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国史馆”藏1927年6月30日杨虎、陈群给蒋介石汇报陈延年被处决一事的两份文件,文字几乎全同,一系来电译件,一系“秘书处机要科”呈给蒋的摘要。
陈延年(1898-1927),安徽怀宁人,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陈独秀的长子,也是中共早期*之一。他历任中共广东区委*、中共江浙区委*、中共江苏省委*等要职,1927年6月26日在上海国民党反动派的“清党”行动中不幸被捕,不久英勇牺牲。然而,关于陈延年烈士被捕和牺牲的历史真相长期被淹没,一直误传着两个历史假象。
长期流传的两个历史假象
假象一是陈延年被捕和身份暴露的原因。据说,陈延年6月26日被捕时,身份一时并未暴露,但陈独秀的挚友、上海亚东图书馆老板汪孟邹收到陈延年狱中来信得悉此事后,因救人心切,遂向同乡老友胡适求助,胡适转托吴稚晖,不料所托非人,吴反向负责此事的上海警备司令、国民党中央“清党”委员杨虎(字啸天)告发,暴露了陈延年的身份,导致陈延年惨死。
此说来源于陈独秀的安徽同乡胡允恭的《陈延年同志牺牲经过》(《红旗飘飘》1981年第23集)。不过据胡所说,对于陈延年的牺牲,他并非直接知情,而是事后听其安徽寿县同乡高语罕的爱人王丽立转述的。虽然1983年学林出版社出版汪孟邹的侄子汪原放的《回忆亚东图书馆》正文并未采纳此说,但编者却在注释中引用了此说,以致以讹传讹,谬传至今。
假象二是陈延年7月4日牺牲的时间。此说来源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驻沪特别军法处1927年7月5日的特别通稿,首由《申报》《民国日报》《时事新报》等沪上大报同时登载,稍后又被其他报纸转录。文内有“昨已将延年明正典刑矣”一语,照一般理解,陈延年牺牲的日期即为7月4日。而这样的讲法又与吴稚晖贺函中的表述,以及他的公开行程处处相符。贺函称“今日闻尊处捕获陈独秀之子延年”,表面上是说吴稚晖7月4日获知陈延年被捕的消息。
据《申报》1927年7月5日报道:杨啸天司令、陈人鹤(按即陈群)主任,奉总司令命令驻沪……杨司令近又亲自率队破获恒丰路共产党之省党部及总工会等秘密机关,并将其重要部长秘书多人当场捕获(其姓名探明后续布),而发布命令指挥布置之巨魁之陈延年,即共党首领陈独秀之子,亦同时逮捕……杨司令讯得前情,昨已将延年明正典刑矣……
于是,第二个假象从1927年7月5日起开始谬传至今。其间并非没有质疑甚至否定者,但并未得到重视。且两个假象互有联系,似乎陈延年被捕后,是因吴稚晖向杨虎告发而暴露真实身份,并在7月4日英勇牺牲的。
现综合目前所见的历史文献资料,澄清烈士被捕和牺牲的历史真相。
出卖陈延年的并不是吴稚晖
究竟是谁出卖了陈延年?其实,导致陈延年被捕并暴露真实身份的关键人物并非胡适、吴稚晖,而是另有其人:束炳澍、戴盆天。
束炳澍,又名束炳树、束炳如,曾就读于江苏省丹阳县第二高小,但在校品学都不太好,其父是上海巡捕房巡捕。国共合作时期,束炳澍经同乡党员黄竞西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一说是同班同学管文蔚介绍)。“四一二”政变后,共产党人在南京建立的国民党江苏省党部被毁,党员离散。6月,束炳澍经武汉到上海投奔黄竞西,再三要求面见。鉴于束炳澍曾经贪污党的经费,黄竞西没有见他,却把将于6月26日召开中共江苏省委会议的地址上海施高塔路恒丰里104号(今山阴路恒丰里90号)告诉了束,以致酿成大祸。束炳澍将这个地址密报国民党第26军政治部主任陈群,并亲自引导反动军警登门缉捕。
据《新闻报》1927年7月22日所载《二十六军捕获共党之经过》,6月26日,新任中共江苏省委*陈延年与郭伯和、韩步先、黄竞西等中共江苏省委领导在开会时被捕。据《丹阳文献》第六十五期《束炳澍立功遇害》,出卖中共江苏省委“立功”后,束被授予26军中尉特务员之职。又据《时事新报》1927年8月25日《二十六军政治部特务员束炳澍忽被狙击》报道,8月23日束在上海虬江路新兴茶楼被四人持“盒子炮”狙击,身中数枪,后不治身亡。
1935年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科编写的《中国共产党之透视》一书(台湾文星书店、文海出版社后来分别于1962年和1982年重印),用了一些“秘密文件及各地之机要情报”,其中一节便是“陈延年赵士炎事件”,文中赫然写道:“(民国)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陈延年因一丹阳人束某自首,被捕于北四川陆施高塔路恒丰里一〇四号之省委秘书处,同时被获者有省委*长韩逋仙(步先)及宣传部长黄某(竞西)……于是上海共党组织,破坏不堪。”除将赵世炎误作“赵士炎”、秘书长误作“*长”、韩步先误作“韩逋仙”并隐去了黄竞西的全名、被捕日期误为6月29日外,基本史实是准确无误的。
