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点符号即是“:”冒号,是行文中常用标点符号之一,通常用于提示语后的停顿,提示下文,在直接应用他人的话语时通常用在提示语后,在列举信息时放在总起句末。
用法
⒈用在称呼语的后面,提示提起下文。如:“同志们:现在我们开会了。” 在书信、公文中常常出现。
⒉用在“说”、“想”、“是”、“证明”、“宣布”、“例如”、“如下”等词语的后边,表示提取下文。
例如:他十分惊讶地说:“啊,原来是你!”。
⒊用在总结性话语的后边,表示引起下文的分说。
例如:“北京紫禁城有四座城门:午门、神武门、东华门和西华门。”
⒋用在需要解释的词语后边,表示引出解释或说明。例如:“话题:诚信。”“座右铭:不求最好,但求最亲”。
⒌用在总括性话语的前边,以总结上文。
例如:“想不通,九条牛也拉不回;想通了,不要人说就直往前冲:他就是这样一个直性子。”
两点符号代表要连接,两点一线