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网上为“天降大任于斯人”还是“天降大任于是人”吵得不亦乐乎。我是不习惯赶浪头的,现在这些争吵声已经变淡了,我想可以平心静气地说说我们语文中的几个小问题了。
先说我的印象,我们在上学的时候是没有学过这篇课文的,所以我们那一代人中多数都会把“斯人”当做“正确答案”。即使如我这样上小学时就读过《孟子》的人,也会由于后来读到诸如《岳阳楼记》中“微斯人吾谁与归”这样的句子,而不自觉地认为“斯人”比“是人”更加符合我们心目中的古汉语。而且,后来读到的很多文章中也都是用“天降大任于斯人”,以至于我们现在在电脑中属于这句话时,往往在输到一半的时候,屏幕上就自动跳出“天降大任于斯人”,而不是“天降大任于是人”,足见这种习惯说法影响之深、之广。实际上,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除了这些年来使用过这个教科书的人,都习惯地用“天降大任于斯人”,而且不少出版物也这样写。所以,人的记忆是有偏差的,很多的时候,这种偏差成了主流,最后就彻底改变了语言的走向。我在过去的文章《汉字的书写与读音简化是大势所趋》中曾经谈到过这一现象,今天就不妨再谈两句。
随便举几个例子吧。
比如我们经常听到台湾普通话与我们的普通话有很多不同,其实这里的不同有相当一部分是语言的一条支流后来从俗、从众,最终变成了主流,从而最终使得同一种语言由于长期的隔阂出现了差异。例如,“垃圾”这个词最早在古汉语中其实是“擸撒”,在宋代韵书里就有这个词,在1874年的老北京话词典里还能查到这个词。这两个字的发音实际上是入声字,在粤语里至今也是读(lap)(sap),但在吴语区被读作(leh)(seh),就是勒色的发音,后来民国定国语标准时,由于参与人员以江浙吴语区人为主,因此吴语区的“勒色”发音被定为“擸撒”的标准音,在全国推广。
顺便说一句,我们的“国语”有一个发展过程,在清朝的时候为了能够便于交流,就有了各地的“官话”,这些“官话”基本上是以占中国60%人口的北方方言为基础,但保留了各地方言中的一些发音,因此我们如果听一下民国初年那些人说的广东官话,你会发现基本上都能听懂,但如果听广州白话,也就是真正的粤语,北方人基本上是听不懂的。民国成立后,开始研究统一“国语”。有人说,当时广东话以“几票之差”未能成为国语,这实在是无稽之谈,因为那时候以北方方言为本底的各地“官话”早已形成,所以国语一定是以北方方言为基础的。但是那时的北方方言,包括北京话与今天还有很大的不同。1923年厘定国语的时候,就是以当时的北方方言和北京音为基础制定的。有一些字的发音还照顾到一些符合过去古音的读法,成为多音字。比如,我们今天听民国时期创作的《苏州河畔》,这首歌用的是“梭波辙”,但有一句“轻轻吹动我的衣角”,这里的“角”字,就是用了古音中的一个发音,也是吴语的发音。
抗战胜利后台湾光复,当时的台湾人由于被日本殖民半个世纪,除了会说当地原有的闽南话外,就是日语。为了普及国语,国民党政府专门让一个北京人通过广播教台湾人讲国语,这里讲的国语就是民国时厘定的国语。这个国语和我们大陆后来推广的普通话同源,但后来各自发展,于是出现了很多不同。比如有一个字,唐德宗李适的名字,这个字就比较有意思,这个字今天在普通话里也是个多音字,既读“是”,也读“扩”,用在唐德宗的名字里就读“扩”,但是在台湾这个字读“瓜”。这几个音如果追究起来,其实都对。如果我们查过去的字典,这个字有二个读音:一为苦栝切,溪母入声末韵,今读大抵为[kuò];一读为古活切,见母入声末韵,今读大抵为[guò];而周秦古音则读为舌尖前塞音之入声字,大抵读guat,类似于“瓜”。还有前面提到的“擸撒”,本来这个词在北方方言中没有,吴语区的人们嫌这两个字难写难认,于是就造出了“垃圾”这两个字,但这两个字仍旧为入声字,发音类似于“勒色”。这些都作为当时的国语在台湾被保留下来了。除了这些字之外,还有一些老北京话中的发音也保留在台湾的“国语”中,比如法国的“法”,台湾读作四声。其实,在我小时候北京人也这么读。“柏油路”的“柏”,在台湾读作“伯”,同样是我小时候北京人的读法。还有把“你和我”的“和”读作“汉”,这也是老北京的土话读音。
这其中有一些词汇,比如“垃圾”由于本来就不是北方方言,但到了北方人们又不知道它本来应该是“擸撒”,于是就按照吴语区人们简化的汉字,本着“秀才识字读半边”的原则,念成了“拉机”,后来就这样约定俗成地成为了主流发音。
除了这些音之外,还有一些字的读音这四五十年中也出现了变化,大抵也是从俗从众了。比如“叶公好龙”这个成语中的“叶”字,我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认识的时候是读作“射”的;还有“确凿”的“凿”,我上学的时候读作“坐”;“成绩”的“绩”过去一直读一声,现在读成了四声;“韶山”的“韶”过去读成四声,现在读作二声,等等。
对了,这里在正个音。多数人把李白那首“将禁酒”念成“枪进酒”,我们的教材中也是这样教的。其实,这首诗自古以来都念“江”进酒。直到现代,有人查《诗经》里面有“将仲子兮,无逾我里”“将子无怒,秋以为期”,这两处“将”在《十三经注疏》中读作“枪”。于是,有些专家便想当然地认为“将”字古音都读作“枪”。其实不然。注意,这个读作“枪”的“将”,后面对应着是一个人,而且是所爱的人。“将仲子兮,无逾我里”这个“将”字是口气的婉转,加上后面的“兮”,强化了这种口气。“将子无怒,秋以为期”,这里的“将”后面跟着的是“子”,也是所爱的人,同样是口气的婉转。而“将进酒”中的“将”,绝无婉转的口气,后面也不是对应着一个人而且是所爱的人。所以,这个“将”就应当读作“江”。
Copyright © 2024 妖气游戏网 www.17u1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