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能不能救救我!让我到爸爸、奶奶那里去!我不要跟妈妈(生活)!”
“(妈妈)让我一个人在厨房里睡觉,直接垫个垫子,没有让我睡过床,还有让我剥豆,剥得手指甲痛,还饿我一天。”
这是一位7岁的女孩向法官求救所述的话,谁能想象一个7岁的小女孩竟会遭亲生母亲如此虐待?据了解,在2015年,上海市民何先生与王女士离婚,在2018年,经法院调解,女儿晨晨跟随母亲一起生活,之后,何先生发现,前妻王女士与再婚丈夫均无正常工作,全家靠低保生活,还做出不利于晨晨成长的事情。
考虑再三之后,何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跟随自己生活,“(因为被虐待,没有睡好觉)就算去读书,也是在学校里天天睡觉,邻居也说,大冬天的,赤着个脚,(母亲)就叫她站在走廊里面,邻居说‘一个小孩为什么站在外面’,小孩(晨晨)就说‘我被罚了’。”
因为认为晨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已经足够稳定,改变或许会不利于晨晨的成长,一审法院驳回了何先生的上诉,判定晨晨继续跟随母亲生活,而看着自己亲生骨肉跟随着“恶魔”生活,何先生又怎能忍心?何先生打算继续上诉!
之后,7岁的晨晨向上海一中院法官求助,称“法官能不能救救我!让我到爸爸、奶奶那里去!我不要跟妈妈(生活)……(妈妈)让我一个人在厨房里睡觉,直接垫个垫子,没有让我睡过床,还有让我剥豆,剥得手指甲痛,还饿我一天。”
面对何先生的两次上诉和晨晨的求助,法官也开始动容,在本案的审理中,王某 一方拒不配合法院要求上门了解晨晨的生活情况,之后,法官走访晨晨的学校、住所地居委会等,逐渐了解到晨晨的生活情况、状态、遭遇等。
晨晨的老师也表示:“一年级的孩子没人接、没人送,到后面都是偶尔才会来上课的,来的原因还是她父亲提出要回抚养权,然后她奶奶来了,她妈妈为了不让她见奶奶或被奶奶接走……”
最终,经过二审法院审理,改判女儿跟随父亲何先生共同生活,在2021年5月23日,上海一中院的法官来到7岁女孩晨晨和父亲、奶奶的家中回访,法官问晨晨“学习怎么样呀?还可以的是吧?”晨晨点了点头,法官继续问“跟爸爸住在一起,感觉怎么样呀?”晨晨说“老开心了!”看到状态越来越好的晨晨,法官也感到十分开心……
上海市一中院少年家事庭庭长向记者介绍:“这次,《民法典》做了一个更明确的规定,必须要充分尊重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关于他(她)愿意在父母离婚之后,跟随父母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意愿……”
根据上海市一中院发布的婚姻家庭纠纷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白皮书显示,自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上海市一中院共受理并审结涉未成年人婚姻家庭纠纷二审案件751件,其中维持原判381件、改判120件、调撤250件,无发回重审案件,尤其是在涉及二孩家庭的抚养权案件中,不再简单判决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而是进行综合考量。
绥青新闻提醒您:
除了应该要回抚养权之外,小绥认为何先生还应该起诉王女士,因为王女士涉嫌虐待家庭成员,应该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本罪需要晨晨的监护人向法院控告,法院才会处理,所以,小绥希望何先生能够收集充足的证据,证明王女士有虐待晨晨的行为,在证据充足之后,起诉王女士,那么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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