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可以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享受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免费向全体居民提供的具有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目的在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由国家、省、县各级财政提供。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如下免费服务:
(一)为居民规范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为辖区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等重点人群为主逐步向全体居民扩展。我市以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为单位进行管理,由所管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内的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是否有机构为您建立了健康档案?
(二)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人群、优生优育、重点传染病、慢性病防治等内容,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及通过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影音播放器播放音像资料、设置宣传栏、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咨询活动等方式向广大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让群众掌握更多的健康防病知识。
(三)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按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儿童家长可带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的预防接种机构(市皮防所预防接种门诊、乡镇卫生院)进行接种。经常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对没有完成的针次需及时补种,要保存好《儿童预防接种证》,在儿童入托、入学及转学和出国时都需提供。
(四)为0-6岁儿童进行健康管理服务
1、新生儿访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组织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新生儿家庭访视,提供育儿保健指导,如无《母子健康手册》应同时建立。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所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随访服务。
3、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结合疫苗接种开展共8次健康随访,进行体格检查并提供健康指导,对6个月-3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及听力筛查。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内容包括随访膳食、患病等情况、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和视力筛查并提供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
(五)为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孕产妇在孕13周前带身份证到所管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孕妇健康档案,同时建立《母子保健手册》。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产后家庭访视及42天健康检查,产前检查内容包括:包括孕妇健康状况评估,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乙肝两对半、B超检查、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产妇分娩后,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分娩机构开展产后访视,共2次,包括产后家庭访视和产后42后健康体检,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并对新生儿护理及母乳喂养进行指导。
(六)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
每年为辖内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一次较为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及尿常规、血常规、空腹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腹部B超等辅助检查,并针对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
(七)为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
实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体检、巡诊、健教三个方面免费十项综合防治措施,开展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将已确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及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动员患者参加自我管理小组并指导规范小组活动。
1、对高血压高危人群建议每半年至少测量一次血压,对确诊的35岁以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及血细胞分析、尿液分析、血糖、血脂、心电图检查等辅助检查和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服务,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对血压控制不满意的按规范增加随访次数。
2、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及血细胞分析、尿液分析、血糖(空腹或餐后随机)、血脂、心电图检查等辅助检查和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对血糖控制不满意的按规范增加随访次数。
(八) 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本着"应管尽管"的原则,每年至少随访4次并分类干预。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肝功能、血糖、心电图检查。
(九)为结核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
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情况的,推荐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对肺结核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的结核病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分类干预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开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点处理等其他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结核病、艾滋病、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手足口病人进行随访管理。
(十一)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对老年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根据不同体质进行个性化养生保健知识、常见疾病等中医健康指导。每年为0-3岁儿童开展2次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儿童中医饮食起居指导和传授中医穴位按揉方法。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65%。
(十二)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
我市依托乡镇卫生院建立的卫生监督协管站,主要承担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方面信息报告、协助乡镇卫计办做好区域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
由家庭医生为核心的团队,按照协议内容,优先将贫困人口、公卫重点人群为服务对象,通过签约,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服务效果。
我市的服务机构
1、乐平市城区:
乐平市景丰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中医医院内)
乐平市联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内)
乐平市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乐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内)
乐平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市人民医院门口)
乐平市人民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乐平骨科医院内)
乐平市观音泉社区卫生服务站(乐平大连医院内)
乐平市天湖明珠社区卫生服务站(乐平天湖医院内)
乐平市洪皓社区卫生服务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
乐平市东湖名都社区卫生服务站(乐平同康医院内)
2、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承担本辖区内的人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遵循着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我们会充分注意保健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会主动与辖区居民联系,逐步为其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广大群众也可直接到当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健康知识咨询。
公共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家家受益!
乐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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