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型游戏在中国还没兴起之前,我们还只知道蜘蛛纸牌,那时候就能玩上一天之久,连连看,泡泡龙,《祖玛》等等是我们的童年必备。
《祖玛》的玩法非常经典,和它玩法相似的但画风不同的游戏也有很多。其中,有一款名叫《旋转泡泡》(Puzz Loop)的游戏。但它可不是一个跟风《祖玛》的山寨游戏,问世的时间其实比《祖玛》还早了5年,甚至要早于宝开成立的时间、可以说是“祖玛类”游戏的开山之作。
可就是这么一个开创了这一类型的游戏,如今却并不为人所知,而制作了这一游戏的公司,也被人们所遗忘……
那是在2003年的某一天。在正式从自家住宅搬进办公楼后不到一年的宝开,以南美洲的阿兹特克文化为灵感,并以一只石头青蛙为主角,制作了一款小游戏。游戏推出后立刻成为了红遍全球的爆款,并在后来的手机、掌上电脑、掌机、主机等平台开花,还在2009年推出了正统续作。
同样是在2003年的某一天, Mitchell的社长尾崎吕伊发现在办公室里,大家都在电脑上玩这样一款游戏:玩法很像自家的《旋转泡泡》,可它并不是《旋转泡泡》——要知道Mitchell从未将这个系列正式带到PC平台,更没有将这个游戏移植到PC上。很显然,这是《旋转泡泡》的山寨作品。
而这个游戏,就是宝开做的那个“石头青蛙”,很多中国玩家最为熟悉的《祖玛》。
《祖玛》的规则与内容和《旋转泡泡》几乎如出一辙,就连那些可以使彩球滚动变慢的道具,也都是一个不落地出现。它与《旋转泡泡》的最大差别,只是把炮塔换成了青蛙,背景和珠子加了点装饰。如果你玩过这两款游戏的话,会觉得这两个游戏几乎就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看着《旋转泡泡》的仿制品《祖玛》在全球的火爆,Mitchell的社长当时气坏了——想想自己一个成立了近半个多世纪的厂商(Mitchell成立于1960年)制作的游戏,竟被美国西雅图一个成立才没几年(宝开2000年成立)的“暴发户”给山寨了,而且更要命的是还成了爆款。在尾崎看来,宝开公司的做法无异于盗窃,不但抢走了他们的创意,也是盗走了他们的财产。
“你知道要构思一个游戏并将其制作完成,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而盗窃别人的创意就是在做坏事,游戏业不应该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于是乎, Mitchell给宝开寄去了一封律师信,状告宝开的《祖玛》抄袭自家《旋转泡泡》的侵权行为。
然而宝开那边则表示这只是正常的借鉴。《祖玛》的制作人Jason Kapalka表示在他们制作这个游戏的时候的确是受到了《旋转泡泡》的启发,但仅仅是正常的借鉴,根本谈不上什么抄袭。
《祖玛》的制作人说自家的游戏没有抄袭,其实也有一定的道理。比起《旋转泡泡》中每一关近乎一成不变的轨道,《祖玛》的轨道要更加蜿蜒、曲折,并且每一关都是不一样的轨道设计,部分关卡的轨道还引入了类似“立交桥”的设计,使得关卡更具挑战性,也增加了游戏的耐玩性。
然而Mitchell的社长对于宝开方面的回复并不买账,认为他们的回复简直就是“一坨屎”。 尾崎坚持认为,宝开很清楚他们的行为从一开始就是赤裸裸的抄袭。于是在2004年,Mitchell马上着手对宝开展开侵权起诉。
可是过了一年,这场官司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当初的诉讼也没了下文。根据尾崎吕伊在NDS游戏《直感一笔》发售时接受的一次采访时谈到《祖玛》的侵权问题的感想,他认为由于要在美国打官司,Mitchell必须要面对由美国人组成的陪审团,而这些陪审团的成员对于亚洲人以及来自亚洲国家的公司存在着偏见。这就意味着,这会是一个对于Mitchell来说非常不利的局面——换句话说,Mitchell与宝开之间的官司的最终结果,可能就是Mitchell方面败诉。
而时任宝开首席执行官的Dave Roberts对此回应称宝开和Mitchell并不存在什么未解决的官司,并坚称宝开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也没有侵犯Mitchell的版权与创意,还列举了众多模仿《祖玛》的例子——例如《埃及祖玛》系列、《金甲虫》(Tumblebugs)等。
Mitchell与宝开之间的那场官司,最后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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