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拉和金刚是怎么打到一起去的?

哥斯拉和金刚是怎么打到一起去的?

首页枪战射击哥斯拉大作战更新时间:2024-05-09

按照《哥斯拉大战金刚》里的说法,这二位“自古以来就是死对头”,没有任何铺垫任何渲染,完全是编剧一家之言,简直无聊到搞笑。所以我们这里放下电影,说说电影背后的故事。

一个日本怪兽,一个美国怪物,这俩八竿子打不着的家伙,是怎样在一部电影里碰面?继续祭出我们拿手的“刨根问底”,围绕哥斯拉与金刚两个人气怪兽的故事,从版权纷争,到对薄公堂,用八卦的方式给他们一网打尽。

前不久写过俩怪兽的发展史,都是大长文,不过是用旧文改的2.0版,有人说我偷懒,放心,这次是全新的。也是关于这俩家伙最后一次动笔。




第一部分 金刚版权乱战

先来说金刚。

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作为影史著名怪兽,金刚自诞生至今,在其88年(1933-2021)的生涯中,经历了创作者、第三方、制片人、电影公司的更迭等版权纠葛,如今一个“金刚”在不同领域,已经分化出多个版权,形象的比喻,一个大金刚如今变成了多个小金刚。其版权纠纷可以当做一个典型案例来分析。


两个爸爸之战

金刚的纠纷,在其诞生之初就出现了。

1933年的《金刚》由雷电华公司(如下简称RKO)出品,导演是梅里安·C·库珀(如下简称库珀),这人不单单是导演,而且是创作者,早在1929年就创造了这个角色,不断游说RKO来投资这部电影,可以说是金刚如假包换的“亲生父亲”。

按照库珀的理解,金刚是我的,我只是授权给你RKO拍电影而已(两部,《金刚》和《金刚之子》),恰好RKO也是这么认为的,我们投资了《金刚》的电影,金刚就是我们的。

所以1935年,库珀跳槽到了先锋影业(Pioneer Pictures Inc.),打算拍摄金刚大战人猿泰山,发现拍不成,RKO公司说金刚所有权属于他们,结果这事儿不了了之。

万幸的是,当时库珀留了个后手,他早知道金刚会火,所以率先一步进军小说市场,1932年根据电影剧本改编的同名小说《金刚》出版,比电影还要早一年,作者是库珀的好朋友——德洛斯·拉夫莱斯。

这总跟RKO没关系了吧,也恰恰这个小说版权,将在金刚版权几十年风云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这事儿暂时告一段落,二战开始,库珀响应号召参军,开了几年飞机后载誉归来,告别电影圈。结果某一天库珀发现,自己的“亲儿子”被卖到了日本,还拍了一部电影叫做《金刚大战哥斯拉》。

这个世界上对金刚有着最为强烈执着的爱的库珀,简直不相信自然的眼睛,更离谱的是,作为曾在二战中打过鬼子的退伍老兵来说,这种事儿简直奇耻大辱。

但他发现这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了。


恩怨之源

1962年日本东宝特摄电影《金刚大战哥斯拉》最早是美国人的剧本。这个项目的发起人是1933年《金刚》的特效师威利斯·奥布莱恩。

上世纪60年代,奥布莱恩打算拍摄一部“金刚与弗兰肯斯坦”的电影,让巨大化的弗兰肯斯坦在旧金山与金刚大战,并设计了一些概念图。但由于涉及到版权问题,环球公司一口咬定自己拥有科学怪人的版权(实际上并没有,仅有造型设计的版权)。

后来奥布莱恩找到了制片人约翰·贝克,后者在RKO公司负责开发金刚的新电影。贝克规避了一些版权,设定为“金刚大战普罗米修斯(偷换了弗兰肯斯坦的概念,外形还是与后者一致)”,并且完成了剧本,但电影还是没有拍成,原因是当时的定格技术拍摄这类作品成本是天文数字。

