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亦男很会拍黑色电影,但真的不太会选主角。
《南方车站的聚会》里,浸入式的氤氲氛围、巧妙设计的暴力美学,都值得反复回味和琢磨,偏偏两个最重要的主角,桂纶镁和胡歌,陡然弱了半截。
就好比一瓶贴着各种标签的烈酒,打开一尝味道却是寡淡的百威,谈不上欺骗,但就是有点扫兴。
桂纶镁在《白日焰火》演吴志贞是成立的,因为这个角色本身就是有迷惑性的。谁能想到一个平胸瘦削看起来有些楚楚可怜的弱女子,竟是为了情欲铤而走险的蛇蝎女人?她的“坏”潜藏得够好,廖凡才会一步步被她引诱。
但《南方车站的聚会》里,并没有这种反转。刘爱爱这人一看,就是陪泳女里的异类,胸小话少表情屌,还总能得到大哥华华的关照,这本身就不符合常理。
戴着一顶遮阳帽还要打个蝴蝶结的她,仿佛是致敬胡金铨电影里的侠女。最后她拿了30万留给孤儿寡母,一点都不让人意外,倒是太刻意的“武侠情义”植入。
要说演郊县陪泳女,桂纶镁不如曾美慧孜。
有一幕是几个陪泳女陪着大哥游湖,桂纶镁戴着遮阳帽,穿着长袖长裙,分不清正面与背面,带着清清淡淡的法式优雅,她游的仿佛不是野鸭湖而是威尼斯。
而曾美慧孜,台词都没几句,只是露出半个胸,对着大哥们谄媚地笑,俗气的肉感里莫名透出一点伤感,就那么一个镜头,赢了。
没找到曾美慧孜的剧照,就用《三夫》剧照代替啦
胡歌演一个穷途末路的悍匪,也有点走神。能感受到他很想冲破以往的角色限制的那股愤懑,只是这一拳恰好打在了棉花上。
最打动我的一幕,就是开头的小偷大会,周泽农在那吃火腿肠,听到猫眼猫耳想抢他地盘的时候,他把嚼了满口的肉渣吐了出来,那是他唯一带有兽性的凶狠时刻。
但后来的表演,胡歌一路弱了下去。这里有导演文本的问题,也有表现力的原因。这里不是说胡歌演得不好,而是无论怎么演,他都很难贴合人物本身的气质。
周泽农能做到盗窃团伙的领头,拿到最繁华的地段,不发一言也能震慑小喽啰,已经说明他是个狠人。被通缉之后,虽然他没打算活着回去,但也不可能内心毫无挣扎。
演马哥的刘畅一走出来,不用演,你就会相信他是混迹在武汉郊县的拐子,眼神里就写满了五个字,“你个斑马的”。
而胡歌,虽然留了长发也蓄了胡子学了一口武汉话,尽量想把自己搞得邋遢,但他眼神真的太干净了太无辜了,时时刻刻都闪烁着人性之光,看起来不像是亡命之徒,倒是像个郁郁不得志的文学作家,有着太合规矩的忧郁与太过体面的克制。
胡歌为了演好周泽农,已经很努力了。
武打动作不熟练,那就拍摄期间每天坚持练习一个小时;有赤裸上身的镜头,那就连续三天只靠咖啡维持,来保持身材线条的清晰;大雨里骑摩托,泥地上爬坡,深夜拍摄落水戏,为了达到最佳效果,一条一条地重来,从不抱怨一句。
只可惜,如果方向不对,再努力也许只是南辕北辙。
廖凡也演过混混。他在《江湖儿女》里演一个在矿区里混迹的大哥郭斌,
棋牌室里他叼着烟打着牌松松散散地劝架;迪厅里他梗着脖子跟赵涛跳舞微微几个点头;被流氓拦车,他坐在车里用毛巾一遍又一遍地缠着拳头;廖凡表面看来是很平静放松的,只有那犹如水蒸气一般蹭蹭往外冒的荷尔蒙,走漏了他内心的澎湃。
很多观众都觉得不如让廖凡来演悍匪。
导演刁亦男说,“挑胡歌就是想让大家意外,廖凡就不意外了。胡歌很清秀,大家不以为他是个逃犯,但是你让他塑造逃犯,就会有张力。”
这话,刁亦男说对了一半。亡命之徒这种角色,演好了,确实是很有张力也很有感染力,很容易拿奖。但如果剧情和表演没能很好地解释这种反差,演员就往往沦为了符号化的工具人。
