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是这样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农村土地保险,是地方政府为了减少农民损失,增加抵抗风险意识,而和保险部门联合推出的保险新险种,入保后,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可以得到赔偿。
种植和交纳保费不同,赔偿的也不同。
以种植水稻为例,一亩水稻向保险公司交纳14元的土地种植保险费,其中财政补贴7元,省级财政补贴3.5元,农户个人出资3.5元。如遇自然灾害造成绝收或者超低产量的,可获得保险公司200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