最终这个剧本被东宝公司买下,一方面作为金刚的超级粉丝,“哥斯拉之父”圆谷英二早想拍摄类似的作品致敬自己的偶像金刚;另一方面,他打算制作一部猛片来庆祝东宝诞生30周年。于是这个剧本经过了修改,变成了《金刚大战哥斯拉》。

这时候“金刚之父”库珀不干了。而且库珀还发现,RKO公司还擅自授权金刚的形象出品电影周边。老哥一纸诉状,将RKO、约翰·贝克(时任金刚制片人)、日本东宝、环球影业四方告上法庭。

(环球:这里面怎么还有我的事儿?因为RKO早些时候将《金刚》的北美版权卖给了环球,这是环球影业在金刚版权争夺战中第一次亮相

但是,官司输了。《金刚大战哥斯拉》照拍不误,而且库珀也丢掉了金刚的版权。

因为30年前的事情,年代久远,很多关键文件,包括他与雷电华签署的关于金刚版权问题的书面内容,几乎全部遗失

库珀找来很多老友来证明金刚是自己创作的,但无济于事,法院裁决:金刚是您创作的不假,但没有证据证明,金刚是你库珀授权给RKO,而不是卖给RKO。。。

不幸中的万幸,1932年拉夫莱斯创作的金刚同名小说、及其相关出版物的版权,判给了库珀。

官司失败后,库珀曾经沮丧地说:如果不是真爱,我肯定会后悔把这个野兽创造出来,并且引用了莎士比亚小说里《麦克白》经典名言形容自己:“我们树立下血的榜样,教会别人*人,结果反而自己被人所*”。(Bloody instructions which being taught return to plague the inventor)


世纪之战

金刚的版权之争,再次被摆在台面上是在1975年。但官司双方已经换成了环球、RKO与意大利制片人迪诺·德·劳伦提斯(简称德佬,下图右)

德佬是意大利著名电影大亨,喜欢足球的朋友对他们家族的故事估计不陌生,这个人就是意甲那不勒斯老板奥雷里奥·德劳伦蒂斯的叔叔。他很早就想把《金刚》重新拍一遍。1975年德佬花了20万美元从RKO公司买了金刚的版权,随即有了1976年那部《金刚:传奇重生》。

但听闻此事环球影业不干了。因为环球很早就窥探金刚的版权,并早在德佬之前就与RKO达成协议,由环球重新开发金刚的电影,结果你RKO这属于违约啊。于是环球、RKO、德佬三家对薄公堂。

还有第四家——库珀家族。

当时老库珀已经仙逝,其子理查德·库珀(简称小库珀),偶然得知,自己父亲原本唯一拥有的《金刚》小说版权,也因50年产权到期,变成了了公共版权,当时环球就是打算以该小说为基础制作新的《金刚》电影,并且无需向库珀支付版权费。

小库珀顿时火冒三丈,因为小说版权到期,是当时金刚版权方——RKO没有续签所致,小库珀痛恨RKO的不作为,且誓要夺回原本属于父亲的产物,随即加入战团。

1976年11月24日四方对薄公堂。这场官司打了四天,虽然小说版权到期的事实无法更改,但库珀家族终于拿回来应属于自己的东西,这个裁决被称为“库珀决议书”。

★金刚的名字、形象和故事皆为库珀的遗产,由其子小库珀继承;

★雷电华(RKO)拥有1933年《金刚》及其续集两部电影的版权;

★德佬的公司DDL拥有1976年《金刚:传奇重生》翻拍版的版权;

★拉夫莱斯的小说版权到期,环球可以任意制作以公版小说为基础上关于金刚的电影;

