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孙云)每年四五月份是上海中小学入学报名季,这段时间,往往会有各种信息“满天飞”。杨浦检察院昨天发布一起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家长谨防招生骗局,对那些声称能“通路子”让孩子进入指定学校的所谓掮客和黄牛一定要提高警惕,以防落入“招生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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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典型案例中,受骗人张某夫妇在饭局中结识了饭店老板黄某。黄某侃侃而谈,声称自己结交广泛,还有“教育局的关系”,能保证孩子进入某著名民办中学,之前已经成功“操作”过几次。张某夫妇的孩子正好面临小升初,立刻被黄某的话打动,连连向黄某敬酒,拜托他搞定自己孩子进入该民办中学的事情。黄某拍着胸脯保证没问题,并声称需要40万元好处费,首期先付10万用于“打点关系”,事成之后再付30万元尾款。听到黄某如此保证,张某当天就向黄某转账10万元。
两个多月后,张某又接到黄某的电话说,因为当年政策有变,所有报名民办中学的学生都要参加摇号,摇中的才能入学,不过他能“搞定”摇号的人,但还要再支付15万元。张某虽然已经产生怀疑,但为了孩子能顺利入学,又抱着侥幸心理,按黄某的要求转账15万元。
同年5月,民办中学摇号结束后,张某女儿并没有摇中该学校的入学名额,他再联系黄某时,黄某先是搪塞,之后干脆电话不接、消息不回。此时,张某意识到自己被骗,遂向警方报案。黄某在审查起诉阶段,面对确凿的证据和检察官的政策教育,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向张某夫妇退出25万元违法所得。经杨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浦区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三万元。
检察官指出,类似的“入学诈骗”时有发生,看似简单的手法却屡屡得手,其中的套路值得我们警惕。不法分子往往对外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示人,或者吹嘘自己人脉“神通广大”,明示或暗示自己能够通过非正常渠道保证学生入学。不法分子不仅会编造背景故事、扮演多种角色,还可能伪造聊天记录、录取通知书、证书等,提高骗术的可信度和欺骗性。他们常以打点关系、请客送礼等理由向被害人索要财物,如果发现被害人没有生疑,则会编造更多借口继续诱骗被害人付款。
检察官提醒,面对孩子的入学问题,家长往往“关心则乱”,不法分子就是利用家长为孩子求学心切的心理,以“有关系”“有门路”为幌子,并且以需要花钱打点等为由骗取钱财,如果陷入此类诈骗套路,不但会给家庭造成财产损失,更严重的可能会耽误孩子正常入学。家长为孩子办理入学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摒弃“动脑筋、走门路”就能办成事的思想,谨防上当受骗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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