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了一则行凶事件:一女子带2岁儿子逛公园,在保安室旁边遭陌生男子用剪刀捅刺造成重伤,而凶手离开事发现场之后爬跳楼身亡。

老家在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的黄婉,今年30岁。早年和高先生结了婚,随后在2018年举家前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打工,此后一直在此租房居住。
随后2个儿子先后出生,大儿子4岁,上幼儿园,小儿子刚刚2岁。两个孩子平时都是由黄婉照顾。其家庭收入来源于丈夫和婆婆的接力摆摊,从早上8点开始,一直到深夜,又是次日凌晨3点多。
距离黄婉居住地200米远,有一个非常大的惠州板樟岭森林公园。黄婉也经常带孩子去此地玩耍。

2023年12月15日,高先生一大早就出去摆摊了,黄婉先是把大儿子送到了幼儿园,随后带着小儿子到公园里逛。
中午12点40左右,黄婉的婆婆打电话催她们回家吃饭。在路过一个厕所时,看到一名陌生男子在路口的树下坐着。因为大中午的,基本上没什么人,小儿子还在问:这个叔叔为什么坐在那里。
该男子突然就骂骂咧咧起来,当时黄婉还问他你是不是在骂我们。当时男子没有回复,从两人中间往外走。
因为人走了,黄婉也没有注意这件事情。随后带着儿子一边玩一边也往外走。
当黄婉和儿子走到大门口时,之前的男子突然冲了出来,抓住她往外拖,同时拿出一把剪刀向她捅刺,而大门口的旁边有一个保安室。
黄婉就大声呼救,但是无人应答,她因为担心小儿子收到伤害,也没敢跑,就跟对方搏斗起来。最后黄婉被多次捅刺后,无力倒地,该男子也逃离现场。

随后,警方赶到现场进行调查,黄婉的婆婆和丈夫也赶了过来,黄婉被送进医院进行抢救。
高先生事后从警方得知,该男子今年30岁,精神正常,性格孤僻。行凶逃离后丢下剪刀,跑到100外一个新建未交付的小区里,爬到32层楼从一个敞开的屋子里,事发一个小时左右跳楼身亡。
高先生说,警方在该男子跳楼的地方,找到了他的行李箱,里面还发现了一把水果刀。
而黄婉在被送往医院之后,经医生诊断,全身多处刺伤,失血性休克,多处骨折,在13点50分,下达病危通知书。

随后经过抢救,住院6天后脱离了生命危险。

2023年12月29日,黄婉住院14天后出院回家静养。
黄婉目前的情况是,脸部遭到毁容,心理创伤比较大,整晚睡不着觉,害怕见陌生人。

而更现实的是医疗费用的问题。黄先生说,之前的医疗费用花掉了5万多。凶手的父母在事发之后也赶到了惠州,但是没有见到过。
无奈之下,高先生向媒体进行了求助。
有记者联系了公园管理方,针对为何没有保安的疑问,工作人员说,有一个近60岁的保安。事发前,在保安室200米的池塘,有一个小孩子的鞋子进去了,保安接到求助去捞鞋子了,后来得知有人行凶,保安立即追赶,等到了的时候,人已经跑了。还是公园管理方报的警。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说,确有此事,事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不方便透露具体案情。
此事随着媒体的报道,也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首先,事情有没有可能会反转?从整个媒体的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黄婉和凶手之间是完全陌生的,是没有任何矛盾的,行凶事件是偶然发生的。但是,见过了太多的反转事件,那么,其中有没有隐瞒,有没有我们没有注意到的因素存在,我们还需保留一点点的理性怀疑。
其次,凶手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凶手把行李箱都携带了,而且其中还另外有一把水果刀,事后更是直接的跳楼了,那么他是有准备的行凶,他的动机到底是什么?到底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是不是报复性的行凶呢?
再次,公园方面是不是应该为此事做出赔偿呢?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对游客的生命负有保障义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园管理者在此次事件中,安全保证的义务是缺失的,也应该尽到一份赔偿责任。
最后,希望警方能尽快的调查清楚这件事情,还原事情的真相。如果黄婉是遭受的无妄之灾,那么也希望有关部门和爱心机构,能给予其相应的帮助。对于责任赔偿问题,也建议黄婉家人能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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