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一天中二十四小时,每两个钟头为一个时辰,称之为十二时辰,它们分别是:二十三点至凌辰一点为子时;一点至三点为丑时;三点至五点为寅时;五点至七点为卯时;七点至九点为辰时;九点至十一点为已时;十一点至十三点为午时;十三点至十五点为未时;十五点至十七点为申时;十七点至十九点为酉时;十九点至二十一点为戍时;二十一点至二十三点为亥时。
按时辰计时,是我国古时传下来的方法。现在的计时,是将一昼夜划分为24小时。而按时辰计时,是将一昼夜划分为十二个时辰,一个时辰等于现在的二个小时。时辰计时,是从子时起,至亥时为一天。自头一天子夜23点至笠日凌晨1点,为子时;1--3点,为丑时;3--5点,为寅时;5--7点,为卯时;7--9点,为辰时;9--11点,为巳时;11--13点,为午时;13--15点,为未时;15--17点,为申时;17--19点,为酉时;19--21点,为戌时;21--23点,为亥时。以上是一天中,十二个时辰的具体划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