这项决议之后,小库珀保留了金刚的(小说、漫画)出版权,将金刚的其余版权都卖给了环球公司,至此,环球影业拥有了金刚除了老电影和出版业之外的所有版权。


“最强法务部”的诞生

这项决议之后,看似环球一番操作,最终将金刚归为自己门下,但事情还没完,因为1982年,出现了一个大事件,让环球很没面子。

1981年,环球影业发现街机市场有一款游戏很“眼熟”:一只大猩猩绑架了美女,主角不断爬高击败大猩猩救美女,而且游戏名字叫做“Donky Kong(大金刚)”。

OMG,这不是就是我们金刚的故事啊,属于侵权啊!再一看游戏厂商——任天堂?没听说过,日本公司,弄丫的。

1982年6月29日,环球正式起诉任天堂,声称环球拥有“金刚”的版权,并且任天堂的游戏《大金刚》已经构成了侵权。

当时任天堂社长山内溥,亲自出马聘请律师和法律顾问,一番调查取证之后,终于发现了环球的漏洞——没错,正是拉夫莱斯那本已经成为公共版权的小说。

该小说成为了任天堂的最强王牌。任天堂搬出了1976年的“库珀决议书”,用同样的主张表示自己并没有侵权,且反告环球诬陷。环球后来多次上诉,一直到美国最高法院,但都以失败告终,最后任天堂还获得了180万美金的赔偿。

以前非常讨厌律师的山内溥,通过这次事件,了解到了版权的重要性,随即任天堂“最强法务部”就此诞生。

说起来,当时在场的所有人,可能都不会想到任天堂与环球未来还有“牵手”的一天吧?

失败的环球影业,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完全拥有金刚”这件事。

经过了法院认证,环球影业拥有除了金刚新小说漫画等出版权(库珀家族)、1933年《金刚》版权(RKO)、1976年《金刚:传奇重生》版权(德佬)之外,关于金刚名字和形象的版权。


最终归属地

环球很早就想拍摄新的《金刚》电影。

1995年,一个叫彼得·杰克逊胖子,正在环球商议《黑湖妖谭》的重拍版,环球偶然得知这位是金刚的铁粉儿,当时想让彼得大帝执导新的《金刚》。但环球面对七零八落的金刚版权,也是有所顾虑。尤其是1933年《金刚》的版权。

早在1986年,退出电影圈多年的RKO就把旗下电影版权卖给了特纳娱乐公司。而1996年,特纳娱乐被时代华纳收购,也就是说,如今1933版《金刚》的版权,目前在华纳手里,这更不好对付了,环球与华纳,稍不留神就会搞出大问题。

所以电影剧本,为了规避1933年那版,环球还特地找人重写了剧本,但心中有着“老版情结”彼得杰克逊完全不感兴趣。

结果一犹豫,那边《哥斯拉》《巨猩乔扬》《新版人猿星球》等项目纷纷上马,一时间大怪兽猩猩满天飞,环球觉得此时不适合再拍《金刚》了,于是项目搁浅。

不过离开环球之后的彼得·杰克逊,去到新线拍摄《指环王》系列,而新线影业属于时代华纳旗下,彼得大帝为华纳赚了不少钱。有了这层关系,由彼得·杰克逊导演的新版《金刚》,可以放心大胆的拍了,而且重写的剧本作废,咱就按照1933年那版故事来!

这就是2005年,由环球出品的《金刚》的诞生之源。


怪兽宇宙的分与合

早在2013年,《金刚:骷髅岛》这个项目就出现了,但该片最早是环球出品,是2005年《金刚》的前传,彼得·杰克逊和吉尔莫·德尔特罗联合监制,导演是大帝钦点的亚当·温加德,有意思的是,这个温加德就是如今《哥斯拉大战金刚》的导演。

但这个项目最后不了了之,彼得大帝、温加德、吉尔莫·德尔特罗全部退出,等这个项目再次出现,出品方从环球换到了传奇影业

传奇影业曾经是华纳的战略合作伙伴,两家公司联合开发了《黑暗骑士》三部曲,《超人:钢铁之躯》等名作,但在2013年,传奇影业的《巨人捕手杰克》《环太平洋》票房未达预期,传奇将其归咎于华纳的发行不力,于是两家散伙。

随后传奇影业也与环球影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两家联合打造《侏罗纪世界》大获成功。

虽然散伙,但没有完全撕破脸,比如很多项目依然藕断丝连,比如2014年《哥斯拉》依然是传奇与华纳联合开发。而且拿下哥斯拉版权的传奇影业,这边也在孕育“怪兽宇宙”(MonsterVerse),但前提条件是,需要借环球的金刚一用。

