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中山12岁少年上路开货车!竟是他爹教的……)
有坑爹的娃
就有坑娃的爹
中山一名男子
竟然教12岁的儿子学开货车!
事发当晚,古镇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东兴路与中兴大道交汇路口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行动。21时33分左右,执勤民警接到报警,称辖区东岸西路马窖桥附近路段发生一宗小轿车与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请求出警处置。执勤民警朱新泽、李家达随即驱车前往事故现场。
车辆途经中兴大道北与东岸西路交汇处红绿灯路口时,民警发现一辆粤T076××号牌轻型货车在绿灯放行时段停在路口一动不动,以为出了故障,于是下车了解情况。
民警走近车辆一看
不得了!
驾驶室竟然坐着一个未成年小孩
双手握着方向盘
神情淡定地看着民警
副驾驶座却坐着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
民警当即打开车门将车钥匙取下,要求两人下车接受调查。
经询问,当事成年人叫杨某,现年37岁,粤T076××号牌轻型货车车主,未成年儿童叫杨某某,现年不足13岁,刚小学毕业,两人系父子关系。
杨某说,儿子放暑假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整天在家里玩电脑玩手机。为戒除儿子的游戏瘾,杨某在征得儿子的同意后,答应教他学开车,并先后在路上教授了三次。
当晚,他指导儿子驾驶货车由古镇中兴大道往海洲方向行驶至中兴大道北与东岸西路交汇路口斑马线前,等待绿灯放行信号起步时,因儿子技术不熟、放离合器太快而导致车辆熄火,停在斑马线,过了几次绿灯时间都没能启动车辆,导致后方车辆只好绕行。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民警当即向大队领导汇报,请求派民警到现场处理交通违法。待支援民警到达现场后,随即前往处理交通事故。根据规定,民警随后依法暂扣了车辆,并将杨某父子两人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杨某因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将被处罚款1500元,可并处吊销驾驶证,杨某某因无证驾车将被处15天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500元。由于杨某某系未成年儿童,依法可免于拘留处罚。
,文/记者 江泽丰 通讯员 刘洪希 袁嘉怡
图/交警提供
编辑:曾淑花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