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今年10月15日,被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确定为“包钢厂庆日”。因为在60年前的这一天,敬爱的*总理亲临包钢为1号高炉出铁剪彩。
曾先后担任包钢集团副董事长、董事长的崔臣本该和大家一起庆祝,然而,就在一个月前,崔臣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此时的崔臣已经退休7年多了。
1.享受收受财物的快感
当过知青,也当过工人,1972年,20岁的崔臣开始在包头钢铁学院轧钢专业学习,学成归来后,成为了内蒙古冶金研究所的一名技术员,从此走上钢铁之路。经过20年打拼,崔臣成为了包钢的一把手。
原本仕途一路平顺稳当,岂料膨胀的私欲让崔臣半路“翻船”,换来18年的牢狱之灾。
根据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的指控,自2005年开始,崔臣担任包钢党委副*、副总经理时,就被与包钢有经济往来的某公司实际控制人用金钱和物质腐蚀了,尽管当时的包钢作为龙头企业,工资和奖金已经让普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望尘莫及,但崔臣仍不满足,300多万元的北京房产,40多万元的奢侈品手表,100多万元的豪华越野车,渐渐迷住了崔臣的双眼。一次次地行贿和受贿,甚至让崔臣和行贿人成为“朋友”,并心甘情愿地为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股权收购等事情提供关照。
随着崔臣的提拔,这样的“朋友”也越来越多。成为一把手后,下属更是纷纷前来示好,逢年过节、出差旅游,都不忘“看望”崔臣,请托的事项也是五花八门。渐渐地,崔臣越来越享受收到金钱、手表、邮册、房产、车辆等财物的快感。经审查,崔臣收受房产3套、车辆4台、高档手表3块。而崔臣因为受贿这些财物,竟然养成了收藏手表和邮册的爱好。
2.从接受到索取积累家财1亿多
从一开始收受贿赂,崔臣便一发不可收拾。除了欣然接受,还学会了索取。
崔臣常去北京,便向某公司董事长提出了想在北京有一辆车,方便出行的愿望,甚至连车的品牌都告诉了该董事长。
退休后,崔臣常去海南休养,就向某公司实际控制人提出在海南配辆吉普牧马人的愿望,车子到位后,使用不久便联系退回。不是因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是因为这个型号的车乘坐不舒适。
崔臣有两个孙子,为了让孙子免受上兴趣班的奔波之苦,便向某厂厂长提出了丰田埃尔法车不错的建议。这些愿望和建议看似隐晦,实则行贿人和受贿人均心知肚明。除了这些隐晦的期望,崔臣还时不时地向其曾经提供过帮助的企业负责人“借款”买房,但这些“借款”只是崔臣的口头表达,既没有借条,也没有承诺,只有遥遥无期。
信仰的动摇、私欲的膨胀,让崔臣一步步走向深渊……
经审查,截至案发,崔臣家庭财产为1亿余元,家庭支出3440万余元,家庭合法收入3406万余元,非法收入4470万余元,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差额巨大,有5727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3.检察机关准备近千页出庭预案指控犯罪
2018年10月22日,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受理该案,高度重视案件的审查工作。由分管检察长牵头,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并指定两名检察官助理组成高质量办案组,在短时间内共审查案卷78册,形成470页2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2次,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调查机关召开联席会议,提出详细的补充调查意见,共同强化案件证据链条,仅一次退回补充调查就达到起诉标准。
案件审查正值春节前后,时间紧、任务重,在审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问题时,办案组加班加点,对工资收入、银行存款等20余项财产情况列表统计,分项计算,寻找支点,反复核对,最终确定了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数额。
2019年4月29日,崔臣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崔臣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庭审现场
庭审前,办案组精心准备,充分熟悉证据情况,认真考虑辩护人提交的意见,形成了近千页出庭预案,庭审过程中相互配合,根据扎实的证据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辩护人的意见一一进行突破,充分指控了犯罪。
最后,崔臣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希望法院能够给其罚当其罪的判决,实现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法庭调查
2019年9月14日,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崔臣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从受贿到索贿,从国有企业一把手沦为阶下囚,崔臣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他忘记了党员的责任、公职人员的义务,让私欲吞噬了信仰,让金钱蒙蔽了思想,将权力沦为敛财的工具。破坏的是官场生态,损害的是社会公平,侵蚀的是清正廉洁。在经济往来频繁的国有企业中,高管们的确需要防微杜渐,需要未雨绸缪,避免成为下一个被金钱和物质诱惑的阶下囚。(记者 沈静芳 戴逸之 戴锦 高宏)
◎公诉人说案
领导干部要警惕被“围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刘杰
庭审现场
初见崔臣,温文尔雅、彬彬有礼,一副谦谦君子模样。他礼貌地欠身问好,针对我们的审问,平静地将犯罪事实娓娓道来,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认罪服法,大有悔意。我们离开时,还和气地说麻烦你们了。
这不禁让人唏嘘感慨。在崔臣初任国有企业高管时,也曾有过将国有企业做优做强、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初心,也曾担负过让包钢行稳致远、为壮大国有经济作出贡献的使命。但是,当人事任免、下游企业的去留等越来越多的权力掌握在手中时,当成为控制稀有资源的一把手时,当不断被各方吹捧、恭维时,当尝到奢侈品带来的“甜头”和虚荣时,崔臣的精神世界开始缺“钙”,在诱惑面前开始动摇,在“公关”中轻易就被围猎。
崔臣的堕落始于“小打小闹”,终于来者不拒;始于被动接受,终于主动索取。在受贿之路上,崔臣为官字典里的初心和使命逐渐被擦去,取而代之的只有“以公谋私”这四个字,直到退休多年后,他依然不知悔改,冠冕堂皇地向其曾经帮助过的企业负责人索要财物。
“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对国企的高管们来说,掌控着价值连城的资源,手握经济往来大权及人事任免大权,当内外监督力度不够,在被重金围猎时,一旦思想上放松,很容易忘却初心使命,成为权钱交易的奴隶。
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高管作为企业的掌舵人,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守住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在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历史重任中实现个人价值与追求。
在办理崔臣案件过程中,我院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做法,为今后办理该类案件提供借鉴。
首先,发挥提前介入功效,确保案件调查质量。
在引导调查过程中,我院指派一名理论功底深厚且实战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一方面就每起案件事实的取证方向、取证重点、证据效力等问题多次和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人员召开联席会议,充分沟通,有效指导,确保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阶段充分收集、固定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和监察委员会沟通协调,有效做好调查结束移送检察机关前的衔接准备,保障案件顺利衔接,提高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的办案效率。
其次,加强检监衔接配合,提高案件证据质量。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办案组坚持“事前沟通,事中探讨,事后总结”的工作思路,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有效运用退回补充调查、细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相关证据,在退补前与监察机关多次沟通,明确退补方向和重点,加强对补充调查提纲的释明和说理,为监察机关补充调查指明方向;在退补过程中,及时跟踪案件补充调查情况,与监察机关的同志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相关证据列表梳理,有效防止证据缺失,确保证据及时补强。
第三,严格审查全案证据,细化案情、梳理研判。
针对该案犯罪事实多,涉案财物复杂的特点,办案组提前制定审查起诉方案,积极创新审查方式,对受贿罪的12起事实科学合理设计“案情分析图”,准确厘清事实和证据脉络,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根据法律规定,准确梳理财产情况,分项列表,寻找各项证据支点,仔细计算,反复核对,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审查起诉工作。
(作者刘杰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党组*、代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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