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愿望,就是我的命令!”阿拉丁神灯这一神话告诉你,你的整个生命和其中的事物,是被你自己创造出来的。这个巨人对你的每个愿望,都是爽快地答应。这个巨人其实就是吸引力法则:凡是你所想的,就是你要的!凡是你所说的,就是你要的!凡是你所做的,就是你要的!你就是宇宙的主人。这个创造过程就是以三个简单的步骤创造你所想要的事物。
第一步是“要求”:对宇宙下命令,让宇宙知道你要什么。宇宙会响应你的思想。比如将你真正想要的写在一张纸上,你可以这样开头:“我现在是多么快乐和感激,所以……”,写清楚在每个领域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子。你可以拥有任何东西,成为任何人或去做任何事,完全没有限制。创造的过程就是如此,这一步只是确定你想要什么。当内心已经确定了想要什么的时候,你就已经在要求了。
第二步是“相信”。相信“它”已经是你的了。你要有“不动摇的信心”,要相信“看不见”的事物。你得知道,在要求的那一刻,你所想要的就已经是你的了。你必须要有全然和绝对的信心。在你要求、相信并且知道你已在看不见的世界里拥有它的时候,整个宇宙就会转变,把它带到看得见的世界里来。你的所行、所言和所思,都必须像正在接收它一样。为什么?宇宙是一面镜子,而“吸引力法则”会映照出你的“思想。你必须相信你已经拥有,必须相信你已经收到,必须发出“已经收到”的感觉频率,好让这些画面传回来,成为你的生命经验。当你这么做,吸引力法则将会强力驱动所有的情境、人和事件,好让你接收它。你必须持续去“相信”和“你已经拥有它”的这种不朽的信心,这正是你最大的力量。所有的宇宙力量都在响应你所发起的思想,这宇宙将会为了你,开始重新调整,使之变成现实。
第三步,“接收”。你开始感觉好极了。想想若是你想要的事物已经到来,将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就用同样的感受来感觉它。在这过程中,你要去感受喜悦、快乐,这是很重要的,因为当你感觉良好时,你就是把自己放在你所要的事物的频率上。我们生活的宇宙是个充满情感的宇宙。假如你只在理智上相信某事,但背后却没有与之对应的感觉存在,那么,你就不会有足够的力量在生命中实现你想要的事物。你必须对它“有所感觉”。做一次“要求”,“相信”你已经得到,然后在“接收”的部分,你只要去感觉喜悦就好。当你感觉很好的时候,你自己就仿佛是一个不断接收美好事物的“接收器”,而且你将会得到你所要求的。把自己放在能让你感觉良好的频率上,你就会有所得的。你可以自己对自己说:“我现在就在接收它。我现在就在接收我生命中的一切美好事物。我现在就在接收……”然后去感觉它,去感觉好像你已经接收到它一样。要记得你是块“磁铁”,你能吸引一切事物来到你身边。当你心中已经清楚想要的是什么事物时,你就成为吸引那些事物的磁铁,同时,它们也会反过来对你产生磁性。你越常去实践、越常见证到吸引力法则把事物带来给你的事实,你就会成为更巨大的磁铁,因为你增加了“信心”“相信”和“知道”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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