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过了元宵节才算真正过完年。
回味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
除了佳节团圆的喜悦之外,
相信不少未婚的年轻人
还经历了被父母过度关心的无奈。
最近,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一位母亲催婚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据男孩的姐姐谢女士爆料,男孩被家里安排去相亲,回到家没多久,就被母亲催促订婚:“早上相亲那个女孩合不合适啊?合适的话明天就把亲订了。”
这样的催婚方式令人哭笑不得。
但你以为只要有恋爱对象,
父母就会同意你们的婚事吗?
近日,还有一则“女孩被父母强行拖走”的视频引发热议。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一博主介绍,因拿不出彩礼,其女友被她家人强行拖走。随后,当事女子称,50万元彩礼是吵架说的气话,事情发生前她不告而别导致家人生气,处理方式欠妥,问题现在已经处理。银川警方发布通报称,已告诫郜某(被拖走女孩)父母不得采取暴力手段限制郜某人身自由。银川妇联回应,如当事人需要帮助,她们可跟进介入。
以上两则新闻虽是个例,
但父母干涉子女婚姻,
却有一定普遍性。
从古至今,
子女的婚姻大事
一直是父母心头的牵挂。
当子女没对象时,
父母比谁都着急,
生怕自己孩子是被剩下的那一个。
当子女有对象时,
父母又比谁都担心,
生怕自己孩子选错人过得不幸福。
那么,
子女婚姻只是一个家庭的家事吗?
这些法律问题必须了解一下
Q1
父母有权干涉子女的婚姻吗?
我国关于婚姻自由的
法律规定有哪些?
父母没有权利干涉子女的婚姻。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专门设置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Q2
不少父母都喜欢以自己的方式
参与子女的婚姻大事,
那么,
“关心”与“干涉”的边界在哪?
父母操心子女的婚姻大事是人情使然,但绝不能以此突破法律的边界。要明确“关心”和“干涉”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语境。关于违法的边界,在民事责任方面,目前关于干涉婚姻自由的法律规定只有原则性的规定,尚缺少相对应的罚则。而在刑事责任的范畴,如果父母以暴力干涉子女婚姻,将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根据实务中对于“暴力”行为的一般认定标准,对被害人实施捆绑、殴打等人身打击或强制的行为构成暴力。
同时,值得说明的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需要被害人亲自起诉到法院,法院才对该类刑事案件予以受理并调查审判。
Q3
若父母过度干涉子女婚姻自由,
子女应该如何处理?
首先,子女应当明确自己的婚姻自己做主,婚姻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其次,子女应如实向父母说明自己的想法,并积极、耐心地听取父母反对这桩婚姻的理由,避免发生误会或形成逆反;最后,如果子女实在无法与父母达成共识,宜各自冷静、缓和处理,避免语言过激、甚至发生肢体冲突,防止将矛盾激化到无法收场的地步。此外,子女可以寻求居委会、妇联等部门进行调解。
不要以爱的名义进行伤害,
父母关心子女婚姻本无可厚非,
但需要适度,
过度干涉不仅违法,
也会适得其反。
同时,
子女也应尊重父母的意见,
避免盲目步入婚姻。
婚姻虽然自由,
但男女双方均应树立正确的
婚恋观和人生观,
既要对自己负责,
也要对家庭、对社会负责。
感谢《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立文对本文提供的专业支持!
作者|罗聪冉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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