环球当然希望继续开发金刚这个IP了,所以,2017年的《金刚:骷髅岛》便是传奇与环球两大电影公司关于金刚电影版权开发协议的完美产物。

最初该片打算是传奇影业制作 环球发行的老模式,结果2016年,传奇与环球两部重头戏——《魔兽》《长城》双双滑铁卢,导致环球不得不重新考虑与传奇影业的合作问题。

最后,环球索性撒手不管了。

金刚的版权你(传奇影业)用就行了,我们也不管发行了,你们继续跟华纳那边合作吧,反正华纳有1933年的金刚版权,没有版权限制的条条框框,反而能让金刚电影化的自由度得到大幅度提升。因为无论如何,金刚这个形象越知名,我们金刚的周边、环球影城的金刚游乐项目,就越赚钱。最终获利的还是我们。

所以,在“怪兽宇宙”里金刚的版权上,环球一个子没花,至于“怪兽宇宙”里金刚电影票房是否需要给环球影业分红,那是传奇与环球当时协议内容,咱就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环球无需担心盈亏,只需坐收渔利即可。

PS,华纳版金刚

华纳拥有了1933年《金刚》的版权,并且很会加以利用,在《头号玩家》中,金刚是从帝国大厦顶上下来,一旁有双翼飞机,这一切都是1933年版《金刚》的段落。还有这位的长相,鞋拔子脸是老版金刚的标志。在未来的《空中大灌篮:新传奇》里,我们还能看到这个这家伙。

而且得益于华纳与环球影业的良好关系,这种形式的客串,基本不会产生纠纷的,《头号玩家》就是华纳与环球IP集合的另一大产物,况且金刚越出名,环球就赚得愈多,不是吗?


第二部分 哥斯拉西游记

说到了哥斯拉,其实大怪兽的版权问题,比金刚那边简单不少,毕竟从头到尾就一家公司——东宝映画。得益于日本严谨的版权意识,哥斯拉的知识产权一直都被东宝牢牢攥于手中。但在日本公司授权给好莱坞这件事儿上,还是有些趣事值得深扒的。


走向国际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好莱坞就想拍哥斯拉。当时去日本洽谈的好莱坞制片人,已经得到了东宝的许可,允许对方在好莱坞“兜售”哥斯拉的改编权,最终在1992年终于达成协议,拿下哥斯拉的,也是东宝的老熟人——索尼。

索尼与东宝的协议是这样的:

★索尼娱乐以30-40万美元的价格获得哥斯拉的电影改编权,而且索尼在协议期内,需要每年向东宝支付“年费”;

★索尼拥有哥斯拉电影的全球发行权、日本地区的独家发行和周边产品的销售权;东宝则会获得相应的票房分红;

★索尼还将获得——东宝哥斯拉前15部电影中其余怪兽的使用权。

★在此期间,东宝可以继续拍摄哥斯拉电影,二者互不影响

索尼在好莱坞有两家电影公司,哥伦比亚影业(自由女神的logo)与三星影业(TriStar Pictures,飞马logo,如今已经很少见了),而真正负责制作的是这个三星影业(下图右)。

三星影业原本打算拍摄三部曲,并且暂定首部曲将于1996年公映,导演为《生死时速》的简·德邦特,但最后这货由于预算问题离开了项目。

值得一提的,哥斯拉项目早期创作团队是两位编剧搭档:特里·鲁西奥与泰德·艾略特,这二位合作了包括《怪物史莱克》《加勒比海盗》《国家宝藏》等多个著名电影。当时他们做了一个剧本,改变了哥斯拉是原子弹辐射的产物,变成了“古代亚特兰蒂斯人为了抵抗外星怪兽,人工制造的地球保卫者”。

当时索尼高层非常喜欢这版剧本,并盛赞其为“美日关系的象征”。

这版流产的《哥斯拉》剧本,后来还有用,在2018年被改编成了漫画小说,叫做《哥斯拉94》(Godzilla '94)《哥斯拉2:怪兽之王》里,哥斯拉与上古文明联系起来的设定,也是从中获得的灵感。


