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条件就自己创造条件”,自己画停车位的这些“大聪明”,都被罚了!

“没有条件就自己创造条件”,自己画停车位的这些“大聪明”,都被罚了!

首页休闲益智画个车安卓版更新时间:2024-06-09

你在马路上见过这样的场景吗?

近日,四川绵阳江油公安交警发现一处道路莫名多了几处不规范的“泊车位”。

调取监控后发现,该“泊位”是道路一侧的烧烤店主用白色油漆自己动手画的。白天、晚上都在画,为了“规范”,男子甚至将自家车辆开来比对。

交警找到该店主后,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现场整改,恢复道路原状。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有网友戏称,该烧烤店主“是个人才”“没有条件就自己创造条件”,该行为是——“三十六计之无中生有”;也有网友认为,虽然此举是为了缓解停车位紧张的问题,却是对公共资源的侵占和滥用,应该受到处罚。

图源:网络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交通事务争议解决部主任张向丽律师分析称,上述男子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停车泊位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交通状况和城市规划来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撤除、移动、涂改道路停车位。对于擅自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法治网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此类事件并不在少数。据此前报道,重庆九龙坡摩巡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拖车所用的停车位透着古怪——车位线扭曲,里面“拖车专用”四个大字也歪歪扭扭,明显就是随意画上去的。随后,民警联系到拖车驾驶员高某,他称自己是为躲避罚单才“不得已”耍起“小聪明”。

张向丽律师认为,为了自己方便,用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方式,不仅违法,也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了隐患。如果其他车辆误以为这些不规范的停车位是合法的,因停在“非法”停车位上而被罚款或者拖车,会引起一系列纠纷,同时还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除擅自划定停车位外,法治网记者还发现,涂改停车标识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此前,广西来宾某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巡逻时,发现一处公共停车位的四个角都被画上了黄色的斜线,与旁边的停车位形成了鲜明对比。

经调查,民警找到了擅自涂改停车位的男子梁某贵。原来,梁某贵在附近公司上班,想就近从该车位进出公司,便擅自用黄色油漆覆盖原来白色停车位边缘线,以达到禁止其他车辆在此停车的效果。梁某贵实施故意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停车位原貌。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次日,民警再次巡逻至上述地点时,发现还没恢复原貌的同一停车位内又添加了不同的图案。经询问得知,涉事的吴某文夫妇住在附近小区,经常开车自该停车位进出,看到有人把停车位四个角标线覆盖了,于是便用黄色喷漆在停车位内画上“X”图案,以防止其他人再把车辆停放在该停车位。最终,吴某文因同样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停车位原貌。

此外,山东青岛交警也遇到过类似情形。一店主向交警大队致电称,街边施划的停车泊位阻挡了店铺顾客的方便,就将门前的一段停车泊位用黑漆给抹掉了。交警到达后发现,一家商铺门前原先施划的停车泊位,已经被黑漆抹掉并用杂物占据了一段泊位,导致周边车辆无法在此停靠。查证后,执法交警立即对店主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搜集证据进行下一步处罚。

交警部门提示,故意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以破坏交通设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向丽律师表示,道路资源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个人都不能随意破坏公共道路和交通秩序。停车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遵循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听从相关部门规划、管理,切勿私自划线占道。

“随着车辆保有量迅速增长,道路交通压力不断增大,除了城市管理者出台、优化管理政策外,也需要每个道路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共同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张向丽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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