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8 月3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由人大财经委牵头,国
务院12 个部门组成的起草组起草,涉及市场主体、税务、合同、消费者保护、隐私、网络安全等多方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商法》全文包含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等七章,共计八十九条,其中明确将微商、代购等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参照电子商务法进行管理,电商及平台经营者由此成为了合法的纳税主体。
《电商法》 千呼万唤始出来
十几年来,以阿里为首的电商平台的异军突起,使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屡创新高,人们改变了消费习惯、支付习惯。
但当人群在电商平台上各自为营,资金上你来我往,甚至主宰渠道之争时,人和平台就一定会产生争端。而法律又总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所以一直以来都更多的依赖于行业通则,以及双方的自我约束和信任,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
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电子商务年均增长速度超过30%。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0 万亿元;网络零售额3.88 万亿元,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23 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0.8%;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规模跃居全球第一;电子商务就业人员达2690 万人;互联网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
尤其在近年内,微商和代购的发展速度更是令人瞠目结舌,这都一再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出台草案。
2016 年4 月29 日,电子商务法起草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草案;2016 年7 月19 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49 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草案,之后根据委员们意见进行了修改。
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函国务院办公厅征求了国务院各部门的意见,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61 个部门反馈的188 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采纳139 条,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核意见对重点问题进行了协调和修改,形成草案。
最终,在2018 年8 月3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并宣布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
百花齐放更要有游戏规则
以后,电商平台上的代购,朋友圈里的微商,开直播的主播,都将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成为纳税主体。
近年来,代购和微商占领了朋友圈的半壁江山,他们亦真亦假,需要消费者火眼金睛。微商经营的产品主要是一些利润较高的快消品,以微信、微博、微商城、微店为载体,以移动智能终端为硬件基础。代理商甚至品牌的资质认证、税务登记并不健全,这给了很多人混水摸鱼的机会,使行业一直处于无人监管状态,龙蛇混杂。
同时一直以来他们的税务负担相对于一般企业少很多,这极大地增减少了微商和代购的销售成本。随着电子商务法的施行,这样的情况即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根据新出台的《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明确将微商和代购划入了电子商务经营者中,并要求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可以说是很有针对性了。以后微商和代购都必须进行与纳税义务相匹配的主体登记、行政许可以及出具发票等事宜。对于代购,电商法称之为跨境电商,除了需要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还涉及到关税的征收,新法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在中国,会计法明确规定避税是违法的,但几乎没有哪个企业不会去尝试。在企业中,老板们也在不懈寻求善于避税的财务人员。但下有对策,上有政策,随着会计法规条例每年都在进行的补充修改,反避税也一直在不懈阻击,这个灰色地带正在并将继续变得狭窄。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成本将增加,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增加了一重保障,买到假货的概率减小了,微商也要有门槛了。
所以说,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死亡与纳税。
本法的另外一大亮点是对电商平台提供者和消费者权责的明晰,以及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同时电商法也对电商领域存在的大数据*熟、捆绑消费、虚假宣传等进行了规定,对隐私保护、网络安全、信用评级、知识产权、电子支付进行了方向上的引导,但只对征税范围的违规进行了惩处和罚款的详细规定。
近来,几度甚嚣尘上的阴阳合同案最终以于范冰冰补缴8.84亿税款而尘埃落定,预料之外又情理之中,并没有如同当年刘晓庆一样遭到全民的口诛笔伐。
如我们所知,我国的税负领域是典型的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几乎没有企业不做避税处理,可是避税和逃税并无具体量化的法律界定标准,税务部门顺理成章掌握着其中的解释权,所以所有所谓“合理避税”的手段,税务部门都可以认定为偷逃税款。
个人从事微商或代购,毫无疑问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进行主体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进行依法纳税。
可预见,微商行业的商业模式重构应该是变革性的,它涉及代销模式、加盟模式、盈利模式的再造。所以电商法的出台将使得微商、代购以及其他电商平台经营者,从避税天堂回到人间。
文/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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