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十大原理》
原理二:权力是历史的指挥棒
2.1.4嫡长子继承制
——古代社会权力继承的游戏规则
在剖析历史上为争夺皇权铤而走险、放弃道德、违背人性的历史事件之前,我们必须知道历史上皇位继承的游戏规则——嫡长子继承制,否则就无法判定谁是谁非。
嫡长子继承制是西周实现的宗法制的重要原则之一,这一有关权力和财产继承的游戏规则,具体操作起来主要遵循两点: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01立嫡以长不以贤
请看下面我自编自导没自演的小故事。
假如张三(男一号)是天子的儿子,在张三被正式确认为天子之前,身边伺候他的嫔妃妾等人为他生了三个儿子,分别为A、B、C。
女儿不算,因为在男权至上的古代社会,女孩没有继承权,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等张三20岁时,父亲驾崩,正式登上大位成为天子。张三又正式娶了一个合法的妻子王王后(女一号),也有可能从之前为他生儿子的嫔妃妾中选一个出任正妻。
在秦朝之前还没有皇帝,自然没有皇后、太子的说法。我们将此时的正妻称为“王后”,秦朝之后统一称为“皇后”。
婚后,王王后为张三又生了三个儿子,分别是O、P、Q。与此同时,其他众多嫔妃妾也为张三生了三个儿子,分别是X、Y、Z。
文字叙述有些绕,请看下表。
我们知道,古代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在张三9个同父异母的儿子中,王王后所生的3个儿子O、P、Q属于张三的嫡子。嫡子就是正妻所生的孩子。其他的6个儿子A、B、C、X、Y、Z,都属于庶子,即非正妻所生的孩子。
在正妻所生的O、P、Q三个儿子中,O是三个嫡子中最大的,所以是嫡长子,P和Q都没有这个身份。毕竟老大只有一个,命中注定,无法改变。
根据嫡长子继承制,将来张三因各种原因挂了,继承天子位的只有儿子O。其他同父异母的3个哥哥、5个弟弟都没有继承权。看出来了吧?谁让A、B、C、X、Y、Z的母亲不是正妻呢?
这就是所谓的立嫡以长不以贤。由此可知,母亲的身份决定了孩子的命运,所以有子以母贵的说法。
在古代,根据“以长为尊”、“长兄为父”这些礼乐要求,老大便享有优先继承权。哪怕老大愚、蠢、笨、傻、憨、呆、痴,七样样样精通,他依然拥有继承权,这就是游戏规则。哪怕P和Q聪明伶俐、文韬武略、足智多谋、义薄云天,也只能干瞪眼。
这就是命,虽然是人为规定的命!
02立子以贵不以长
有细心的读者可能会问,要是正妻不孕不育,或者只生女儿不生儿子,或者正妻所生嫡子全部夭折,那该怎么办?
这些情况历史上应该都曾出现过,面对这种情况,就按照嫡长子继承制的第二条原则来处理王位继承问题,即:立子以贵不以长。
如果张三在离开之前,始终没有嫡子。那么只能从6个庶子——A、B、C、X、Y、Z中选择一个王位继承者。在这6人之中,尽管A的年龄最大,但是A并不是约定俗成的继承者。要看这6个人中,谁的身份更尊贵。
你想啊,都是一群不大的小屁孩,能有什么贵贱之分。说白了,不是看这些孩子的身份,而是看这些孩子的母亲家族势力的强弱,以此来决定王位的继承。
比方说,尽管Z的年龄最小,只有6岁,但是他的外祖父是当朝宰相,他还有三个舅舅,一个在朝中任职,两个在边境统兵打仗。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宫廷政变,一般都会在权衡利弊之后,选择继承人。
一旦Z被确立为王位的继承人,为了显示天子的地位,自然要将他母亲的地位提高,于是,周嫔便摇身一变成了周王后。这就是所谓的母以子贵。
历史上,“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现象时常出现,母子相互帮扶,共享辉煌;当然也有母子被废,沦为路人的悲剧。
还有的读者可能会问,你列了9个儿子,是不是有点多啊?
请看下表:
看到了吧,就凭后宫三千佳丽,哪个皇帝不是儿孙满堂、人丁兴旺,如果哪位皇帝连个一儿半女都没留下,都不好意上朝面对百官,只能去看中医了。
当然,正是三千佳丽,也要了一个又一个皇帝的小命,很多中年早逝、撒手人寰。
也正是儿子众多,在激烈的皇位争夺战,*几个儿子仿佛也就不那么残忍了,何况在父为子纲的古代父权社会。
面对粮食短缺,埋儿奉母这种丧失人性的事都能做的出来,为了唯我独尊的皇权,*几个儿子又算的了什么呢。
因此,受嫡长子继承制的影响,再加上古代小农经济社会对劳动力的迫切需要,重男轻女的思想久而久之成为中国古代社会重要思想之一,影响直到今天。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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