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生态农场”游戏
通过拉人“养鱼”*牟利
上线到案发不到两个月
平台收益累计4566万余元
累计订单总额4.49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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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判处一起网络*案
“玩游戏”拉人头发展下线
设立商学院对会员进行“培训”
2020年初,被告人周某和江某在互联网上玩“葡萄园”“炼丹师”游戏时,发现该类游戏可以赚钱,于是二人商议开发类似游戏牟利。
2020年3月6日,他们找到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另案处理)开发类似游戏,并与张某签订了“生态农场软件开发合同”,由张某制作“生态农场”游戏,并于2020年3月17日正式上线运行。
三人约定“生态农场”游戏利润周某占70%、张某占30%,由江某负责以向周某、张某游戏账户投放虚拟鱼的方式进行分配。
从法院提供的游戏界面看到游戏的交易过程:
下载“生态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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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成为会员
实名认证,绑定收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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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账户
通过联系推荐人或者客服充值100鱼苗来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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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购成鱼
通过购买的鱼苗预约、抢购。
平台共有八种虚拟鱼出售,初始价格分别为300至14999元不等,在合约周期内可产生5%至22%不等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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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交易
抢购成功后,从系统或者玩家购买相应的成鱼。系统根据鱼的种类,从玩家账户自动扣除7至800不等的鱼苗作为手续费。
玩家购买成鱼后,根据成鱼的种类,会有不同的合约周期和合约收益。
“生态农场”游戏分为五个层级,分别为平民、中农、富农、小财主、大财主,以拉人头发展下线达到规定标准为升级条件,各层级分等级可从下线获得3%-8%不等的提成。
随后,周某策划成立了湖北星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某写字楼为办公室,为了广泛宣传“生态农场”游戏,公司下设商学院,由江某介绍周某认识并聘任默某(另案处理)为商学院院长,默某带领其团队为“生态农场”游戏进行宣传,对会员进行培训,鼓吹拉人头发展下线、注册多个游戏账号交易赚钱。
△“生态农场”的层级构架
游戏会员总层级达36层
引诱参加者发展他人非法牟利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截至2020年5月9日,该游戏共注册会员账号43316个,其中有效会员账号32817个,会员总层级36层。被告人周某玩游戏发现“生财之道”,自行开发游戏“生态农场”销售“鱼苗”,从上线到案发不到两个月时间,平台收益累计4566万余元,累计订单总额4.49亿余元。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江某伙同他人开发“生态农场”游戏软件,以销售虚拟鱼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以拉人头发展下线达到规定标准作为升级条件,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非法牟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组织、领导*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周某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江某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周某违法所得1300万元、被告人江某违法所得71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记者 吴采平)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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