值得注意的还有,与陈延年一同被捕的黄竞西在狱中写下了六封绝笔遗书,并被成功传递出来。遗书中两次提及一个姓束的人。据查,中国济难会全国总会1929年3月15日印行出版《牺牲》一书,将遗书全部收入。《牺牲》存世稀缺,原刊难觅,但黄竞西的六封遗书已被收入许多书中,反复再版。“死者已矣,惟望生者努力,束之仇将来欲报。月坡是投机分子,个人主义者,我终说象他那样的三民信徒,国民党就不堪了(遗书之三)”“束、月坡坏极了……(遗书之六)”。月坡就是戴盆天。
虽然中共党史上也曾有韩步先出卖陈延年一说,但韩步先出卖的是继任中共江苏省委*的赵世炎。戴盆天应该是在看守所指认陈延年致使陈真实身份暴露的人。戴盆天字月坡,人称“小白脸”,也是江苏丹阳人。他经历复杂,一生反复无常,曾投机于国、共两党之间,甚至投机于汪伪政权。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他又再次“投诚”,所以上海市公安局留下了他的案底。在交代中,他也确认是束炳澍供出了中共江苏省委机关的会议地址。
《丹阳文史资料》1982年第一辑所载《黄竞西烈士革命事迹忆述》一文转抄了一段材料,据称来自上海市公安局所藏关于戴盆天的案卷,是戴交代材料的一部分,这段材料不仅为我们揭开了叛徒束炳澍的真面目,而且也含蓄地记录了戴盆天叛变革命后在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驻沪特别军法处临时看守所充当帮凶和打手、对陈延年等共产党人进行指认、逼供和迫害的卑劣行为。
至此真相大白,陈延年被捕及身份确认是江苏丹阳两个同乡叛徒束炳澍、戴盆天先后出卖并指认的结果。所谓“胡适——吴稚晖”出卖陈延年的传说是不对的。
陈延年牺牲日期并非7月4日
虽然1927年7月5日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驻沪特别军法处宣传通稿的叙述从表面看来有合理之处,但早在1980年代,就有蔡鸿源、孙必有两位学者依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杨虎致吴稚晖的亲笔信,以及杨虎、陈群向蒋介石汇报工作的两通密电,在《历史档案》1982年第4期和《学术月刊》1985年第8期分别发表《陈延年同志遇害后杨虎致吴稚晖函》《六月三十日是陈延年同志牺牲日》,推翻了“7月4日说”。可惜的是,两篇文章均未对两通密电的出处作出说明,直至后来台北“国史馆”相继解密、公开了大量一手档案,我们才得以见到它们的真容,也更清晰地了解到国民党当局对于此事的运作手段。
台北“国史馆”藏1927年6月30日杨虎、陈群给蒋介石汇报陈延年被处决一事的两份文件,文字几乎全同,一系来电译件,一系“秘书处机要科”呈报蒋介石的摘要。译件全文如下:
上海
国 急 南京 总
司令蒋钧鉴新呈密
本月廿五、六两日,续连破获江苏伪省党部机关数处,计获重要逆要九名,内有:陈□□,为陈独秀之子,充任伪省党部秘书;张力,系伪农民部特派员;朱盘畴,系伪农民部秘书;黄竞西,系伪商民部长;姚振,系伪交通主任,均经审明处死。余犯尚在严讯中。省党部已完全扑灭,请释廑念。职杨虎、陈群叩。
陷印
电报以韵目代日,“陷”即“三十日”。摘要件也写明此电于“陷卅”日发自上海,“十六年七月二日到”,“批示”栏有毛笔阅画。文中“陈□□”虽略去两字,显指陈延年无疑。7月2日,杨虎、陈群又发“冬”电,再次言明陈延年已死,并询问“线人”的赏款应如何领取发放:
陈延年系独秀之子,粤苏浙三省区委员长,及苏共匪总机关各委员部长七人,就近正法。陈在粤,曾悬赏购缉四万元,其余诸搁。此次购线缉捕赏金,多者千金,少者数百不等。此项赏款如何领取支付,恳乞电示。又独秀探确在沪,现已悬赏十万元缉捕矣。
再据前述黄竞西的六封绝笔遗书,其落款均为6月29日。杨虎、陈群6月30日电文称“均经审明处死”,由此也可推断,陈延年等人当在29日夜或30日晨被*,而不是什么7月4日。
由此可知,6月29日夜或30日晨,陈延年及其他干部共5人已遭*害。至7月2日,遇难人数增至7名。而《申报》等沪上报纸直到7月5日才获准发出总司令部驻沪特别军法处的通稿,稿中故弄玄虚地让读者误以为陈延年被*于7月4日,这应是杨虎等人为利用新获得的情报继续追查其他共产党人而故意制造的时间差,很可能是当时他们的惯技。
我们经常感叹,陈延年从6月26日被捕,至迟于30日凌晨就义,仅有短短的三天。反动派为何下手如此之快?主要应是害怕夜长梦多日久生变,因为中共也在积极营救陈延年。下手又为何如此之狠?应该是震慑于陈延年正义凛然视死如归,因为陈延年宣称“革命者只有站着死,决不跪下!”但无论如何,叛徒戴盆天应该是导致陈延年被捕三天即遭残酷*害的关键人物之一。
(作者为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上海市中共党史学会副会长)
来源 北京日报 | 作者 徐光寿
编辑 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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