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你朋友给你点的虚拟爸爸。”通过好友申请后,“虚拟爸爸”在屏幕那头对白磊说:“乖崽,先叫一声爸爸。”在白磊还没摸清楚情况时,对方又打出一连串文字,叮嘱他吃饭,催促他写论文,监督他不准打游戏。白磊是西安一名大四学生,前两天,他收到好友给他点的“虚拟爸爸”,于是有了以上一幕。这是无法按计划归校的年轻人们创造出来的一种新型娱乐方式——去淘宝花上10块钱,选择一个角色,留下朋友的QQ或微信号,然后坐等对方被轰炸。(4月25日《成都商报》)
10元一个“虚拟爸爸”,只是现在万物皆可虚拟的缩影,类似的虚拟服务在淘宝数不胜数。去淘宝搜索“虚拟爸爸”或“万物虚拟”等关键词,成交量从数笔到数百笔不等。各社交平台也在纷纷分享这种服务:3月16日,某微博博主建立#万物皆可虚拟#的话题,14张配图里展示了虚拟老母鸡汤、虚拟李云龙、虚拟蚊子、虚拟游乐王子、虚拟爸爸等角色在QQ上对几名投稿人的“轮番轰炸”。
虚拟风行,仅仅是一种娱乐嘛?恐怕不是。虚拟风行的背后是人们心灵的一种精神空虚,现实世界中不能得到的东西,就靠虚拟来满足,正如人们的梦境。虚拟市场,其本质是人们梦境的网络版。或许,一些人说,这也不错,毕竟是在网络,满足一下人们的空虚心,有何不可呢?但是,笔者不敢这样乐观,如此梦境网络版,毕竟不同于梦境,因为梦境是一种“绝对隐私”,你不说,别人永远不知道,那是个人思想情感的“私家花园”。但是,虚拟市场就不同了,这毕竟是一个“社交场所”,这样的虚拟市场,隐患多多,必须引起我们的警惕。
涉嫌侵犯虚拟角色的权益。如果虚拟蚊子,虚拟鸭子,到也可以,毕竟,蚊子、鸭子只是自然界的生命,他们不懂得肖像权,声音权等自身权益。但是,如果模仿李云龙,模仿其他角色,那就不同了,因为这是侵犯人家的著作权益,因为你是在用人家的知识产权牟利,不是简单的模仿娱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虚拟影视角色,就属于歪曲、篡改、改编,已经违法,应该受到惩罚。
容易导致人们的虚拟精神疾病。人们应该生活在现实世界,偶尔虚拟一下,浪漫一番,也未尝不可。不过,一旦陶醉在“虚拟世界”,就容易产生精神浮躁,就容易导致对现实生活的脱离,甚至会伤害现实生活,从而,让人处在一种虚拟精神疾病状态。比如,一个人总是陶醉在“虚拟爸爸”中,必然对现实中的爸爸情感产生损害。虽然说,万物皆可虚拟,但是,万物不都是玩物,人生需要敬畏,需要真实做底线,如果总是“腾云驾雾”在虚拟中,必然在现实摔得头破血流。
“虚拟爸爸”难补“空虚的心”还是“看望”一下“真实爸爸”最好,哪怕是一个电话,一个视频,一个回忆呢。真情实意才是人生真谛,虚情假意,只能让人虚无缥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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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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