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规范类小知识分享——第八期

住宅规范类小知识分享——第八期

首页休闲益智建筑达人更新时间:2024-11-15

今天分享关于住宅公共通道的强条类规范,涉及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第一条

住宅中走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第二条

公共出入口处应有标识,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应设门厅

(我们高层住宅的门厅,不是开发商为了提高品质做的,是规范强制要求做的)

第三条

防火规范要求的住宅疏散通道净宽应不小于1100

这条和第一条不冲突,第一条主要是说的住宅标准层(有户型)的通道控制要求,涉及到安全疏散通道的位置最小控制是1100,比如:首层安全出口位置的通道等

第四条

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5.29的规定。

注:1 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m。

2 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户门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户门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

3 住宅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

4 跃廊式住宅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第五条

住宅的公共通道需进行无障碍设计,通道净宽满足1200的要求。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下期分享住宅室内装修的强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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