞车司机外,须用传话筒口头说明。
11、升降各种设备(如风筒、压风管、吊盘)与地面的稳车司机和吊盘上的信号工均用专用信号联系,同时通知绞车司机停止吊桶运行,提升吊盘通知绞车司机按动深度指示器的记号。
12、下井人员不带好系牢保险带不发信号。【特殊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按特殊工种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