美版面目全非

早在罗兰·艾默里奇拍《独立日》之前,他就被定为接替《哥斯拉》的导演。

他带着自己团队加入项目指挥,前任包括“亚特兰蒂斯系统”等设定在内的被全部推翻,而且他们也觉得东宝版哥斯拉的设定过于离谱。虽然保留了核辐射影响,但哥斯拉的出身,变成了一只“体态纤细、行动敏捷、会钻洞产卵的雌性变异鬣蜥”。

PS,还记得这个怪物的造型吗?以及标志性的“地包天”大下巴吗?您肯定猜不到这个特征的出处——是来源于1967年迪士尼动画片《森林王子》中的老虎,你看他们长得多像。

当然被舍弃的,还有哥斯拉的标志“原子吐息”,有意思的是,这个改动在拍摄前,因不明原因被泄露了出去,导致全球哥斯拉粉丝一致声讨。

最终剧本里不得不妥协一步,把原子吐息改成了“强力呼吸”——哥斯拉可以呼出强风般的气息,将物体吹走。而且气息中的物体与火焰接触时,会引起燃烧着火。所以也就有了98版《哥斯拉》中,大怪物把汽车“喷爆炸”的狮吼功。

这部电影最终的结局大家都已经知道了,这部耗资1.3亿美元的大制作,非但口碑不咋地,而且全球仅拿下了3.79亿美元,未到预期。而且很纳闷哥斯拉被改得如此面目全非的设定,出品方索尼是如何通过的。而且电影未上映之前,索尼几乎也预见到了电影的失败,索性取消了前期试映和媒体场。

比起全球哥斯拉粉丝的愤怒,这部作品直接得罪了东宝映画。1954年电影中哥斯拉的“扮演者”中岛春雄就表示,这个大怪兽根本不是哥斯拉:“长得像蜥蜴,跑起来像青蛙”。没有原子吐息、还能产卵的设定已经成了喷成翔了,但在东宝看来,最离谱的设定是——(它)竟然会试图躲避人类攻击?最后还被导弹*死???

为此东宝拒绝承认这玩意是哥斯拉,还将美版电影中出现的这只生物命名为“齐拉”(Zilla),并在在随后作品,包括《哥斯拉之终极战役》和相关动画片中有过登场。

而不满的东宝公司,也中断了与索尼的合作,在98版《哥斯拉》五年之后的2003年,东宝与索尼关于哥斯拉的协议到期,东宝不再续签,正式收回了哥斯拉的版权。


传奇哥斯拉上线

哥斯拉进入千禧年之后,其实声势大不如前。原本东宝希望借着好莱坞那边帮助哥斯拉拓展一下名声,没想到遇到了猪队友。

2004年,东宝在哥斯拉50周年之际,以北村龙平导演的一部《哥斯拉之最终战役》为其庆生,随后东宝宣布10年不再拍摄哥斯拉电影,并且把为哥斯拉电影所制作海洋场景的泳池等道具都拆了。

这个消息可急坏了粉丝,其中就包括一个人叫坂野义光,他是《哥斯拉对黑多拉》(1971年)的导演。

在同年8月,坂野义光宣布,自己与东宝达成协议,将制作一部哥斯拉IMAX 3D的短片,并且开始满世界找投资商,但这一找就是三年。

时间到了2007年,坂野遇到美国制片人布莱恩·罗杰斯,他们开始合作项目,两年之后的2009年,罗杰斯把这个项目交到了传奇影业,并且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干脆拍成长片得了。

到了2010年,传奇影业正式宣布,拿下了哥斯拉的电影改编权,并且将与老搭档——华纳共同制作共同出资,项目发起者坂野义光与布莱恩·罗杰斯担任制片人,最早的导演选择了哥斯拉的大粉丝——吉尔莫·德尔托罗,可惜胖陀螺忙于《环太平洋》没有档期,随即向传奇推荐了《怪兽》的导演加里斯·爱德华斯。