吴镇宇早年演了很多奸人坏人,都很脸谱化。幸亏林岭东找到他,让他在《高度戒备》演一个亡命劫匪,这才让杜琪峰看到了他,才有了后来拿到影帝的《枪火》。
林家栋演了30多年的男配角,默默无闻,最后还是靠《树大招风》里的贼王季炳雄拿了香港金像奖最佳男主角。
谢霆锋一直被说是花瓶,也是因为演了《线人》里那个刀口舔血亡命偷生的细鬼,拿到了人生中唯一一个影帝。(电影里,谢霆锋也是和桂纶镁一起亡命天涯哈哈哈)
不是每个演员都适合演亡命之徒。如果要让人信服这种外形与性格的反差,那么演员内在的气质就需要更贴合这个角色。
吴镇宇一向就很神经质,考不起演员就剃个光头准备出家,不是普通人。林家栋有过很长一段寂寂无名的时光,熬成了一幅内向又阴郁的苦瓜脸。谢霆锋呢,摔吉他耍大牌还有沸沸扬扬的顶包案都是个性使然,演起小混混得心应手。
胡歌的问题就是,他长得就是一张文艺的高级脸,生活里又是个孝顺的乖孩子,并没有什么机会体验下“做坏人”的感受。
看看吴镇宇林家栋这样的脸,你不知道下一秒他到底会给别人封红包还是封棺木。但看着胡歌的脸,我就笃定,他根本不忍心*刘爱爱。
有一场吃面的戏,很说明问题。
周泽农自知逃生无望,和刘爱爱躲进面馆,要了一碗牛肉面吃。这时候的他,又伤又痛又饿,所有的求生欲都放到这碗面里了。
胡歌端起面还是先吹一吹,虽然也是大口大口吃,但一边吃还一边若有所思。胡歌在映后会上解释过他这样演的用意,“我相信在吃最后一碗面时,他脑海中会出现许许多多的画面,有对世界的留恋,对生命的留恋……”
看,这恰恰就是一个乖孩子的感受。一个悍匪,命都不要了,躲避追捕的时候,还跑来吃最后一碗面,这不是留恋,而是狠绝,饿得狠了的挣扎。起初他想留30万给妻儿,更多的也只是愧疚,毕竟中间很多年,他跟妻子根本没有联系,也谈不上牵挂。
河正宇在《黄海》里也演过一个亡命之徒。一个贫苦出租车司机,突然成了陌生之地的亡命之徒,一路被黑社会和警方两面夹击。他的每一场吃饭戏,都是求生戏。
在偷渡点,他吃一碗汤饭,如野狗一般,不是吃完的,差不多是用啃的。最经典的,吃一片紫菜,他几乎将嘴撑到最大,眉头紧致,喉结缩动,甚至因为过于认真和紧张,脸上绷满了筋。
生在上海徐汇区,从小就做主持搞文艺的胡歌,大概是真的很难体验到底层小人物的那种饥饿感。
早前他在《你好,之华》里演一个食堂打小工的家暴男,也很失真。讲话特别温柔,扶额的样子也很文弱,穿着橘色的破洞毛衣,也仿佛穿着最新一季的爱马仕。
演作家的秦昊,简直被贵气的胡歌衬得像偷女孩内衣裤的油头叶教授。
中年胡歌很想演好一个叛逆的坏男人来证明自己成长了,多变了。但他演出来,就是坏得不够彻底。陈鲁豫在采访胡歌的时候,说过一句话,特别贴切,“他可能会一辈子叛逆,但一辈子也叛逆不了。”
片尾,胡歌唱的《美丽的梭罗河》听来悠扬明媚,仿佛波光粼粼的湖面。这首歌,黄秋生在《太阳照常升起》也唱过,听起来“就好像人生已打烊的赌徒说着优美的丧气话”。
两个版本都很好听,胡歌不是非得唱成黄秋生,才叫有唱功。而演员,也不一定总是要演跟自己截然不同的角色,才叫做有挑战。能把一种戏路演到极致,数年如一日地演好同一种角色,其实也是一种了不起的本事。
王劲松被称为“老生专业户”,但他认为总演同一类的角色也不是什么坏事,演员不可能总演一个人,难度在于在同一种类型中找到细致的差别来,就好像生菜与芹菜的差别。
这个比喻蛮好的。如果一个演员最适合演的就是青菜,又何必非要执着于演那油汪汪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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