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与B市材料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在某小区筹建处签订拆迁安置居民回迁购房合同书根据此合同,王女士原租住公房属于拆迁范围,王女士属于拆迁安置对象,B公司对回迁楼建设完毕以后,安置给王女士该小区20楼601号3居室楼房一套。合同签订后,2001年10月,B公司如约将回迁楼建设完毕并交付使用,王女士在办没有回迁入住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进入该小区20号楼601号房在向B公司的房屋物业公司缴纳了装修押金1000元后,于2002年3月对该房进行了装修,装修过程中,雇用没有装修资质的装修人员对房屋内部结构进行拆改,将多处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墙砸毁,并将结构主钢筋大量截断。其间B公司曾多次向王女士发出停工通知,并委托某区房屋安全鉴定站对此房屋进行鉴定。结论为:房屋墙体被拆改,移位,已对房屋承重结构造成破坏,应恢复原状,王女土对此均未理踩,2002年4月,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女士立即搬出强占的房屋,停止毁坏住宅楼主体结构的行为,排除危险,承担对所破坏房屋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修复的费用47439.04元,鉴定费240元及加固设计费10000元。
【案例点评】
一、该案例中王女士是否有责,法院如何判决?
本案中王女士非房屋所有人,王女士这种未经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是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明确列为被禁止行为。所以,王女土的装修行为已侵犯原告房屋所有权,对房屋承重结构已造成破坏,故依法应承担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B公司因装修造成的损失,应包括房屋鉴定费、加固设计费,加固费以及房屋价值降低的损失。
装饰装修行为是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对房屋进行改造,使房屋更加美观实用的行为,也是对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如果房屋属于自己所有并且不与他人的房屋相毗邻,那么装饰装修只是财产所有人对个人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一般不会影响到他人的权利。但在现代社会,由于城市人口膨胀,居住方式呈高层化、密集化的特点,个人往往是高楼大厦一套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当的装修行为必然会影响到其他区分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权利,并可能对整幢楼房造成安全隐患。所以装饰装修不再只是个人行为,而是社会行为。不合理的装修行为不但损害了被装修房屋的使用性能,而且给整幢楼房造成安全隐患,涉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所以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法院经审理故判决如下:
(1)自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被告王女士将某小区20号楼601号房腾空,交原告B公司。
(2)自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被告王女士给付原告B公司对小区20号楼601号住房鉴定费240元,加固设计费10000元,加固费33746元,并由原告B公司负责加固施工。
(3)自加固工程完成后30日内,由被告王女士负责对拆改的小区20号楼601号住房门后隔断增恢复原状。
法院认为,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进行审定,经批准后,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的,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开由有资质的装饰装修单位进行。某市关于加强对城镇居民住宅装饰装修改造管理的通知规定,凡居民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的,不得破坏建筑物结构,不得私自拆改各种住房配套设施,本案中,王女士在未办理房屋入住手续的情况下,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拆改,经B公司多次制止后仍不睁止,给整房屋造成严重安全隐患(诉讼过程中,某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作出了小区20号楼加固报告,并提供了加固方案及加固工程造价计算书),应承担民事责任,关于加固费用,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是建设业权威机关,出具的加固报告具有权威性,对所需33746元的加固费用法院予以确认对于恢复费用,因被告对原告提供的预算费用表示异议且该费用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因此,恢复原状的费用以恢复后实际支出费用为准。
二、何为不合理装修,对原有房屋进行拆改时应遵循那些原则?
所谓不合理装修行为是指破坏建筑物的结构,或者拆迁住宅整套设施的行为,在后果上一般会危及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并影响其他区分所有权人对房屋的使用。所以,房屋在装饰装修时,应依照《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法定程序,经房管部门批准,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修方进行审定,聘请专业装修人员进行施工,而且对原有房屋进行拆改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
(2)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3)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绪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三、对原有房屋装修拆改时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1)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中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2)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案例小结】物业管理要追求两个目标,一是物业管理的有序性,二是与业主建立良好的关系,装修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点,其管理难点是业主个性化的需求与物业公共管之间的矛盾。为了追求前述两个目标,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要有高超的管理水平,这就要求物业从业人员要掌握多方面的知识,尤其是有关装修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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