而且传奇影业特地表示新的哥斯拉将要还原原作:而不是像98版那个“鬣蜥生物”。当时传奇影业信誓旦旦,希望可以像复兴的蝙蝠侠(《黑暗骑士》系列)一样,让哥斯拉在新时代“复活”。

这个就是2014年传奇版《哥斯拉》。

且在同年的圣地亚哥动漫展上,传奇影业宣布,与东宝协议进一步完善,拿下了“东宝三大怪兽”另外两位——魔斯拉、拉顿,还有王者基多拉的电影版权,而且将大怪兽们统一划归为一个种族——泰坦。这是《哥斯拉2:怪兽之王》的起源。


似是故人来?

2014年的《哥斯拉》是传奇与华纳共同制作。

2015年9月,传奇影业与环球联合打造的《金刚:骷髅岛》项目,从环球转到了华纳。当时就有人猜测,传奇估计会让哥斯拉与金刚打一场。不过当时大多数人认为电影会是62年“核酸检测”的翻拍版。

这个消息也在一个月后被传奇官方证实,而且他们还声明,将会建立一个以“帝王计划”为中心的电影宇宙,将哥斯拉与几大怪兽联合在一起,打造“怪兽宇宙”。随后又特别强调,我们已经与环球达成协议,《金刚:骷髅岛》将会属于这个宇宙。

有意思的是,当时《金刚:骷髅岛》还没拍,《哥斯拉2》还未启动,《哥斯拉大战金刚》这个项目,就已经“搭建”好了,项目里都是老熟人——导演亚当·温加德是2013年彼得·杰克逊钦点执导《金刚前传》的导演,而编剧特里·鲁西奥,就是当年《哥斯拉94》的编剧之一。

夭折《金刚》电影的导演,与作废《哥斯拉》电影的编剧,就这样在一部叫做《哥斯拉大战金刚》的电影里集合了。于是就出现了原始荒蛮与上古文明这样的“缝合产物”。

两位电影中“不共戴天的种族”,最终在东西方文化交汇之地的香港,联手消灭了诞生于人类科技并失控的机械哥斯拉。


结语:怪物之未来

原定《哥斯拉大战金刚》定为2020年上映,但因为疫情的原因延后一年。不过需要了解的是,传奇影业当年与东宝映画签订关于哥斯拉的协议,已经在2020年到期,“怪兽宇宙”刚刚完成的布局,就要这样散伙了?

PS,虽然我们不太清楚协议内容,但联想到索尼与东宝的协议(1992-2003),可见东宝大概与传奇也是签订了10年期限(传奇是2009-2020)。

《哥斯拉大战金刚》公映之后,导演亚当·温加德也确认了哥斯拉版权到期事实,他表示“虽然我们已经为系列电影未来的发展规划了宏伟蓝图,但怪兽宇宙如今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随后他还号召粉丝声援,“假如电影票房成功,我相信他们(东宝)会给未来电影开绿灯”。

可惜,在这个全球影市大萧条的情况下,传奇是否还会砸重金与东宝续签版权呢?(众所周知,哥斯拉版权是很贵的)

但可以肯定的是,随着“怪兽宇宙”的电影的在商业上大获成功,2016年,庵野秀明的《新哥斯拉》也让东宝哥斯拉重回大众视线,目前最后一部是2018年的动画片《哥斯拉:噬星者》,未来还有Netflix推出的全新的哥斯拉动画系列《哥斯拉:奇点》;而那边环球也在以奥兰多为首的环球影城里增加了《金刚:骷髅岛》的原型探险项目。

可见,“怪兽宇宙”电影虽然口碑不上不下,人类戏份永远拖后腿,但哥斯拉与金刚这俩上世纪的大怪兽再度翻红却是不争的事实。

当年传奇影业并没有说大话,随着商业大片的全球火热,他们真的让哥斯拉在新世纪“复活”,而环球影业也押宝正确,在这个项目坐收渔利,享受金刚为自己带来的红利。

终究而言,在商业面前,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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